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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地张扬 | |||||||||||||||||||||||||||||||||||||||||||||||||||||||||||||||||||||||||||||||||||||||||||||||||||||||||||||||||||||||||||||||||||||||||||||||||||||||||||||||||||||||||||||||||||||||||||||||||||||||||||||||||||||||||||||||||||||||||||||||||||||||||||||||||||||||||||||||||||||||||||||||||||||||||||||||||||||||||||||||||||||||||||||||||||
作者:随缘·珍重,更新时间:2008-6-30 22:41:00,完成字数:429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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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我想退票 看着外面漆黑无垠的星空,梁智禹忍不住抱怨了起来,“这不是玩儿人么?能不能退票啊?” 陈舟则是两眼望着飞船的上方,懒洋洋地嘀咕,“我本来想好了的,过圣诞节,送菲菲一个钻戒,然后向她求婚。” “行了,你俩都说了一万遍了,”吕明生双手在梁智禹身上忙乎着,“我让你俩开开眼,怎么这么不领情啊?” “算了,你不用弄了,”梁智禹一抖他的手,“好都好了,还折腾什么?” 他的功夫在清虚功的帮助下,已经恢复了。 三人已经在这个飞船上呆了三十来天了,吃穿不愁,氧气也足够,可谁也没做好星际旅行的准备呢,就被错误的程序带上了天空。 有点抱怨,那就实在难免了。 这艘飞船的科技含量,真的是满高的,按陈舟的说法,三个人没感觉到超重力什么的,就直接被送上了太空。 “反重力系统,很牛逼啊。” 现在,三人在飞船内行走,也不用飘来飘去,跟在地面行走没两样。 “说实话,明生,我有个很不好的预感,”梁智禹的眉头皱了起来,神情也严肃起来,“我总觉得吧……这程序未必就是错了。” “是啊,”陈舟也附和这种说法,“这也错得太离谱了点。” “唉,”吕明生长叹一声,却是没怎么言语。 “吕哥你也别难过,我俩无非就是这么一说,”陈舟的脾气不错,是个能随遇而安的主,“反正都这样了,你的话,没准咱们学了外星科技,回去统一了地球呢。” 吕明生琢磨半天,还是决定,不瞒着两位朋友了,“嗯,其实吧……有个好消息,有个坏消息,你们想先听哪个?” 梁陈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异口同声地回答,“好消息!” 是啊,三十多天了,大家就没听到过什么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我已经完全掌握了驾驶飞船的技巧,还能做小小地维修。” 两人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太好的消息,“那坏的呢?” “坏的就是……”吕明生的表情,异常地古怪,沉吟半晌才缓缓发话,“我认为……这飞船的操作,任何一个人都能在一周内学会!” 傻瓜式的操作,真的是很简单的,根本用不着学半年。 梁陈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惊秫! 两人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阴谋?”陈舟的问话,终于打破了飞船上的寂静。 吕明生早就发现这点了,不过,他一直不好意思告诉两个同伴,这种莫名的恐惧,已经呆在他心中很久了。 “啧,怎么说呢?”他叹口气,“唉,怕是……里面多少会有点说法。” “呵呵,”梁智禹轻笑了起来,神色轻松,“不管怎么说,后悔也晚了,还好,有你俩陪着我呢。” “我想再加个女人……”陈舟嘀咕,不过,他的神色也轻松了许多。 飞船里惨淡的愁云,逐渐地消散了。 “说实话,这个结果,已经是不错了,”吕明生自觉罪大恶极,少不得要开脱两句,“起码,咱们是飞起来了,比美国内华达州那艘飞船,幸运多了。” “那倒是,”陈舟知道,那艘飞船现在还在美国的51区里呢,“那艘……怎么会掉下去呢?咱这艘……别也出事吧?” “我操,你这臭嘴!”吕梁二人同时怒骂了起来。 因为就在陈舟说话的同时,大屏幕上出现了一行字! “飞船失去目的地坐标,将选择合适的地点迫降!” 一时间,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言语了。 半小时后,吕明生把三人研究的结果,提交了飞船。 “找个能生存的星球,要跟地球的环境类似的,还有,不能有超过地球科技的文明存在,这是第一点。” 为了不被人当作小白鼠研究,这一点很重要。 “最好是有能跟我们一样的人类,还要有几个国家,嗯,方便我们,这个……争霸天下,这是第二点。” 这个要求是陈舟的建议,他大学毕业没多久,在学校里,曾经看了大量的玄幻小说。 “不要到红巨星之后的恒星系里,最好是稳定期的主序星恒星系……” 红巨星是恒星晚期的表现,随后就内部坍塌变为白矮星,这样的星系,是极不稳定的,靠着恒星的光和热过日子的行星,会受到灭顶之灾。 吕明生的要求尚未提完,大屏幕上出现了字符,是他进入飞船以来,见到字数最多的一次。 “第一点已经采纳,由于寻找坐标和设计路线耗费了飞船的大部分能源,其后若干点已经无法纳入考虑范围,飞船将在一天之内紧急迫降!” 三人又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要不,来点酒?”陈舟到底是看了大量的玄幻小说,心理承受能力还真的不错。 “要少喝点,”梁智禹的心理素质更好,眼光也看得更远,“没准,到了地球……呃,随便哪个星球上,那里未必还能有酒,得省着喝。” 吕明生能说什么?他只能跳起来,主动地去拿酒! 三人正喝着呢,大屏幕上又出来字了:“行星已经确定,能源紧张,相关资料无法考据,飞船将在一小时后迫降。” “找个没人的地儿啊,千万千万……”这是吕明生最后的请求。 |
第七十六章踏足绿海 飞船的舷窗外,一个星球在瞬间由远及近,不错,这个行星上,有蓝色的水存在,而且,看起来跟地球差不多,水占大多数,陆地也不算小。 奇怪的是,这里水的颜色,略微带点绿色! “我决定了,管这个星球叫绿海星,”陈舟挺高兴的,“但愿有人类吧。” “其实,我觉得叫蓝海星也不错,”梁智禹嘟囔一句。 只是,眼下大家都太紧张了,没人去争取这个命名权。 所以,到了后来,陈舟执意要把这个行星叫做绿海,吕梁二人也只能认了。 “轰”,又是轻微地一震,不知不觉间,飞船降落了。 来到这个星球,已经是第三天了,经过大家激烈的辩论,在这个星球踏上第一只脚印的任务,还是交给了吕明生。 谁让他的体质好呢? 事实证明,这个星球,跟地球真的满接近的,只是重力加速度大点,大概是1.2G的样子,也就相当于是地球重力的1.2倍。 飞船降落时,也许主控光脑真的听到了吕明生的请求,居然把飞船停在了一处悬崖上。 悬崖顶部,大概有一平方公里左右,四周全是峭壁,除了会飞行的生物之外,大概没什么生物爬得上来。 看着没什么危险,那两位也跟着出来了,陈舟的腿登时一软,“呦,这地方走路,有点费劲啊。” 