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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天师
作者:水鹤树,更新时间:2008-1-8 19:06:00,完成字数:1044845
 
 

 
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一章 酒卷心头
 
 
  那天晚上,我静静躺在悬芝酒坊的门前。那温暖如玉的大石头将一天的疲惫都轻轻的洗涤过去,只留下了一片舒爽与暖暖的温馨在心底流淌。夜风轻轻地吹,带着山地间特有的草木的清香,暖暖欲人醉,不远处酒坊传来阵阵清香美酒,越发得让夜色迷醉起来。

  酒坊的旗帜迎着风轻呼的舒展着。说起来,实在不得不令人佩服酒坊老板的眼光,他在这郊区靠近高速公路的荒山野岭开了这么一个酒坊,实在是出人意料。

  酒坊的一切建筑都是木头做成的,纯粹的原木让这个酒坊显示出了不同凡响的韵味,酒坊四周出人意料的摆放了许多的大石头,据说是用来镇邪的。每到夏天,这些石头的美妙就会让人意料的显示出来,比如晚上。

  据说整个山头全部是酒坊老板的,山上除了酒店的四周,剩下的地方种了许多的桃树,据说也是辟邪的。更加奇特的是,整个山头布满了密密麻麻林林总总的硕大的避雷针,按照老板的说法,山间多雷雨,多防备些,有备无患。

  今天晚上的天空没有月亮,漂亮的星斗反倒是布满了整个夜空,璀璨而永恒。透过层层的葡萄叶子射下来的星光在全部是石板铺就的地上点点闪烁,看起来分外的有韵味。

  哦,忘记说了,酒坊老板在酒坊的四周密密麻麻的种了十几棵大葡萄藤,风吹来,葡萄叶子发出哗哗的响声,我的口水顿时流淌出来,再过几天就可以吃到酒店老板的冰镇葡萄了!只是有些可惜,这已经长得有碗口粗细的葡萄每年结下的果子稀稀拉拉的,若真的吃起来,恐怕还不够我一个人吃的,郁闷阿……

  远处的城市灯火辉煌,夜色的都市看起来分外的美丽,至少比白天要好看多了。那边灯红酒绿醉生梦死,浮躁不安,人们追求着一时的欢愉。相比较之下,此刻的酒坊看起来分外的冷清,淡淡的星光下,几盏红红灯笼般随着酒坊的旗帜在风中轻轻的摇晃着,淡淡的影子在夜风中摇曳不止。

  往常酒坊不是这么冷清的。酒坊老板会自家酿造美酒,据说来自祖先的酿酒配方酿出来的美酒可以让任何的酒鬼念念不忘。纯粹的原浆粮食发酵的酒液足够让任何的酒鬼发疯。所以,他的酒坊非常的火,反倒是一件平常的事情。

  老板的年纪据说已经不为人知很久,据老一辈的酒鬼说三十多年前曾经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看到老板卖酒。呵呵呵,三十多年前的故事,还真得够长远的,那个时候恐怕偶还在努力搅动着老爹的性情,成为他脸上的粉刺和跨下躁动不安根本因素吧……

  老板的年纪虽然说不可考,但是看起来却一点也不老,若不是头上花白的头发,他脸上的那一颤一颤的肥肉足以让他骗过大多数人。事实上,那肥肉也是他抵挡年龄侵袭的最好的手段,呜呜,好羡慕啊……

  老板酿的酒很香很香,香得让任何人喝完酒总是忍不住怀疑还有更加美妙的酒没有尝到。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罢了,酒坊的酒是不准带出酒坊所在的百米之内的,也不时任何的人都有能力喝到美酒的。

  有权有势有钱也不行。

  酒坊实行会员制,一级一级的会员向上增长,只有达到了那一级的会员才有权利要求与之相匹配的美酒,每一个会员每天的美酒都有一个上限,老板说酒多伤身没有任何的人例外。

  要想要想喝到美酒,要想提升自己的会员级别,那么每天都到酒坊报道去吧!

  在这里,我是一个例外。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有一次喝酒时候,看见一条火红的长角的小蛇,酒醉之下,我眯缝着眼睛抓住了那厮直接的泡了酒之后,我的会员级别便三天两头的提升,直到提升到黑色的时候,就停滞不前,直到另一件事情的发生。

  事实上,在这么个古怪的地方,也不只有我一个人是特殊的。恩,你看那个,长得跟马猴一样的家伙,他每天来这里不多不少的只喝一杯好酒,却从来不付钱,长年累月的扔下一个水果就了事,也没有看到那个视财如命的老板如何,后来我尝试着喝酒不给钱,用水果还账,结果是我被老板狠狠的胖揍了一顿,结果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挨揍。后来我问马猴模样的男人,为什么我会挨揍?结果那厮咧着张大嘴嘿嘿的笑,却就是不说为什么,气死我也!