这是三人头一次看到飞船的真正外形,正如两个扣在一起的圆盘,怪不得地球上一说起来,都是“飞碟飞碟”的。 飞船高有七米左右,里面直径大约有八米,在外面看,大约有十二米那么宽。 看完飞船,三人一人一把枪,开始在悬崖顶部巡逻,看看有什么碍眼的东西没有。 悬崖上,基本上就是光秃秃的,有点草和灌木,不是很多,大的乔木更少,只有百十来棵,都是从石头缝里长出来的。 巡逻了三天,活着的生物,三人只见过几种鸟类,还有一种长了薄膜,靠滑翔来飞的动物,有点像蝙蝠。 三人的嘴里,早淡出鸟来了,天天方便食品和速冻食品吃着,不舒服啊。 可他们还没办法打猎和采集植物! 倒不是说,他们有多么强烈的动物保护倾向,实在是……谁知道哪种有毒,哪种没毒? “要不,咱们找片地儿,种菜种粮食吧?”陈舟又提建议了,“只要变异得不是很厉害,大概总是能吃的。” “那你得能找到种子不是?”梁智禹白他一眼,“咱从地球上带来的东西,除了辣椒,大概也只有花椒能有种子了,你靠吃辣椒过日子?” “大米啊!”陈舟跳了起来,“那总能种的!” “我不会种那东西!”梁智禹断然拒绝,“我就奇怪了,你不是要统一绿海的么?” 吕明生听得哑然失笑,相处这么长时间,他已经比较了解陈舟了,这家伙胡扯起来挺厉害的,正经却是一个比较随遇而安的主。 所以,陈舟胆子虽然算不得小,但如果能苟安的话,他也未必就真的愿意到悬崖底下找危险去。 陈舟猛然间跳了起来,“咱的飞船,坏了!” 吕明生扭头一看,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就是飞船又变成了地球上那个样子,老大一块怪石头而已。 “没事儿,”他安慰陈舟,“由它折腾吧,反正这飞船会自己攒能量,让它休养生息吧。” “真得下去看看,”梁智禹的眉头皱着,“这上面鸟粪多,种庄稼怕也够呛,还是下面转转吧,没准能找到什么像地球上的食肉、食草动物。” 食肉动物能吃的动物,大概是人也能吃的;大多数食草动物能吃的草,人估计也能吃,大家是这么分析的。 “绳子是个问题,”这是陈舟的看法,这倒也是,在地球上,大家买的东西不少,但绳子既不能吃,也不能用,谁会想到买那个东西? 扯被子和床单?别逗了,几百上千米的悬崖,谁敢靠这个玩儿? “这倒好说,”吕明生早想过这个问题了,资料都查过的,“那个黄带子,可以拆下来的,要说绳子,没比它更结实的了。” 三个人要做的,是统一一下思想,飞船分析过绿海的大气组成,重氢、氦-3等的含量不是很高,积攒够足够的数量做能源的话,最少需要一年。 最多的话,那就不好说了,反正吕明生怕是看不到那一天了。 这种情况下,大家要商量的是,这么下去,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了,想到吕明生三年后要挂掉,还不如下去一探个究竟。 好过两个人在悬崖顶上饿死! 主意一旦拿定,执行起来其实是很快的。 梁智禹身手好,不怕堕崖,由他在四周找找,看哪里最合适下崖。 陈舟想象力丰富,负责筹划几个人下山要带的物品,只能多,不能少! 吕明生解决带子问题,还要看看崖顶有什么值得动脑筋的生物和植物,没准,眼下就能分辨出哪几样植物能吃呢。 梁智禹的活是最先做完的,他很快就发现,可以下崖的地方,有两处。 一处下面还是悬崖,带子必须分开来用,只需要四百米左右就够了。 另一处下面直接就是小山丘,小山丘过去……大概就是平原了,这里的空气湿度太大,能见度不是很好。 但这一处,至少需要一千米的带子,甚至可能是一千二百米,该选择哪一边呢? |
第七十七章绿海星人 “选择悬崖那头,”吕明生拿主意了,“带子能多带几捆,可一千多米,带子自身就太重了,危险太大。” 他在崖顶,只发现一种小灌木,长了极长的刺,里面藏着红色的果子,大多倒是被虫子啃得七七八八了,可这东西,能不能吃呢? 不管怎么说,那刺却是十分坚硬,而且重量和大小,跟吕明生的飞针类似,说不得,他试了几下,把口袋中的钢针全换做长刺了。 两人商量的时候,陈舟的主意也拿定了,好家伙,他设计下来,要带的东西,足足有两百多斤。 枪是肯定要带的,每人两支,一长一短,子弹也要带,还不能带少了,万一遇到什么猛兽或者说智慧生物怎么办? 食物也要带,这是重头戏,食物的多少,决定着三人探查范围的远近,宁可多带,不能少带。 总不能让吕明生一次次翻墙头上来取食物吧? 这两样是大头,其他的,就是小东西了,只是,陈舟一定要带个语言读取机下去,“万一遇到人了呢?” “那还得带个语言学习机!”吕明生翻翻眼睛,又好气又好笑,“只读取有什么用?学习才是关键。” 这星球,绿化的效果很是不错,会有人类这种自然杀手的存在么? 三人谁都没想到,悬崖都没下完,他们就遇到了人! 第一个悬崖,有四百五六十米,吕明生轻松地下来,然后把东西接下来,紧跟着,梁智禹和陈舟也下来了。 悬崖下面,还是悬崖,这次不算太高,也有两百米,三人继续下。 然后,下面居然还是悬崖! 继续下吧?吕明生才说要找个石头绑带子,猛然间,听到一块大石头后面,传来了大声的嚎叫! 是人声! 三人对视一眼,吕明生飞快地猱身而上,硬生生地贴着悬崖上爬了三十多米,把垂下的带子藏了起来。 梁智禹和陈舟迅速地藏身在一块石头后面,然后偷偷地一件件搬运地上的物品! 把自己的东西先藏好,才是真的! 好在,悬崖壁上长了不少小草和小灌木,藏这点东西,实在不在话下。 还是吕明生,他盘好带子后,手脚并用爬了下来,轻手轻脚地走到大石头旁,探头一看:一个人,正在那里大笑! 这人身子不高,约莫就是一米六五左右,身穿类似于粗布的衣服,露在衣服外面的双臂极其粗壮,青筋盘起。 是红里发褐的皮肤! 这人的头发很长,盘在头顶上,用一根布带子扎着,却是不怎么规整。 他手边放了一把弓箭样式的东西,还有几支箭,再过去,是一个褐色的袋子,看起来像是什么动物的皮毛。 这人虽然一直在笑,情绪却是十分地激动,不停地说着什么,眼角居然笑出了眼泪! 吕明生偷看良久,最后,连陈舟和梁智禹也按捺不住好奇,蹑手蹑脚地走过来一起看。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都是一个意思:怎么办? 虽然大家都开过玩笑,征服大陆什么的,可谁也没当回事,悬崖还没下完,居然就碰到了人,这该这么处理啊? 吕明生用口型说了个词“打昏”! 其余两人点头,陈舟更是做了一个戴头盔的手势:咱带了语言读取机啦! 那也是不得已了,为了学习语言,为了不惹事端,为了…… 吕明生懒得再找那么多借口了,身子猛然前飘,对着那人的脖颈处就是一掌! 那人正在激动中,没听到他衣衫带起的风声,不过他这一掌下去,那人的脑袋却转了回来,不解地看着他,笑声也止住了! 我晕,真是皮糙肉厚啊!吕明生真没想到,这人如此扛打,说不得抬手又是一掌,却加了五分的力道。 那人反应十分敏捷,身子向后猛退,怎奈,他遇到的,是吕明生,终于躲不过这掌,晕了过去。 梁智禹捂着嘴窃笑不已,吕明生遗憾地耸耸肩膀,轻声解释,“你知道,我不想打死他,这个星球,呃……重力比较大,人长得结实点,其实是满正常的,你说不是?” 陈舟拿来了语言读取机,忙不迭地为这人戴上,顺便还问一句,“你们说,他刚才在跟谁说话,还说得那么开心?” “我觉得他哭得很伤心啊,”吕明生不疼不痒地回答了一句。 “哭?”陈舟傻眼了,“他是在笑啊!” 梁智禹摇摇头,叹口气,“唉,小陈啊,你……算了,你听说过没有,非洲有的部落,用笑来代替哭?” “那是非洲啊,”陈舟点点头,下意识地回答,他印象中,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哈哈,你觉得,你现在是在美洲?”梁智禹轻笑。 他俩斗嘴,吕明生却没闲着,手指不停地在对方身上戳来戳去,又翻开对方的衣服看看,拿起弓箭看看。 还好,不错,大约就是跟中国唐代或者说宋代的工艺差不多。 其实,对于中国历史,吕明生并不比其他人知道得太多,虽然他做过一段时间的古玩。 他只是觉得,就冲着箭上只有削尖的头,和一根树枝弯成的弓来说,这里应该是冷兵器时代吧? 此人还带了把半米长的刀,刀把上绑截一米长的木棍,样式古怪不说,材质也很古怪,大概是以铁为主,大约是掺杂了些别的什么金属,不够锋利,但重量还可以。 就这时候,崖下隐隐有声音传来,听得出来,也是带了笑声的。 三人再次相互看看,有接应的人?好像……玩大了? |