  当然,这酒坊里什么人都缺,就是不缺怪人。我有的时候就怀疑是不是整个城市的怪人晚上都集中到这个小酒店了?

  恩,当然,这里还是有正常的人。比如我,比如娜。

  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认识的娜,也忘记了因为什么原因认识他,不过,每每我有所怀疑的时候,娜的脸庞便出现一股淡漠的红晕,我就问不下去了,净流口水了。旁边的那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们就乱起哄,然后我腰间的软肉便要饱受那双温柔的小手的反复蹂躏。可恶的家伙们,他们起什么哄啊!明明知道娜脸皮薄,还……我好命苦啊!

  不过,我真的很好奇,我到底怎么认识她的?我对于酒馆认识的女孩总是抱着九分的警戒,良家妇女有到这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喝酒的道理么?我可不希望我得处男身奉献给一个妓女或者已经被其他的男人污染过的女人。先声明,我可不是有什么处女情节,只是很讨厌水性杨花眼睛里满是欲望的女人罢了。虽然那些哥们总骂我傻不成熟,但是只要想想一下别的男人曾经在面前的尤物身上上下纵横,甚至在那身体里留下了他的痕迹,就会觉得有些恶心。

  所以以往以来,我宁可不结婚,宁可一个人单身过着幸福的单身生活也不要随随便便找一个女人,事实上,那简直是一种折磨。

  娜在我的生活中占了一个很重要的份额,对此,我一直很迷糊,我到底干了什么让她一直认为我就是她的恩人,我就是她的救星?

  我很喜欢在熟悉的人熟悉的交际圈里,听着熟悉的人慢慢地将他们的生活的苦与乐倾倒而出,然后陪着他们漫漫的喝酒。不过,大多数的人都是不如意的。所谓人生者不如意十之八九,说得实在太他妈的对了!谁也摆脱不了烦恼的命运,没有钱的朋友在我耳朵边喝着廉价的啤酒诉说着他们整天折磨着他们的身体健康,辛辛苦苦工作还被老板训,被老婆埋怨,还要在公司里为那么一点蝇头小勾心斗角,为了钱,为了老婆孩子拼命。少数有钱的朋友则大声嚷嚷着身体健康退化,精神空虚,生活不幸福,太多的人惦记着他们的钱财等等。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都有苦恼,只是苦恼的东西不同罢了。真正看开的有几个?

  但是不管怎么样,到这里来的人还是男人居多,甚至这里很少见到女人,我就不明白了,不是说现代的女人都很疯狂么?怎么我就见不到她们的影子呢?男人在一起谈论得最多的还是自己或者别人的女人,或者天下所有的女人。我没有女人,所以他们便一直怂恿我找一个女人,说什么没有经过美女关的男人不算是男人,我呸!还美女关咧,也不知道是老子玩她们还是她们玩老子,干嘛要浪费那时间金钱去讨好一群只是被欲望支配的动物?

  甚至连接触都会感觉到恶心,也就说不上什么爱情了。

  我跟朋友说我的生命里只要一个女孩,生命里可以相依相守,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就可以了,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她的生命最终只有我一个男人。朋友听了忍不住的喷酒大笑,说是痴人说梦,让我不妨打一辈子光棍算了,在这个过了初中,连处女都凤毛麟角的年代,找这么一个女孩,不亚于在太平洋里找一头成精的蟾蜍。

  成精的蟾蜍能找到么?不能!所以,我的单身生活依然自由自在的充满了懒散自由的快乐和悲伤。若不是家里的老母亲还让我挂怀不已,早就搬到图书馆的宿舍居住了。

  轻轻的品着酒杯里的酒,浓郁的芬芳在夜色里轻轻的荡漾,酒坊老板虽然长得不大招人喜欢,但是这一手酒却是天下无人能比得。仅仅一杯酒,却凸现了人生的无奈与无常,这一杯酒就叫做岁月。这样的酒若还是不出名的话,那么恐怕这个世界没有酒还能够出名了。不过,传说中老板手里还有一种酒可以让许许多多的心神皆醉得美酒,无数的人舍生忘死的希望品尝一次,但是那一口酒的代价却不是所有人能够付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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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二章 娜与坊主
 
 
  三年前,我曾经亲眼看到一个在世界上鼎鼎有名的人千里迢迢的跑到这里,拿着一张珍贵的水晶卡专门喝一顿酒,那一口酒下去之后,他哭,他笑,他幸福,他苦楚,人生百态在他的脸上得到了最珍贵的体验,最后他踉踉跄跄的走出了酒坊,还不到三十米远,就在一棵大葡萄藤下滑做了一团清水,第二天,报纸上纷纷扬扬报道那个名人的去世……