陈舟二话不说,拽出了手枪,一拉枪栓,他从来没开过枪,但在飞船上这么长时间,这个动作练习得倒是满熟练的。 就在这时,“叮”地一声轻响,语言读取机完成工作了! “给我,”吕明生拿了语言学习机,直接带到头上,把两个头盔一连线。 等他学完,大概就是半小时以后的事了,梁智禹第二个学,陈舟还没学完,地上那人呼吸变得粗了起来,快醒了。 梁智禹手疾眼快,一把拽了陈舟,就躲到大石头后面了,想想不保险,又躲到大石头后面的小石头后。 那人终于悠悠醒转了,一睁眼,竟然是红色的眸子。 吕明生舌头拐来拐去,终于在绿海星球上,说出了他的第一句外语。 “你……好像……遇到麻烦了?” 吕明生自觉,他说得已经很温柔了,但糟糕的是,他没想到,他是在用笑脸对着对方。 正如他所猜测的那样,在绿海星球上,这是一个表示负面情绪的表情,那人吼了一声,站起身来,就捡起了地上的大刀。 “你,是谁?” “我?”吕明生指指自己,笑嘻嘻地回答,“呵呵,过路的……” 他居然笑出了声! 等到他意识到,不应该用这个表情的时候,对方已经大吼一声,一刀劈了过来! “真……野蛮,”吕明生抬手就抓住了刀口,他的话还是说得不很利索,“我没有……恶意!” 那人如何肯信?没命地往回拽刀,却是死活拽不动。 他越发地害怕起来,吐气发声,“吼……”再用力一拽。 “喀吧”一声,棍子折了! 那人退了两步,看看手里的棍子,脸上笑意大盛,一棍击来! 啧,你还没完了?吕明生抛下刀,左手一把拽住棍头,就将那人拖了过来,右手直接扼住了他的喉咙。 左手一发力,棍子掉落,他只靠一只手,就单臂举起了那厮。 那人想反抗,怎奈个子矮,胳膊就有点不够长,只是没命地挣扎着。 吕明生走了两步,到悬崖边上,将此人伸到悬崖外面,“你还想……打么?” 那人拼命地摇头。 不知道这个摇头,会不会像印度那里一样,表示肯定的意思? 吕明生虽然想不通,但总是要给对方机会的,于是,把这人放回悬崖。 那人坐在悬崖边上,手捂着喉咙咳嗽两声,登时又嚎啕大笑起来! “住嘴!”吕明生大喊,“你遇到麻烦了?需要我帮忙么?” 这次,他可不敢笑了。 那人愣愣地看他半天,才忙不迭地点头,“需要,可是,你有绳子么?” “绳子?”别的不敢说,要说绳子,吕明生这里可是备得有,“需要多长?” “三百尺吧。”那人犹豫一下,“我的儿子,戈青就在下面,他上不来了。” 三百尺,吕明生有点印象,此人口中的尺,大约跟地球上的尺相差无几,起码,一米差不多能转换为这里三尺左右。 至于具体能精确到多长,眼前这位也就是一粗人,哪里知道得那么详细? “喏,这不就是绳子?”陈舟拎了捆带子,从石头后面绕了出来,他的胆子,说实话不小。 那人却是又被吓了一大跳,直到吕明生声明,这是他的朋友,此人才用狐疑的眼光看看两人。 吕明生低头看看,才发现,悬崖边的一块凸起处,有一截磨断了的绳子在那里。 想来,下面那人,是从这里下去的,却是绳子断了,爬不上来了! 看着陈舟忙着在石头上绑绳子,吕明生好奇地问这位,“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好不容易爬上来,又爬下去?” 那人红眸中警惕的神色一闪,旋即支支吾吾地解释,“我和戈青……来拿天灵砂……” “哦,天灵砂,”吕明生点点头,他从学习机中得知,这天灵砂是一种药材,可是,这药材该怎么采,他却一点也不知道。 “天灵砂,很贵的么?” “是很贵,”那人似乎已经认命了,点点头,“一捧天灵砂,值十个金币。” 原来,这人叫做戈多,下面上不来的戈青,是他的儿子。 天灵砂,其实就是天灵鸟的鸟粪,这种鸟粪,是培养优质茶笋的必备之物,价钱贵得离谱,这一捧十个金币,还只是附近集市上的收购价。 可惜的是,天灵鸟从来都只在悬崖上做窝,而且都还是那种人迹罕至的陡峭悬崖,所以想靠这东西赚钱,也殊为不易。 正是因为如此,这东西在当地人口中,就是“父子采得,兄弟采不得”。 父子连心,放谁下去采药,也好商量,要是兄弟,下面的把天灵砂采上来,谁又敢保证,上面的一定拉你上去? 十个金币,就是普通五口之家五年的吃穿用度,实在是“富贵险中求”。 戈多本待不回答吕明生的问题,但吕明生不但比他厉害得多,手上还有绳子,他实在别无选择。 就当这趟没来好了,戈多心里无奈地想,这么多天灵砂,足有半捧,人家肯放过才怪! 戈多?《等待戈多》?你是在等我么?吕明生已经隐约猜到,那兽皮口袋里,就是天灵砂了,只是,他有心试探一下戈多的为人,一指那口袋。 “那就是天灵砂吧,拿过来我看看。” 戈多犹豫一下,还是弯腰捡起口袋,递了过去。 |
第七十九章偏僻山村 吕明生倒出几粒天灵砂,隐约觉得有点眼熟,想了想,“天灵鸟,是不是那种黑黑的,嘴巴是黄的,脑袋上一个大红的冠子?” “是,就是那种鸟,”戈多老实地回答。 “这就奇怪了啊,”吕明生抖抖手中的天灵砂,“怎么它们的粪便会全是灰白的呢?我印象是黑的多吧?” 他在悬崖上,负责搜集植物和动物的信息,有些东西,是仔细观察过的。 “黑的,那就是上品天灵砂了,那东西,怕是一百个金币,也买不到一捧。”戈多有点惊讶,不过还是老实回答了。 “嗯,我说嘛,我见的,就是那种黑得发亮,还有油性的那种,黏黏的,跟你这个不一样。”吕明生若有所思。 “啊,能黏在一起的?”戈多激动了,一把攥住了他,“你在哪里见到的?” 吕明生奇怪了,“很难得么?还是很贵?” 能黏在一起,那起码得是四窝以上天灵鸟呆过的地方,戈多强忍着激动,跟他解释着,到末了,手一指吕明生他们下来的悬崖处,“除了摩天岭,这附近再没有地方会有了!” “你说得对,”吕明生点点头,含糊应承着,“是这么回事。” 戈多哪里能想到,这两人居然是从摩天岭上下来的?泄气地一松手,“唉,知道有也没用,谁能上去啊?” 说实话,他能带了儿子来这里,已经是冒着粉身碎骨的危险了。 想到戈青执意要来,戈多恨不得痛打自己的儿子一顿。 他正在这里嘀咕呢,梁智禹转过来了,“嘿,朋友,你好!” 戈多又是一哆嗦,奇怪了,上这悬崖的路很隐蔽,是只有我才知道的地方啊,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呢? “我朋友,”吕明生继续解释,“我们三个人,一起的。” 梁智禹是发现陈舟拽人拽得满吃力,才过来搭手的,顺便测试一下自己的外语等级。 戈多一见,忙不迭也上去帮忙,三人使劲,不多时,就把戈青拽了上来。 戈青比自己的老爹还要矮点,肌肉却是相差无几,只是眉眼处能看得出,略带几分稚嫩。 看到他上来了,吕明生也懒得开玩笑了,把装了天灵砂的袋子换给戈多,“戈多,我们好像帮了你一个大忙?” “是的是的!”戈多哭丧着脸,美不滋滋地回答,他真的有了不要这些天灵砂的心理准备了,没成想,人家又还回来了。 “我们兄弟三个……”吕明生转头看看,发现自己三人,委实长得不太像兄弟,哪里像人家戈多父子,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的一般。 “嗯,我们被仇人欺负得到处乱跑,你能不能,帮我们掩饰一下?” 这当然是应该的,戈多点点头,心说:怪不得这三个人穿得乱七八糟的! 戈多是山脚下的猎户,家里除了老婆和他父子俩,还有一个女儿,年纪小点,叫戈蓝。 这一大片山,叫做青云山脉,戈多所在的小山村,也就是二十七、八户人家的模样,家家有刀弓,倒算得上是比较彪悍的一个村子。 一眨眼,吕明生三人就在这里呆了五天,海量的信息,冲击得三人的头都是大的,六只眼睛看天都不怎么蓝了。 这个星球原本叫什么,他们所处的大陆叫什么,猎户们一无所知,这倒是正常,他们的足迹,很少能走到大山外面。 根据他们所使用的谋生工具,再加上他们对外部世界的描述,吕明生能够断定,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还真的是同中国唐朝那个时期类似。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里完全是等于唐朝,毕竟,不同的文明之间的发展,有时候差异会大得惊人。 比如说,吕明生比较熟悉的玛雅文化,在天文历法和数学运算上,玛雅人是极其超前的,但在生产、生活工具上,却还属于石器时代,别说铁器了,连青铜器也没有。 猎户们都知道,这里,一年合着四百五十天左右,也是按照天气冷暖分了四个季节,不过,人家不叫春夏秋冬,叫……算,为了记着方便,还是叫春夏秋冬好了。 说普通点,这里是以秋季为一年中的第一个季节的,叫“神赐期”,随后就是“神眠”、“神醒”、“神悲”三个期。 仔细琢磨一下,这名字起得还是有相当味道的,只是念起来有点长。 这里一年分作十六个月,一天,接近三十个小时,是被分为二十个时间段,姑且叫它小时吧。 当然,这些背景知识的了解,并不会占据三个人太长的时间,甚至可以说,有些知识,他们在飞船上的时候,就已经观察到了。 最耗费他们心力的,还是对植物和动物的辨认,当然,这是一个漫长而又长期的过程,并不能一蹴而就。 别说很多传说中的猛兽一时无法见到,就是植物,也有许多是可以挖来卖钱的,自然不能说找就找得到。 这里的动物和植物,长得也比较有个性,大约还是同重力有关吧,都长得不算太高,像戈多一米六五左右,已经算得上是大个子了。 这种文明程度的时代,人们要同大自然做很多艰辛的搏斗,所以,大多数人长得还是比较粗壮的。 猎户们就越发粗壮点,虽然他们的生活条件很一般,用清贫来形容也不为过。 每当看到他们打下的猎物舍不得吃,而是卖了钱换回点粮食,半粥半菜地过日子,陈舟就有一种冲动。 “你们为什么不吃自己的猎物呢?” “吃不起,那是有钱人吃的。” |
第八十章学习生存 说实话,打猎并不像一般人所想的那么悠然,吕明生他们才进村时,就见到一个三人组成的狩猎队,在外呆了两天,空手而归。 不管怎么说,这些猎户对突然出现的三人,并没有表示出太强烈的敌意,反倒村里的长者还安排大家给他们腾出了一间房子。 那间房子的屋主,以前也是一个猎户,不过十年前一家三口去赶集,就再也没有回来,那房子就空下了,村里人谁家有点禁不住雨淋的东西,就放这间屋子里,成了大家的储藏室。 对三人的到来最感兴趣的,是村里的小孩子,孩子不多,也就六、七个,其中又以戈家的戈蓝对三人最为好奇。 这里的风俗,是女孩子十岁、男孩子十二岁就算成年了,戈青已经十岁半了,戈蓝才八岁。 一个简单的公式,这里人的岁数,乘以一点五,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地球上的岁数。 第四天头上,吕明生起个大早,想约了戈青和另一个半大小子果斯去打猎,走到戈家门口,正撞上迎面而来的戈蓝。 小丫头的个子已经有一米五出头了,算是大姑娘了,长得不像戈多,眉眼间跟她的母亲长得比较像。 “你哥哥呢?” “我哥哥,和爸爸去集市了,”戈蓝手里拿块手掌大的烤饼,一小口一小口地咬着,这是比较奢侈的食品,她不舍得一口吃完。 “去集市,为什么不叫上我?”吕明生有点愕然,他可还没逛过这里的集市呢,很想去开开眼,外星人的集市,难得的生命体验啊。 “我哥哥想叫你,不过爸爸说不要叫你了,”戈蓝的小嘴咀嚼着,“爸爸说,你们有仇人,怕在集市上撞到。” 哦啊,吕明生无语,他可没想到,戈多是如此在意自己三人,这么粗壮的汉子,居然也有如此细腻的心思? 骗人是不好的!他很诚恳地自责了一下,“戈蓝,他们走了多长时间了?” “集市好远的,”戈蓝抬头看看天,“妈妈说,去一趟就要走五个点,他们大概,已经走了三个点了吧?” “哦,那算了,”吕明生看看戈蓝手里的饼,猛然想起,在戈多采集天灵砂的地方,三人还藏了不少食物在那里! 天灵砂!该去搜集点天灵砂回来才好! 这五天来,三人吃的东西,都是别人接济的,而且,人家吃的半干不稀,自己三人吃得可都是干的。 须得为大家带来点财富,才是正理,再这么下去,非得给人戳脊梁骨了,做人嘛,要自觉点才好。 而且,这里的盐奇缺,食物吃起来淡不拉叽的,调味品也不是很全,两个字——难吃! 想到这里,吕明生就去喊了梁智禹和陈舟,一同去拿东西。 陈舟和梁智禹都只带了一把手枪下来,也很惦记那里的东西,三人根本不需要商量,眼下的困境,那是明摆着的。 陈舟的体力不行,就在悬崖下面等着,梁智禹从上面,把那两百多斤的东西逐次地放了下去。 吕明生自然是上去掏鸟粪了,从飞船里掏出三个塑料袋,很结实的那种,把天灵鸟的鸟粪分为三个档次,逐一放了进去。 三个袋子,每个袋子都有五六捧“天灵砂”的样子,这点东西,他只用了半个点,也就是地球上四十来分钟的模样,做人嘛,要适可而止。 绑好三个袋子,吕明生才要下山,猛然间又想起一事,把悬崖顶上两种下面见不到的草拔了两根,打算去请教一下,这草的来历。 两种草,一种是贴了悬崖上石头长的,感觉有点像菌类,吕明生认为,没准会是神药之类的东西。 另一种草,却是极其鲜艳的,叶子呈红色,周边没有虫子,也没有鸟类肯啄食,这也许,是有剧毒的? 有剧毒的好啊,这里的野兽,听说都是挺结实的,吕明生打算提取一点汁液出来,抹在自己的木刺上。 刺的来历,他已经弄清楚了,那刺里的红果,确实是可以食用,但不能多吃,吃多了会引起腹泻。 等他下到山底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好在,三人手里多了枪,也多了子弹,倒也不怎么害怕。 在村外藏好这些东西的时候,天色已经大黑了,三人商量半天,终于决定,怎么出来的,怎么回去,暂时不要带东西进村。 陈舟喜欢吹牛讲故事,跟村里的几个小伙子处得不错,他从别人手里,混得了一个大兽皮袋子,于是,装了点天灵砂进去,大概有三捧那么多。 三人直奔戈多家。 戈多和戈青才吃完饭,父子俩正坐在门口聊天呢。 “哈,戈多,今天去集市,卖了天灵砂了没有?”吕明生率先走了过来。 戈多同陈舟处得最好,但他知道,吕明生是三人里的头儿,而且,吕明生的身手,是他极为忌惮的。 所以,他面对吕明生的时候,通常都极有礼貌,“哦,卖了,不过集市上的人太黑了,才给了我四金币七个银币!” 一个金币等于十个银币,这很正常,这里的人,手指脚趾都是十个,用的当然是十进制,虽然,似乎像玛雅人那样的二十进制好像也有点道理。 戈青随声附和,“是啊,要是去裂云城里,起码能卖十个金币!” 吕明生当然不会说“下次再卖”这种屁话,这里的人有一顿没一顿的,谁能做到囤积居奇这个档次啊? “对了,你们这集市,是怎么开的呢?” |