  我从小就喜欢看那天空,那瓦蓝瓦蓝的天空。一点浮云,渣滓全无,点点飞鸟,清澈得仿佛情人的眼睛,诱惑而迷人,从小到大,我一有空闲便是坐在某处仰望着浩瀚无边的天空,让那五宽阔无边的天空洗涤静心里的一切渣滓……

  在灯笼下,闪烁着朦胧的迷幻色彩的酒浆淡淡的飘动着七彩变化的色彩,就是比这个还要高两个级别,等着酒的颜色变成九彩之后,这酒就变成了酒的极限。上一次,我记得,那个因为一杯酒而化成清水的人所喝的酒也不过是六彩而已。真的很想喝那种九彩流转的琉璃一样的美酒,但是一想到那变成清水可怜的人,就不得不打消这种念头,虽然很想知道那种美酒的味道,但是比较起来小命,还是小命是重要的……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的。即使明明知道那是死,依然有无数的人打破头的争抢着要喝那传说的可以品尝一生的酒。

  事实上,酒坊老板栽的那些葡萄从来不施肥的。

  即使如此,每年长出来的葡萄依然是酸酸涩涩,吃起来分外的没有味道。

  所以,也不是任何的人都有胆量吃那葡萄的,这些葡萄,如此一来,就只有三四个人品尝,一个是坊主,一个是我,一个是娜。

  很奇怪,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娜在那里喝酒喝了三年,三年中,那些风光无限的男人为什么不上去勾搭呢?难道那些男人都有问题或者脑袋进水了?

  这个问题,虽然我问了她,但是她却狠狠地屈着手指头在我的脑袋上凿了三个栗子,然后跑过去和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们拼起酒来,然后我就明白了那些可怜的男人为什么不上去搭讪,恩,第二天早晨,我和坊主把躺了一地的死猪一样的东西扔出了酒坊的大门……

  那个笑起来浑身肥肉乱颤的坊主总是想撮合她和我,可是无论是她还是我都只是付之一笑。孤单已经习惯的人是不大喜欢自己的生活突然出现不和谐的声音的。如果真的要增添一个不稳定因素的话,那就不亚于惊天动地的大灾难。

  娜长得很俊俏,虽然美丽不是惊天动地,但是那种风情却是一般人无法比拟的。她平常总是不笑,但是若是能够引得她一笑,却总是风情万种,姹紫嫣红……

  但是美丽的东西并不是一定要放在手里任他枯萎调零,相反,如果任意其生长,反而效果会好很多。所以到现在,我们还是朋友,甚至只是牵一牵手都会胆战心惊的朋友……

  常来酒坊喝酒的人多是一些有钱的人,他们多是一些很希望生活有些乐趣的人,女孩越具有挑战性,他们越趋之若鹜。但是,我就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的人为什么对于她没有挑战欲望呢?不过据老板说,娜发起火来惊天动地,人间蒸发的人可不在少数。我听的直打冷战,然后拍着巴掌,“老板,你讲的鬼故事好好好听啊!我很喜欢啊……”然后酒坊其他人无语,旁边娜笑的仿佛天空上的星星,深邃而遥远……

  后来有一次,一个老酒鬼喝醉之后,嘟嘟囔囔的说出了接近事实的某些真相,“她是罂粟,招惹她,恐怕比喂了葡萄根还要人间蒸发的无影无踪吧……”

  我怎么从来就没有发觉娜到底哪里有些恐怖呢?还真的是一个奇怪的事情啊。

  夜色中,风渐渐得大了起来。酒坊的门前的大旗猎猎作响,灯笼也摇摇晃晃,恩,不用担心,灯笼罩里用的是电灯,吹不灭的。酒坊里很寂静。寂静到只有我和老板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每年的七月七,酒坊中间就会一个人也没有。自从我十六岁找到这个酒坊开始,这种情况就一直不变,酒坊中在这一天只有两个人,一个我,一个坊主,直到今年……

  来喝酒的人都说,酒坊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大凶大恶之地,在这样的地方,死人凶气最重,厉气最为凶悍,这样的地方也善于产生各种凶兽。更加邪门的是,酒坊就在整个大凶之地得最凶之处——凶眼。每年七月七,凶眼的力量都会达到最大的程度,地下也会喷射出神鬼皆杀得地煞之气。所以这个时候,若是有人来才奇怪了。

  我当然不明白这些东西,我只是听他们胡侃,不过每年这个时候酒坊里都有一种淡淡的烟雾倒是真的,难道那就是传说中的地煞?那地煞也太菜了吧?那东西遇着我就跟老鼠遇到老猫一样,躲都来不及,哪还有什么伤害性,更重要的是那东西的味道十分的好闻,香气四溢,实在不可多得的宝贝。所以我估计那所谓的烟雾也不过是酒坊老板想偷懒偷偷的洒的香水罢了,实在是可恶的老家伙!为了自己偷懒就编瞎话骗人家,实在是太可恶了!要不是小爷我聪明透顶,一眼看穿他的把戏,还不让他给骗了还替他数钱?死胖子,欠揍阿!