第八十一章烹饪技术 集市,五天一个小集,半月一个大集。 “下次你们赶集,把我们也带上去吧?”吕明生提出了要求,“我想去卖点东西,不能总是吃喝你们的,总得挣点钱啊。” “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戈多难得地敢在吕明生面前放肆一下,“以后你们跟着大家,一起打猎,不要闲着,你们又没有家小,当然就应该有吃有喝。” 说着,他拍一下戈青的脑门,“就像这家伙一样,他都打算娶媳妇了,你们也该考虑了吧?” 娶媳妇?吕明生刚想笑,又硬生生地绷起了面孔——这个表情实在太犯忌了,“这个我们不着急,你看看我这个天灵砂,能不能卖三十金币?” 说着,他把口袋打开来,摸出一些鸟粪出来。 绿海星有两个月亮,空气也算清新,晚上比较明亮,戈多就着月光看看,把天灵砂放在手里捻捻,“这个,比我上次采的还要好,一捧最少十个金币。” 说着,他奇怪地看看吕明生,“这东西,你从哪里弄的?” 要知道,在这小山村里,虽然大家打到的猎物,要共同分享,但有些人独得的东西,也不必完全同村民分享,掌握,只是在一个度上。 像戈多这次卖天灵砂的钱,完全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独吞的,谁都不会有意见。 吕明生撇撇嘴,答非所问,“这几天,打扰大家不少,我把这些分给村里人算了,你认为怎么样?” “我认为,不好,”戈多连连摇头,“天灵砂越多越好卖,分散了,就不值钱了!” “要不你问问卓叔叔吧?”戈多的老婆走了出来,“让卓弄想想,这可是村子里的大事呢。” 三捧天灵砂,匀给每家,起码一家一个金币是跑不了的。 吕明生三人,是戈多引进村子的,要是能为村里带点好处,戈家脸上,是很有光彩的。 卓弄就是村子里那个老者,村里没村长一职,不过,他的存在,类似于此。 天色不早了,卓弄正要回屋休息呢,却被戈多喊住了,“卓叔,我找你商量点事儿。” 这下好了,整个村子都轰动了! 一个金币,够五口之家半年的吃穿用度了,还是什么都不用干的那种,这是多么巨大的一笔财富啊! 第二天一大早,卓弄就把各家当家的喊了来,这个村子的规矩,还比较接近那种原始的民主。 吕明生兄弟三个的好意,大家商量一下,接受不接受吧? 这里民风再淳朴,但人总还是有自私的心的,大家眉开眼笑地接受了这一事实,而且一致决定,应该帮吕家兄弟再起一座房子,再用灌木围个院子。 当然,大家也都赞同卓弄的意见,天灵砂先由吕明生保管,下个集市,换回钱来的时候,每家一个金币,不许多要。 这一天,村子里的人有事没事就去吕明生那里转转,搞得梁智禹和陈舟想去村外偷偷拿点盐进来都走不开。 淳朴的村民有表达自己谢意的方式,少兽皮口袋?少盆盆罐罐?少时令衣服?那都没问题啊,每家出上点,不就什么都有了? 兽皮口袋,三人收了十来个,有大有小,盆盆罐罐的也有四五个,这东西,一般人家也没多少多余的。 至于时令衣服,三人一件没要,不但都是旧衣服,而且……他们根本穿不上去。 个子最低的陈舟,也有一米七二,这村里就没那么高的人! 这是头一天,第二天,村民们就发现,三兄弟那里,宝贝还真不少! 最宝贝的东西,并不是盐,那东西金贵是金贵,但这里没有专卖一说,钱多就能买到。 最宝贝的,是吕明生他们带来的鸡精、花椒之类的调味品。 有人送了两只咕噜鸟来,跟地球上的野鸡类似,兄弟三个好不容易见点荤腥,拔毛开膛,忙得不亦乐乎。 时近中午的时候,一股香气弥漫在山村周围,所有人家都皱了鼻子,使劲地闻着:这是什么东西啊? 家有小孩子的,就坐不住了,顺着香味就来到了兄弟三个的房间外,打头的,就是戈蓝。 小丫头的口水,都快流到脚面上了。 看着罐子里沸腾的汤汁,她咽咽唾沫,“吕哥哥,这是什么东西啊,这么香?” 陈舟看着她垂涎三尺的样子,就知道要坏事儿,用树枝夹了一大块就跑,也不管熟没熟。 吕明生和梁智禹倒没恶劣到这种程度。 吕明生用树枝戳戳鸟肉,嗯,差不多了。 他夹出块鸟肉来,用薄饼裹了,递给了戈蓝,“呵呵,尝尝,是哥哥做的咕噜鸟,看看好吃不?” 当然好吃了,滚烫的鸟肉被小丫头三口两口就咽了下去。 吃完,她倒不说再要了,只是眼神还直勾勾地望着锅里。 “我也要,”果斯的弟弟果意才刚刚五岁,把手里老大一个陶碗伸了过来。 这里人的饭量,真的很恐怖,就这么一个碗,里面的饭,足够陈舟吃两顿的,这还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 果斯跟戈青和吕明生处得都不错,人家既然要了,那就给吧…… 不多一阵,锅里两只咕噜鸟就只剩下俩脑袋了!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梁智禹叹口气,“唉,我发现,陈舟比较合适活在这个星球上。” “咦,你俩说的是什么话?”卓弄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呃,土话,老家话,”吕明生解释两句,才愕然发现,村长大人手里也拿了一个碗! 于是,一村的无冕之长得到了一个鸟头! |
第八十二章弄点小钱 梁智禹有幸,吃了剩下的那个鸟头,吕明生才叫倒霉,连汤都没喝到一口。 蜂拥而来的人,把汤都瓜分了,还不住地咂巴嘴巴,“好喝,好喝。” 看着罐子里剩下的底儿,再看看一直坐在那里动都不动的戈蓝,吕明生叹口气,递了两张薄饼过去,“戈蓝,你拿它蘸了剩下的汤吃了吧?” 其实,照陈舟的话说,这两只鸟,做得味道一般,只是盐分足,又加了些这里没有的调料,别人自然会觉得好吃。 “要是给我做,有铁锅,垒个灶,可以炒和炸的话,那才能算好吃!” 他是这么说的,但别人未必这么看。 吃完饭不多久,卓弄就找了过来,“有点事情,想问问你们三兄弟。” 原来,三人的做菜手法,让卓弄觉察出了一丝不对。 那些闻所未闻的调料,暂时先不用去说,只说三人这用盐方式,就足以说明,三兄弟原来,定然是大户人家。 没钱的人,哪里舍得这么放盐? 再想想中午偶然听到的那句汉语,还有三人身上穿的衣服,四十岁的卓弄能够断定,三人的来历,绝对是不简单的。 他倒是找戈多去问了,可戈多哪里知道那么多,戈多只能断定一点,那个瘦瘦的吕明生,非常地厉害,村子里没人能打得过他。 相对绿海的居民来说,三个地球人,都可以被称之为“瘦得离谱”。 这才合理,卓弄点点头,三兄弟的“挥金如粪”他是领教过了,也只有大户人家,才花得起钱学武。 吕明生那么瘦,都打得过戈多,自然是从小就学武的。 卓弄想知道的是,三兄弟到底惹了谁了,居然要如此狼狈地亡命天涯? 这种瞎话,陈舟编起来最为拿手,“我们兄弟三人,自小就跟师傅在山中学艺,艺成之后,师傅不见了,所以我们就出山了,然后,得罪了人。” 这话死无对证的,卓弄点点头,才要说话,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奇怪,那你怎么身体这么羸弱?” “哦,以前他俩,都打不过我,”陈舟大言不惭,“后来我身体出了问题,就成眼下这样了。” 说着,他还露出一脸笑容,表示自己很悲伤。 吕明生和梁智禹交换一个眼色,没错,数这家伙合适在这个星球混了! 卓弄这么问,倒是没考虑别的,他只是想知道一些典故而已,村民们是很淳朴的,他们已经认定,这三人是好人了。 “那要不要我帮你们落了户籍?” 有个户口,总是很方便的吧?在地球上,他们办了也不止一张假身份证了,吕明生点点头,“那就麻烦卓大叔了。” 下一个集市,是大集,村里一百多个人,倒跟了有小三十个人过去,倒不是说怕他们三兄弟跑了,而是三兄弟发话了,要买很多东西回来,大家就是趁热闹,去搭把手而已。 这次天灵砂卖得还算不错,三捧多,摊主打算出三十二个金币收,吕明生把天灵砂又拽了回来,“四十个金币,不想买算了。” 他可是拖得起的,别的不说,就算打不到猎物,村子外面,不是还藏了些食物的么? 摊主没想到,他这么难说话,最后商量来商量去,三十八个金币成交。 然后就是锅碗瓢盆一大堆的东西,尤其是,他们居然买了三口铁锅,要知道,整个村里,也不过只有两口铁锅而已。 衣服买不到现成的,不过三兄弟都找裁缝量了身材,大约下个集市就可以取了。 让众人瞠目结舌的是,作为猎户,三兄弟居然把猎物往回买,真是……钱多败家啊。 这一晚上,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出来了,一家一枚金币,有那性急的,早在集市上就领了,然后买了稀奇古怪的东西一大堆。 村子中央的开阔地上,点起了篝火,大家兴致勃勃地聊着,还有人拿来了魔梭的叶子,分给众人嚼食。 魔梭是一种植物,叶子里有少量的类似酒精的东西,人嚼食时,会产生轻微的眩晕感,那种感觉是很享受的。 叶子越老,眩晕感越强,这就类似地球上的酒越陈越香的意思。 吕明生对这个东西的抵抗力比较大,四下看看,发现大家都哭丧着脸,只有一个人脸挂笑意,似乎有什么心事。 是戈青! “戈青,你怎么了?”吕明生坐到他身边,兴致勃勃地看着陈舟在那里指挥人煮肉,“好像很不开心?” “嗯,”戈青点点头,“看到你们卖了三十八个金币,我很后悔,上次应该多要三个银币的。” “哦,不是什么大事吧?”吕明生有点奇怪,“事情都过去了啊,今天你家不是又得了一个金币么?” “那也不够,”戈青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可这声音,怎么能瞒过吕明生的耳朵?“什么不够,你想做什么?” 正是戈多很早以前说的那句话,戈青想结婚了! 严格地说,是戈青小时候的玩伴,一个女玩伴,陷入了麻烦里,戈青想凑钱去救她。 女孩子叫米莉儿,家里本来也是猎户,在隔壁村子住,她父亲把捉野兽的陷阱,埋进了私人的山里,偷猎。 偷猎是很过分的事情,不过山里野物到处乱跑,那些私人的山,如果不常有人打猎的话,野物自然愿意去那里。 所以,偷猎者一旦被抓住,就是罚些钱,再挨顿好打而已。 没钱的话,就需要把家里的子女拿出来,作为奴隶抵押给对方。 |