  我把这个事情说给娜听,她却总是一边听一边捂着嘴笑的咯咯的好象银铃一样,那位死胖子则呆在吧台旁边使劲得脸红,我呸!他也知道脸红!

  狗屁大凶之地,在这见鬼的地方,我连一只野狗都没有看到,除了那一天的晚上,我把一个喝得醉醺醺的拦路打劫的可怜人用吐沫星星彻底教育好,变成了为了四化建设添砖加瓦的四好良民之后,我就再也没有遇到一些狗屁凶神,实在是郁闷阿……

  尤其是在那一天晚上之后,听闻方某人用嘴皮子将一个酒鬼劝得改邪归正之后,嘴巴张得大大的老家伙(哼,装模作样,人老了就会成精的确是不错的,看他当时的模样,我可以肯定他一定可以去拿小金人),在那之后,我很久没有得到提升的会员品级蹭蹭得向上涨,就好像坐火箭一样的优惠让我更加的肯定:那厮肯定是一个大骗子!要不然他干吗这么讨好我?还不是怕我把他的秘密泄露出去?恩,说不定哪天晚上扮酒鬼拦路抢劫的就是这厮!

  所以总结起来,坊主就是一个超级大骗子,恩,在现在应该叫做超级大神棍!所以对于某个大神棍,我们就根本不必对他客气!吃他的喝他的,吃大户嘿嘿……

  不过,我也不敢逼迫着老狐狸太多,我可打不过他,成长在这个和平的世界,受到那些纯粹是阴盛阳衰的素质教育,我与那可恶的体育是绝对的绝缘,等到长大之后,当所有的人都在学跆拳道,截拳道的时候,我也参加了两三天,但是尽管完全的了解了那里面的原理,但是锻炼了两三天之后,我就彻底的放弃了。那活动实在是太累了。

  不要笑我,练武术绝对是不是懒惰的人应该做的事情,更不是那些意志不坚强的人所应该采用的方式,那绝对是自虐,呜呜,至少我绝对不想再一次温习那种情况。

  该死的到底是哪个傻瓜在我面前曾经说过,修炼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个太阳!胡扯!结果就是我看了一肚子的武术秘籍,却连面对一个流氓都打不过的,实在是丢男人的脸面啊!

  “小甜甜,快过来!”恶`~坊主那老东西又在叫我了,可恶的家伙为什么要叫得那么恶心呢?我要揍他!恩,忘记说了,我叫做方晓天,朋友们都称我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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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三章 神斗
 
 
  “小天快过来,尝尝这个,我刚刚配置的新口味,很爽的,尝尝,不要躲开……”某个老东西直接抓住我的胳膊,在我坚决的挣扎中,将以杯子看起来颜色绝对超过十三种的酒液义无反顾的倾倒在可怜的人的嘴里。可恶的老东西!我在肚子里愤恨的骂着,早就知道会员的最高等级就是做这个老家伙的试验品,我打死也不要升到最高级。呜呜可怜的我……

  看着酒坊房主再度端出来一个酒杯子,想死的心情都有了,“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端起酒杯,我闭上眼睛,另一只手捏住了鼻子,酒难喝是正常的,天知道坊主那个老家伙会在酒里加什么,还是搞好心理准备最为重要,吃一堑长一智,先前的经验不可不学阿!

  “咕咚”一声,我一口气将酒杯里的酒全部喝干净,刚刚下肚子那一团就变化形成了一团炽烈的火焰,然后头上的汗水顿时哗哗的流淌出来,肚子里仿佛刀绞一样,噗哧一声,我张嘴吐出大口的鲜血,顿时将面前的一切涂抹成一片鲜红!“混蛋!你在酒里添加了什么!”我挣扎着向门外跑去,一边愤怒的咆哮。

  坊主胖胖的脸在灯光下闪烁着灿烂的微笑,他看了一下捂着肚子的我,随意的扫了一眼那长身起来的娜,一双胖乎乎灵巧的手指伸展开来,“诺,就是这小东西。”

  “小东西?”我忍不住的咆哮呻吟起来,那在灯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泽的小蘑菇此刻看起来分外的恐怖,天啊!我这不是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么?前些日子,我在图书馆阅读的时候找到一本由美国的一个作者描写的关于蘑菇的记录,后来发现我们附近就有一种比较个性特别的蘑菇,有一次喝酒的时候,不小心跟这个坏蛋说了。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如果那东西也算是小东西的话,那么恐怕这个世界比它还要小的就真的不算是多了。这种蘑菇虽然很少上餐桌,但是那种色泽可爱的蘑菇如果整个吞下肚子不亚于一包炸药在肚子里炸开!蘑菇本身没有什么毒,但是很辣,狠辣。曾经一度出现在某个少数民族的餐桌上,作为调料品,但是后来随着那个民族的灭亡而一度消失。

  在植物典上,关于这些可实行蘑菇的描述是:需要有足够的胆量的人在做好万全的准备之后,才可以稍微的进行品尝,否则,后果严重。

  刚才的那杯子众多液体的火辣的程度,恐怕那东西不止一点点那么简单,该死的老板,我跟你没完!你等着!

  我踉踉跄跄的跑出了门,扶住了门口的葡萄藤,然后伸手在葡萄架子上扯了七八串还带着青碧色的葡萄,然后便胡乱的塞进嘴里,青涩酸麻的汁液顺着嘴角流淌下来。我匆匆忙忙的往嘴里塞,心里却不断祈祷在这些葡萄里面能够有一个集中所有精华的超级大些药葡萄,否则恐怕我就真的要挂在这里了!

  好在,我的运气一向不错,不多时,原本痛苦的生不如死的我顿时感觉到肚子里久违的那一种一泻千里的趋势和那美妙的欲望,连忙挣扎着爬起来冲着在屋子背后的茅坑便跑了过去,神总算是还没有抛弃我,我得救了!终于死不了了……他妈的该死的老板,你等着!

  正在我高兴自己逃过这一劫,大泻特泻的时候,远处的酒坊就在我畅快的呻吟声中,轰的一声炸开,一个硕大无朋的火球从原来酒坊所在的地方仿佛这个世界最灿烂的烟花轰然炸开,照亮了整个山顶的天空,一时间,在寂静的夜色里看起来分外的精彩!

  我一手拉着裤子已,一边张大了嘴,目瞪口呆的看着对面的美丽的烟花,心中一时间大是古怪,那个大坏蛋该不是因为给自己和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遭到天谴了吧?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乌鸦嘴绝对是强劲。

  趁着天空上灿烂的烟花,我越发的张大嘴的看着天空,他妈的,我是不是眼睛花了?我怎么看到老板和两个人在空中打架?难道上天可怜我看了那么多的玄幻小说,终于让我来到这个玄幻世界?我不是在做梦吧?看了一下四周,然后捏了一下自己的皮肤,确定现实的真实性,我立刻明白,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个世界变得太快,这个世界已经疯了!

  呆呆的看着天空,天空上,乌云密布。风吹动着树枝和电线发出恐怖的呜呜的呼啸声,这天大概要下大雨了,只是为什么好死不死的在这个关头?再看看,火光上空中正拼斗的三个人,眼睛顿时红了起来。不管怎么说上面正在拼命的三个人中,有两个人是我熟悉的,一个是老板,一个是娜,彼此之间仿佛电影特技的描写一样,一招一式,惊天动地。转悠了一下脑袋,我顿时明白该干什么!那个在空中飞行的小白脸一个打两个,可是那两个都是我的朋友。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在你有难的时候舍身忘死得救你的那个人!他敢攻击他们!我跟他拼了!转了一下脑袋,随手从脚下的茅坑垫脚石中挖出一块合手的,然后就嗷嗷的冲了上去!

  这个茅坑的石头是一个来这里喝酒的建材老板为了讨坊主欢心,专门精心挑选过来的。这个茅坑的石头自从茅坑建成以来,就没有少沾人血,尤其是被踩在脚底下当作垫脚石的那几块,被充分的证明绝对是与人脸和人脑袋亲密接触绝佳利器。

  妈妈的,手上一抓到石头,我心里便舒坦了。他奶奶的,老子倒要看看是那个混蛋要来这里捣乱,不要以为身上挂着根钢丝绳,学了几年杂技就以为了不起,还冒充其神仙来了!我记得当年喝酒的时候,坊主跟我说过,他和娜都做过杂技演员,当时我还开玩笑老板那体型若是做杂技演员,恐怕会把戏台给压垮了,没有想到还真的有这么一回事。嘿嘿,这就有理由解释这几个王八蛋为什么在空中飘着不落下了!嘿嘿,差点被这几个混蛋给骗了!狠狠的吐了一口吐沫,我恶狠狠的看了一下天空中的那三个人,你们就使劲给我装吧!做得那么惊天动地的模样,不知道你们在下面装了什么道具呢!