第八十三章商人上门 米莉儿的父亲,运气实在太糟糕了,不但下的陷阱没抓住野物,反倒是把主人的一个侍从的腿给陷了进去,骨折! 然后,米莉儿的父亲和母亲都被山的主人郝客提抓来杀了,米莉儿年纪小,被充为郝客提家的奴隶。 戈青想赎米莉儿出来,郝客提的管家发话了,普通的奴隶,就是值五个金币,但要是米莉儿,得八个金币! 戈青家到现在,加上吕明生赠送的一枚金币,也不过才五金币九银币,家里攒俩银币,很不容易啊。 “唉,多大点儿事啊,”吕明生隐约记得,今天分剩下的九个金币,只花了一个多,应该还有最少七枚呢。 他伸伸手,把陈舟喊了过来,“陈舟,接济戈青三个金币吧,他家有点事儿。” 陈舟是总管,这也正常,这厮在地球上的时候,就喜欢身上揣了大笔现金乱跑,只图用着方便。 他不愧是合适生长在绿海星的人,看看戈青,“戈青,怎么回事?” 戈青少不得又得重说一遍,然后盯着陈舟,“这钱,我慢慢还给你!” “算啦,朋友嘛,不说还了,”陈舟摆摆手,很痛快的样子,“以后有事喊你帮忙,你记得就行啊。” “我一定会还你的,”戈青的表情很悲哀,他高兴得有点过头了。 得了吕明生的金币,戈青第二天就跑了,去赎人。 郝客提,是裂云城赫赫有名的大商人,手下的奴隶两千多,这山是他从裂云城城主手里买来的,而裂云城城主,不过是波顿侯爵的众多管家之一。 也就是说,这偌大一片土地,是波顿侯爵的封地。 郝客提是商人,自然不会住在这青云山山区,不过,这里也有他的庄园,距离并不算远,米莉儿就在庄园里干活。 有金子自然好使,戈青一大早走的,下午,他就领着米莉儿回来了。 不过,回来的并不止他一人,郝客提庄园的主事也来了,还带了几个人和契约。 管家开出的那八个金币的价格,本来就有为难戈青的意思,现在戈家居然能拿出这笔钱,他就派了个主事,前来问询一下,这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卖天灵砂呗,这事儿,戈家并不怕主事知道,只要主事不强迫他们说出从哪里采的天灵砂,那就都好商量。 村子里的人也能作证,戈家确实是采过天灵砂的。 主事儿的弄明白了,这钱不是戈青偷来的、抢来的,就留下契约和米莉儿,这下,米莉儿就算自由了。 她自由了,戈家的麻烦可就来了。 这天,吕明生拿了那种黑色的天灵砂,想让戈多帮忙鉴定一下,看这个值多少钱。 三兄弟都是见不得别人受治的主儿,手里有俩子儿,东接济西接济的,就没剩多少了,他觉得卖鸟粪,是挺好的来钱路子。 正在这时,卓弄从门外跑进来了,“戈多,郝……郝客提大人,找你来了!” 一个商人,也能称为大人?吕明生有点好奇,“他是个什么官啊?也能叫大人?” 戈多却是顾不得跟他闲扯了,连忙跑了出去。 吕明生跟出去一看:老天,好大的阵仗! 郝客提足足带了有三四百号人来! 郝客提也是红种人,个子大约是比戈多低些,却差不多有两个戈多那么胖,脸上的肥肉挤做一堆,本来就小的眼睛显得越发地小了点。 他骑着一头出奇硕大的驼兽。 驼兽的意思,跟地球上的骆驼差不多,不过个头要小点,腿的比例要粗壮一些,走得不算慢,乘坐的舒适性也不错,性子温顺,食草。 不过,就看郝客提这接近三百斤的体重,能找到驮起他的驼兽,也很难得了。 郝客提身后,是八个穿了兽甲的骑士,骑的却是徳迪兽,这兽体形略小点,速度奇快,性子也不是很温顺,多用于战阵冲杀。 这有点像地球上的马。 八个亲卫的后面,就是手拿棍棒和刀枪的奴隶们了,虽然衣不蔽体,瘦骨嶙峋,可手里有了凶器,自然就有杀气。 戈多早被这个场面吓住了,走到郝客提面前就跪下了,“戈多欢迎郝客提大人!” 郝客提洋洋自得,根本没觉得不妥当,点点头,“你就是戈多?” 他的喉咙里面也很胖么?听到他说话带出的呼噜呼噜的声音,站在一旁的吕明生很是奇怪。 “大胆,见了郝大人,你居然敢不下跪?”一个块头很大的亲卫怒斥着吕明生,“看谁呢?我说你呢!” 吕明生转头一看,得,在场的人全跪着呢,连那大了郝客提不少岁的卓弄,都跪在了那里。 别人跪是别人的事,给吕明生,他是不肯跪的,他冷冷地看了那亲卫一眼,没有做声。 说实话,他并不想惹事,他只想陪着两个兄弟,在这里静静地等飞船积攒好能量,看看能不能算出该往哪里飞。 所以,他目前暂时没有离开山村远足的意思,人,都是有一定的惰性的。 但他绝对不肯委屈自己,好家伙,就剩下三年好活了,提前点死,也不是什么大事吧? 而且,平日里同村民们聊天,他也知道,平民见了商人,不需要行什么大礼,所以,他才奇怪大家为什么跪! 郝客提看他这副样子,就有点恼了,他当然知道,别人不需要这么跪自己,眼下之所以这么跪,无非是自己带了四百的奴兵来。 说实话,他本来也没必要带这么多人来,但山里的猎户,彪悍是出了名的,他找戈多商量事情,害怕这些人使性子坏事。 |
第八十四章原是恶客 现在,效果是不错,别人一见到郝客提,都跪下了,这说明村民们怕了,不想惹事。 可怎么会冒出这么一个刺儿头呢? “你,叫什么名字?” 吕明生冷冷地看他一眼,“我站在地上,你坐在驼兽上,这么说话,你不觉得很没礼貌么?” 呃……郝客提被这话噎了个半死,登时对眼前这位重视了起来。 在这个星球上,民智不是很高,人们对强者的尊崇和对弱者的蹂躏,都是赤裸裸的,吕明生所在的村子也一样,民风是很淳朴,但从眼下跪了一地人就知道,大家也都很识时务。 阶级的存在,自然有阶级存在的现象。 像吕明生这种地球,习惯了人和人平等相处的人,在这个星球上根本就没有! 郝客提仔细打量一下他,马上就发现了这人的不妥之处:对方的衣着比较古怪,虽然瘦了点,个子却是很高! 最让他感到困惑和疑虑的,还是对方眼中那种从容和淡定,这种不卑不亢的眼神,一般人是根本学不来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种气质,想装都难。 在郝客提的印象中,只有他在神风城中见过的个别贵族子弟,才能有这样的素质。 这倒不是说他见的贵族少,而是贵族子弟中,“不卑”的很多,但同时能做到“不亢”的,那真的是凤毛麟角了。 事实上,他见到的贵族,也算不得多。 念及这里,他点点头,“哦,你是谁家的子弟?” 这就是套近乎了,他只是商人,哪里敢去招惹贵族? 吕明生看看他座下的的驼兽,没有回答,直接把头扭转了。 想跟我说话,你先下来吧! 那发话的亲卫可不知道郝客提在想什么,见到主子掉了脸面,双腿一夹胯下的徳迪兽,冲了过来,抬手就是狠狠一棒。 吕明生哪里肯吃这套?胳膊一挡,硬硬地扛了这一棒,抬腿一脚就踹了过去。 他踹的是徳迪兽,而不是人! 徳迪兽的价钱,是很高的,吕明生不知道几个奴隶才能换一个,不过,他也没兴趣知道。 这一脚,重重地踹在徳迪兽的左后腿上,那兽登时一声惨嘶,后腿就尥了起来! 亲卫猝不及防下,整个人都被摔了出去。 回头再看那徳迪兽,后腿在地上紧蹬两下,却是死活站不起来,轰然卧在了那里! 徳迪兽的后腿,硬生生地被吕明生踹断了! 会武技!郝客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这人,还会体技? 武技在神恩大陆上,分为三大类别,体技,就是赤手空拳的格斗技,械技,是各种兵器的格斗技巧;战技,则是战争冲杀的技能。 这三大类别,界限并不是很明显,很多人三者兼备,专精其中一项而已。 但是毫无疑问,学这些东西,都是要花大钱的,或者,战技偶尔会有点例外。 事已至此,吕明生的身份,就已经容不得郝客提再做什么怀疑了。 就在这时,亲卫旁,有两只徳迪兽疾驰而过,其中一人惊讶地“咦”了一声,停在了郝客提的身边。 郝客提却是没管那么多,抬手就把那个摔得七荤八素的亲卫招了过来,劈头盖脸地抽了几鞭子,“蠢才,我让你动手了么?” 吕明生听到了那声“咦”,抬眼一看,愣在了当地,居然是两个白色人种! 郝客提费尽辛苦,才下了那驼兽,挪了两步,刚想同吕明生答话,却愕然发现,人家根本连看都不看他。 贵族就牛逼啊?他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想想自己还带了四百奴兵,神风城里,落魄贵族也不见得就少了,于是一转头,竟然向着戈多去了。 说实话,他虽然是个商人,但也未必就看得起贵族,虽然,二者在身份上,差异极大。 他要晾一晾吕明生,实在不行的话,双方不打交道也就完了。 一只徳迪兽,他是损失得起的,而对方那样子,已经占了便宜,未必也愿意真的同他死磕吧? “你就是戈多?” 戈多早被吕明生同郝客提的纠纷吓傻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小人就是戈多。” “听说你们村,最近卖了不少天灵砂啊,”郝客提喘口气,胖人站着,就是麻烦,“这些天灵砂是从哪儿来的,你总是知道的吧?” 他所指的是地址,可给戈多的反应,却以为郝客提问的是谁卖的天灵砂,当下点点头,“小人……小人知道。” “我很怀疑,你在我的山里偷天灵砂,”郝客提不由自主地瞟一眼吕明生,有贵族在场,他要在道义上占据上风,“所以,你必须告诉我,你在哪里采的天灵砂!” 这个问题,戈多是断断不肯回答的,他粗壮的脖子一扬,竟然抬起了头,“我不是在你的山里采的!” 郝客提在挖他的心肝,戈多都顾不得解释,其中绝大多数的天灵砂,是吕明生采的! “你说不是,就不是啦?”刚才挨打那厮走了过来,手中的木棒扬起,“不说的话,抓了你去砍头,敢偷郝客提大人的山?” 这话绝对不是虚言恫吓,有米莉儿家的前车之鉴,郝客提真想为难戈多,也不过就是上嘴皮碰碰下嘴皮的事儿。 戈多一愣,随即转头看向吕明生,“吕兄弟,你要给我做主啊!” 敢情,他也看出来了,吕明生不尿郝客提那一壶! 就在这时,奴兵的身后,人声鼎沸,“来,让让……打了山狪回来啦……” |
敢情,这个村子里的人,最近小有收获,闲来无事,八个汉子怂恿了梁智禹和陈舟去深山,打大猎物。 山狪是山中的食肉猛兽,大约可以划为犬科动物,虽然不如猫科动物灵巧,但身强力大,一只成熟的山狪,从头至尾可达两米,四五个猎人根本就不敢去招惹。 郝客提听得,就是一愣,山狪是什么,他自然是知道的,这村子的人,居然打了一只山狪回来? 这只山狪,还真的不小,绝对是成熟期的山狪,六个汉子抬着都吃力,怕不有五百多斤。 其他两个汉子,却是肩上扛了两只小走兽,手里拎着三四只咕噜鸟,除了陈舟空手,连梁智禹身上,都背了一只膏猪。 膏猪身上全是柔软的刺,只有臀部和背部的肉能吃,全身油脂占了百分之三十,穷人家晚上能用这油点灯,富人家不用,因为有骚味。 这就是家有余粮的好处了。 家有余粮,大家就有了比较多的空闲时间,也能多准备些干粮,就能往深山里多走走,也就容易打些大猎物回来。 正是所谓的良性循环。 郝客提也被这只山狪吓了一跳,“好大一只,你们几个杀了的?” 这么大的山狪,郝客提也见过,他甚至在自己的山里还杀过一只,不过,那次他死了三个奴兵,重伤了五个! “是梁兄弟打的!”众人七嘴八舌地嚷嚷了起来,“我们只是搭把手!” 可就算是搭手,也是这十个人打的,而且连个轻伤的都没有,这份实力,实在让人不可小看。 戈青也是其中一员,看着父亲跪在地上,挺奇怪的,“爸,你这是做什么呢?” “郝客提说,咱们的天灵砂是从他的山上偷来的!”见到儿子,戈多也发怒了,站了起来,“这简直是在污蔑人嘛!” 梁智禹扛着膏猪走了过来,把膏猪扔到了戈多家的门口,上下打量一下郝客提,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眼里那份不屑,谁也看得出来。 “你这个贱民,是不打算承认啦?”梁智禹给郝客提的感觉,不是很好,他甚至能隐约感觉出,这厮同那个贵族,一定有着某种联系。 当然,就算回来十个人,还是刚打了只山狪的人,郝客提也没放在眼里,他这里可是有四百奴兵呢,该装的大瓣蒜继续装。 “我不是贱民,我是自由民!”这可是关碍到身份的大问题,戈多一定要辩解的,他眼中的贱民,是奴隶,而不是平民。 成年的贱民,额头上都要刻字的! 从这点上讲,他自认,自己同郝客提的身份也是相同的,大家都是自由民而已! 当然,郝客提自然不会是这么认为,事实上,郝客提认为,贫穷的平民,那也是贱民,正如贵族们看他一样。 戈多咬紧牙关不松口。“我根本就不是从你的山里采的!” 郝客提又瞟了一眼吕明生,看他站在那里还是没反应,扭头向一个白人青年招呼一下,“欧可巴先生,麻烦你帮我拿下这个人吧。” 欧可巴双肩不动,身子不见作势,就从徳迪兽上飘了下来,吕明生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这厮身上,有功夫! 他这个反应,看在了郝客提的眼里,心中不禁有小小的得意:哼,会体技就很厉害么?我郝客提带的人里,可是也有能人呢! 欧可巴身下,挂了一柄细刃剑,可以猜得出,他必定是专精械技的。 他走到戈多面前,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你是自己走,还是我杀了你带走?” “喂,你吓死我了!”梁智禹实在看不下去了,“一开口就想杀人啊?” 吕明生心里也反感得不得了,就为了一点鸟粪,就要杀人?你们难道不知道,生命是应该珍惜的么? 欧可巴斜眼瞟一眼梁智禹,“你再多说一个字,连你也杀!” 郝客提心里这个痛快,那就不用提了,得罪人的事,是欧可巴做的,他可只是麻烦欧可巴帮忙拿下一个平民而已。 “我还会说很多字呢,哈哈,”难得逮到能放声大笑的时候,梁智禹大声地笑了起来,“有本事你就杀……” 当然,他这么激烈的笑声,理所应当地被众人认为,他已经“悲愤莫名”了! 话还没说完,欧可巴手一动,奇快地拔剑。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欧可巴的身子已经贴了上去,抬手就是一剑,目标正是梁智禹的喉头! 他的速度,不可谓不快,只是,梁智禹的身手,又岂是一般人能够所及的?身子迅疾地向斜后方退去。 事实上,他可以用口袋里的小刀招架的。 只是,好不容易在这个星球遇到了会功夫的人类,他怎么会就此放过? 少不得是要观察观察,这个星球上的武技,已经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他退了,欧可巴可不会就此罢手,身子向前紧逼,手中的剑再次刺出。 这一剑,就不比刚才那一剑了,他手腕用力,再加上那剑是细长的,一时间,竟然抖出了碗大的一个剑花! 按梁智禹的师傅所说,剑花一说,原本是枪花的,尤其是那些白蜡杆子做的枪,因为柔韧度够高,才能抖腕发出。 枪花一出,圈子所笼罩的地方,都是枪尖可以攻击到的部位,一个好处是目标游离,让对方无处躲避,另一个好处,却是由于枪头矫若游龙,让对方挡无可挡,防不胜防。 这样的情况下,就算对方也是高手,能够准确地捕捉到枪头的运行轨迹,却也招架不易,至于说想用兵刃靠上枪杆来挡格,通常也容易被枪上的弹劲所带偏。 剑花的威力,通常是要小于枪花的,剑的铸造水平——主要是弹性不过关的话,不但抖出的剑花小,剑花的威力也会大打折扣。 还不错,这个星球上铸剑的水平,还是可以一看的嘛,梁智禹点点头,斜进两步,让开了这朵剑花。 |