  不过有机会揍人而且揍得理直气壮,我是怎么也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的。带着那几块石头,我嗷嗷的就冲上去了,嘎嘎嘎,小子,爷爷我来了!

  于是,正在空中拼的满头汗水的坊主就看到一个二愣子混蛋抱着一堆污秽斑斑的石头从他的对手背后的阴暗的地方呼呼的跑过来。他心里一阵高兴,一阵发苦,高兴的是没有看错那小子,在这个生死关头还有胆量冲上来,的确有义气!这年头有义气的朋友,有义气到这个地步的绝对是天下少见!发苦的是这一场战斗根本不是他可以插手的,来一个死一个。

  “他妈的,方晓天,你给我快滚!”他一边打着复杂的手诀操纵着手里性命相修的兵器,一边愤怒的咆哮,他实在不想自己的这么一个有义气的朋友死在这个见鬼的地方。

  他妈的,那个混蛋让我滚?喝了那种毒酒,我的脑袋有些迷糊,然后又开始出奇的愤怒起来!吃下肚子的那些用死人的尸体养过的葡萄的第二重功效开始显现出来——上百倍上千倍的扩大服食者的感情波动。愤怒中的我操起了石头便冲向了那个我本人不认识的背影。

  或许是由于那个该死的胖子的体型,飞舞在空中的那个人发现根本奈何不了两个人,反而发现了一个根本没有修炼得笨蛋拿着一块砖头模样的东西扑上来,再看看那连个紧张的人,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匆匆地与两个人对了两掌,将两个人逼退,他便恶狠狠的张着一双大手,恶狗扑食一样挥舞着手掌迎面冲过来的我招呼而来,背后传来坊主和娜的惊呼声。

  看着对面的小白脸带着一幅诡异的笑容冲上来的模样,我手里的那黑呼呼的石头便以我也不敢相信的速度扔了出去!

  或许是根本没有瞧得起我,那个小白脸硬抗了那块粘呼呼的石头,任凭那石头落在他的身上,他却加快了速度的扑了过来,在这个过程,我的第二块石头,第三块石头便恶狠狠的扔了过去,老子当年可是获得年度扔啤酒瓶大赛的第一名,指哪儿打哪儿,绝对不含糊!于是第二块砖头第三块砖头便冲着那个小白脸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亲密的接触。

  等到我扔了第四块的时候,那厮已经冲到我的怀里,然后一阵滚地葫芦之后,我抓住旁边的石头冲着他一顿胖揍,原本身上还冒着光芒的家伙就彻底的翻了白眼。而坊主和娜也跑到了我身旁,目瞪口呆的看着不断地挥舞着手里的砖头的我,就好像在看怪物一样。

  等到我停下来的时候,被我压在下面的某个小白脸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号,分外的恶毒绝望。一个明晃晃的小人模样的东西摇摇晃晃的从他的身体里跑了出来,刚刚四下打量了一下方向准备逃跑,一个带着奇怪的味道的恶风便带着一块砖头模样的石头狠狠的迎头撞来,一声比刚才更加惨烈的叫声顿时充斥了天地,那明晃晃的小东西仿佛被石头敲碎的灯泡一样,在空中摇摆了两下,闪了闪光,然后就彻底的灭掉了。

  然后坊主和娜就看到某个家伙开始捂着胸口叫痛。

  轻轻地走过去,用那个那白嫩的小手按了一下那胸部,娜莞尔一笑,“不太严重,就是断了几根肋骨……”而那可怜的方晓天则直接得晕过去了。

  就在他们准备把可怜的人搬到一个地方静养一下的时候,远远的几个强大的气势冲着这便飞掠而来,两个人彼此看了一眼,然后转身走开,找了一个地方慢慢的恢复自己的体力和真气,恐怕他们又将面对一场恶斗,所以不得不赶快休息,不管是为了他们自己活着为了方晓天的生死。他们如果死了,他们不大相信那些人会放过毫无修炼的方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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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四章 灭
 
 
  我昏昏噩噩噩的躺在那里,胸前一片疼痛,他妈的,那个小白脸太狠了!居然把我的肋骨撞断了,好汉子,的确够狠!要不是老子在胸膛这里塞了一个铁盘,恐怕整个人就挂在这里了吧?嘎嘎嘎,老子还没有死!想到这里我的身体便兴奋起来,心中却不断的苦笑,这葡萄的第二重药效还真的是十分的利害,怪不得,那老胖子说什么也不让我在葡萄未成熟的时候吃多了,真的是要人命啊!