谁想,欧可巴并没有收腕再刺,而是手腕一转,细刃剑带着风声,砍向了梁智禹的右肋! 他已经看出来了,对方的脚步,比自己还要灵活许多,所以不再只用点刺,居然用上了细刃剑比较忌惮的砍劈招式! 他有意拿眼前这人示威,当然是不想考虑下手方式。 反正,对方手中,并无兵刃,他不怕! 他这一变招,梁智禹就有些失望了:敢情,你只会挽个剑花? 程咬金还会三板斧呢,你才会一下? 至于说用细刃剑使砍劈招式,越发地让梁智禹无法接受了:这不是欺负人么? 念及此处,他的手一动,就掣出了自己的小刀。 这小刀在地球上,都算得上是锋利无比,它的锋刃更是寒光闪闪,梁智禹不欲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所以,并没有打开刀刃。 自己兄弟三个,来路已经够离奇了,如果不能杀尽眼前所有的奴兵,还是选择藏拙比较稳妥些。 可地球上的科技,跟这里相比,档次差得实在有些大,梁智禹手一挥,硬生生地用刀鞘接了对方这一剑。 “叮”地一声轻响,欧可巴的长剑就被荡开了。 欧可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对面这人,什么时候手里拿上了兵器? 他的眼里,只能看到一道白芒掠过,那是折叠刀刀鞘的挂环,镀了铬的,比较刺眼。 拿了兵器也就算了,他无法想像,自己这锋利的“白水剑”,居然砍不断对方的兵器? 砍不断倒也无妨,对方居然借着兵刃相交,向剑上传来一阵大力,震得他险险拿捏不住兵刃了! 这一串串的意外,让欧可巴惊讶无比,身形为之一顿,迅捷收步后退。 他这时候想抽身,简直是把梁智禹当成死人了。 趁着对方剑被荡开,胸前空门大开之际,梁智禹的身子迅疾贴了上来,抬腿就是一脚! 欧可巴只觉得胸前一股大力传来,忍不住“蹬蹬”连退两步,一个屁墩坐到地上,口一张,“噗”地一口鲜血喷出! “你用脚,犯规!”另一个白人大叫一声,身子飘下徳迪兽,竟然也是有功夫在身的! “犯什么规?”村长卓弄发话了,老头活了四十多岁,还是有点见地的,“你们用剑能杀空手的人,他就不能用脚踢人?” 械技对了体技,你能用兵刃,人家自然能用拳脚! “他手上有兵器!”那白人脸难得地红了一下,走到欧可巴背后,为他推拿起来。 “哼,那你就应该等到人家掣出兵刃才动手才对!”卓弄对这个规矩还是比较熟悉的,“你们这是偷袭!呸,无耻!” 偷袭是武者所不耻的! 其实,这么说,有点冤枉欧可巴,他根本就没把梁智禹当作个可堪一战的对手,只当是面对了一个可以生杀予夺的平民而已。 所以,欧可巴的伴当,发现梁智禹是有功夫在身时,自然就忽略了两人战斗的起因和动机! 梁智禹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主,欧可巴被他一脚踢得吐血,按说,他已经算获胜了,可他对对方这种无缘无故就要杀人的野蛮作风,实在看不顺眼。 眼见卓弄和对方争辩得不可开交,梁智禹身形一闪,就晃到了欧可巴的面前。 他那伴当大惊失色,抬手就拔了剑出来,却是那种宽一些的剑,并不是完全靠点刺为主的武器。 梁智禹才懒得理会那人,一抬脚,重重地踢在欧可巴的手腕处,那细刃剑登时被他踢飞。 伴当持剑向他挥来,“你太过分了!” 梁智禹的身子早飘远了,凌空一跳,足足有两米高,伸手接住了那柄细刃剑。 身形再动,等那伴当发现一剑挥空,梁智禹的身子已经飘了回来,细刃剑直指欧可巴的喉头,“有本事你再说一个字!” 那神情,竟活脱脱是刚才欧可巴的翻版! 伴当再也忍受不住了,一剑回挥,被梁智禹抖手一剑,刺向他的手腕! 伴当自然不敢再作怪了,身子疾退,堪堪躲过这一剑。 梁智禹的剑尖回指欧可巴,“你说一个字啊,刚才你不是说了很多么?” 欧可巴坐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剑尖,却是一言不发了。 他终于明白了,对方刚才是什么样的心情! 这个星球上,并没有什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名言,但欧可巴终于明白了,对方这个人,是有足够理由蔑视自己的,就如同刚才自己对对方的蔑视一般。 郝客提早被这一连串的意外吓住了,才待上前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也不合适说。 于是他偷偷地向自己的亲卫使个眼色,他打算以众凌寡了。 “看你这点胆子!”梁智禹不屑地呸了一口,“也就是欺负欺负一般人而已,我呸,人渣!” 这个星球上,原本是没有“人渣”这个词的,但这并不妨碍欧可巴去理解这个词,一时间,他又羞又怒,胸间憋闷无比! 梁智禹对他的羞辱,还没有到头呢,他手一松,将细刃剑抛落在地,上前就是一脚。 “叮”地一声轻响,欧可巴心爱的“白水剑”,断为两截! “你欺人太甚了!”欧可巴再也憋不住了,怒吼一声,又是一大口鲜血喷出,整个人当场昏了过去! |
“你们要干什么?”陈舟正在同吕明生窃窃私语,眼见那些奴兵们蠢蠢欲动,抬手就把冲锋枪举了起来! 郝客提这才发现,居然又出来了一个同吕明生相似的人,高个子、古怪衣服、瘦瘦的……不太瘦的身材! 他不知道冲锋枪的厉害,他第一眼看到的,是陈舟的眼镜! 哦……好透明好大的两块水晶啊! 水晶在神恩大陆上,是比较罕见的玩意儿,价钱贵得离谱,这个人,把水晶架在鼻子上做什么? 当然,郝客提明白,不管对方把这水晶架上去是做什么用的,只冲着人家能弄出来这么两块形状一模一样的极品水晶,身家和背景,那根本是勿庸置疑的了! 这样的人,在这个小山村里,已经出现三个了,没出现的,还有多少? 郝客提真的不敢再想下去了! 陈舟却不知道对方是做了如此判断,同吕明生说了几句话,他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来意! 他确实是比较合适在这个星球混的,居然开始蛊惑人心了,“兄弟们,郝客提想抢天灵砂,要抢咱们家里的金币啊,大家跟他们拼了!” 这家伙对人心的把握,实在是准了点,郝客提想“抢天灵砂”是真的,可是倒不至于堕落到“抢咱们家的金币”这种地步。 可这两句话连着说下来,实在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 陈舟要是说点别的,也就算了,可是他偏偏说了“金币”俩字! 前一阵每家一个金币,那可就是卖天灵砂所得的,大家都知道! 村民们是被这大批的奴兵吓到了,可他们就如同戈多一样,跪下倒是无关紧要,但若是会被人夺了财物,却绝对是不甘心的! 猎户们本来就比旁人彪悍了许多,眼下又来了十个援兵,登时就鼓噪了起来,抄家伙的抄家伙,拉弓箭的拉弓箭。 二十九户的猎户,连上壮年妇女的话,仔细算算,敢动手的,起码有六十多个人! 郝客提的头,又大了若干。 奴兵的身体状况、战斗力和战斗欲望,跟猎户们比,根本不值得一提,否则,他也用不着带四百人来了! 对方要是豁出去拼个鱼死网破的话,他的奴兵虽说大约还是能取胜,但绝对会是惨胜,有点划不来。 而且,吕明生这三个异类的存在,也是让他挠头不已:要是不能全部杀死三人,他的麻烦大约会很大很大! 就算这三人没什么背景,一下杀了波顿侯爵领地里一百多人,万一有个把逃脱的,报告了波顿侯爵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