  远处又传来轰轰烈烈的爆炸声,我忍不住地又开始痛骂起来,“该死的,他们怎么又打起来了?” 慢慢得爬起来,我蹒跚着步子,仿佛喝醉了酒一样一步两晃的朝正打得热火朝天的人群走过去。一团又一团的酒气从胃里涌出来,两只眼睛迷迷朦朦的,刚才喝下的酒虽然有大部分被那古怪的葡萄给泻了出去,但是这特制的酒并不是那么好喝的,醉意仿佛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我乐呵呵的冲着在空中走“钢丝绳”的几个人走过去,那边坊主正和对方斗的火热,“老伙计,今天看到了我的本事没有,嘿嘿,我从小到大就对背后拍人家砖头感兴趣……”

  坊主:“……”这个混蛋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做危险么?这个疯子也不知道他刚才到底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实在是神经大条啊!

  “哦……你还在打架啊!等等我……”我嘟囔着,看了看远处洒满地的砖头,嘴里嘟囔着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的话,然后蹒跚着跑过去抓住一块,然后冲着天上一个穿着金色甲胄的家伙便扔了过去,妈的,他以为穿着马甲就能当神仙了?或者他以为他在拍戏?还穿着这么老古董的铠甲出来显摆,难道他以为他是圣斗士阿?白痴,居然不躲?恩,那烟花不错,眯缝着眼睛,我高兴的看着那个家伙用烟花把我扔过去的砖头打掉。

  不要着急,不要着急。不要以为我就这么一点本领。

  我慢吞吞的翻找着自己的口袋,然后在最角落的地方找到了三块黑色的石头,然后捏着石头便乐奔奔的冲茅坑跑过去。我记得以前有个家伙给我准备了一个很好的弹弓,恩,我说实话,那东西是我跟人从一个大白痴手里打赌赢过来的,后来又一次不小心把老板的柜台给砸成了渣滓。那个老胖子就把那东西给没收藏起来了。嘿嘿,他还以为我不知道他阿爸这东西藏在那里,嘎嘎嘎,我亲爱的弹弓,我来了!

  哇哇哈哈哈,我狂笑着抓着那弹弓从已经开始坍塌的茅坑里走出来,只要有了这东西,老子怕谁?当年从小学到高中,老子的零食便是用弹弓从天上打下来的,就是在十几米外飞舞的苍蝇,我也有信心把它给打下来。

  我将一个黑色的石头小心的包裹在弹弓包里,然后使足了力气,冲着坊主正在对打得那个不熟悉的背影便是一个弹弓。黑色的石头带着呜呜声狠狠的撞击到那个浑身反射着金色的光芒的大灯泡的身体上,然后爆开了一团淡淡的白色的烟雾,我立刻趴倒在地上,仰着头看那雾气迅速无比的布满了整个天空。

  接下来,我就躺在地上悠闲自在的看着那雾气在离地一尺的地方飘荡着,那个狡猾的老胖子和娜早就远远的掉落在地上,然后,我就好像在看下饺子一样的看着天空中那些飞舞的人纷纷地往下掉……嗯,从三四百米的地方掉落在地上,恐怕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受不住吧?恩,剩下的就看我的了!嘎嘎嘎……

  我看了一下四周,然后抓起几串掉落在地上的葡萄,也不管什么后果的直接的塞到嘴里,然后捏碎了一粒放到鼻孔上,然后拿起黑乎乎的砖头便冲着那些噼里啪啦的下饺子的地方扑过去,嘎嘎嘎,有仇不报非君子,报仇去!

  那黑色的小石头是很久以前,有一个獐头鼠目的老家伙来这里喝酒,却撒酒疯,不小心打坏了老板心爱的唐三彩,差点惹下杀身之祸的时候,我放弃了一个月的最高级会员待遇,才与那个老吸血鬼达成协议。最后那个獐头鼠目的老头或许是感激俺的的仗义,说是精心研制了什么飞行生物特殊麻醉剂,只要一颗便可以清理一大片天空,恩,据他的话来说,这东西用来打鸟最为美妙不过了。

  那几个走钢丝绳的怎么说也是在空中横行,恩,大概也属于飞行生物,所以效果也的确是不错。比上一次我在老板的酒店里用效果还要好,那一次不过是从空中掉下了三只十多斤的耗子,二十多斤的壁虎,还有两个喜欢在空中的梁上喝酒的人。这一次,居然掉下少说也有二十来个人阿!都听说天上下雨,下鱼,下钱,可没有听说什么下人的。不管怎么说,这些刚刚还在数百米的高空横行的家伙就这样的毫无防备被摔下来,就算是不死也是残废了。不过鲁迅先生说得好,痛打落水狗不是?小鸟儿们,爷爷我来了!

  打了一声唿哨,我狠狠的扑过去。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几乎是我一个人的表演。黑乎乎的砖头对这些百米高空英勇摔下来的高手来说简直是恶梦一样的存在,什么地方柔软什么地方脆弱,我就敲什么地方。这是跟常常在这里喝酒的一个老混混学习到的宝贵经验。打击一个人,那么就一定要打击的他不敢做人!

  于是,坊主和娜就看他们辛辛苦苦忙乎了半天之后的敌人被一个混蛋外加流氓拿着砖头狠狠的一个又一个的问候遍了,看着那个家伙下手的凶狠,他们甚至都怀疑面前的这个家伙还是那个整天呆在校图书馆不喜欢运动的家伙么?

  “噗!”我将砖头随手扔在地上,所有的掉下来的那些家伙全部挂了,被扔在地上的那块砖头粘满了白色红色的东西,随随便便扯了一把草,揉搓了两下,稍微的去了一下手上的粘乎乎的液体,然后扑嗤的一声趴倒在地,“我动不了了!”刚才一番活动,加剧了了肋骨的伤势,无边的痛苦顿时涌上心头。他妈的,为什么总是痛苦并快乐着呢?

  可是突然想起来了什么,我突然一个高跳起来,“他妈的,那个老混混说过打完架,一定要接受战利品的,否则下一次打架的时候会遭到厄运的!”挣扎着跳起来,我呼呼的跑过去,手掌上下翻飞,做事情要作彻底,衣服要扒干净,然后找个地方一把火烧了,裤腰带,恩?这东西是什么?不了解得先扔到一边。恩,靴子,帽子,铠甲,全部扒下来,嘿嘿,到时候不喜欢,就给自己的儿子当玩具玩也是不错的。嘎?还有戒指,手镯?

  恩,内裤?我看了一下不远处躺在地上正咬牙切齿的咀嚼着酸涩的葡萄顺便问候着当初给我飞行生物麻醉剂的那个家伙的娜MM,然后心虚得转过头去,一咬牙将所有的内裤全部脱下来,顺便欣赏品评了一下诸多的男人物件,恩,不过,好在都是大老爷们,也没有多么尴尬,嘿嘿,不过让俺偷着乐的是,一看那些家伙的本钱就比不上俺,嘿嘿……

  就在我淫荡的偷着笑的时候,那边老板咳嗽了一声,然后忍不住地扑嗤一笑,最后看着这我呆滞的脸便忍不住地放声的长笑起来,尤其是在他看到我一脸呆滞的看着一个原本以为是道具的白色翅膀拼命的拉扯怎么也拉扯不下来的时候,他笑得更加得肆无忌惮了。

  我有些生气了!看着那笑着的人,我说不出得愤怒!在他们笑得时候,我总算是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演戏也不是马戏表演。那些明显是非人生物,似乎是勾动了我心中的那根弦,我暴怒起来!手上的砖头雨点一样愤愤地冲着那些死得不能再死的人狠狠地落下。

  在那噼里啪啦的骨骼碎裂声中,我疯狂的挥舞着手里的砖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四周已经寂静一片,就连老板什么时候停止笑我都不知道,直到一一道闪电劈到我附近的地面的时候,我手里还要继续挥舞下去的砖头才停止了下来,可是那个时候,天空上已经银蛇乱舞,整个天空布满了惊人数量的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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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五章 天劫
 
 
  我反转过身来,映入眼帘的却是满目的银蛇乱舞,从虚无处生,从虚无处灭。横贯天际,惩恶扬善。

  在乌黑的天空上,密布整个天空里,闪电一道又一道生成消失,但是我怎么觉得有些不对呢?摸了一下脑袋,再度看了看那天空,然后忍不住地冲着天空竖起了一个中指,他妈的,那闪电都是冲着我所在的这个山头劈过来的!闪电一道又一道的恶狠狠的劈在山头上,狂轰乱炸之下,整个山头开始弥漫着要人命的闪电。

  混蛋!我痛骂了一声,我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坊主那个老家伙专门请防雷专家在整个山头都布置了避雷针和防雷装置。不过,这地方也幸亏是那见鬼的专家准们布置的,否则这个山头别说承受数百个天雷,就是数十个都成问题。此刻满山别都是四下飞舞的闪电,我闪!我闪!我再闪!嘎嘎嘎,闪电再厉害也比不上专门为了闪电和天雷制作的避雷针不是?我飞快地爬进防雷地屋子内,嘿嘿,难道现在老子还会怕它不成?

  闪电持续的时间是我记忆中最长的一次,粗粗的计算大概三四个小时吧。

  我悠闲得坐在屋子里,远处的天空中,两个傻蛋正在于那无比威严的天雷作斗争,现在我总算是明白他们不是什么正常人了,能够正面对抗天雷的牛人,怎么看都不是演满西的那些人能够扮演的。他们在空中跳跃飞舞着,翩翩若蝶,一下一下,充满了美丽的韵味,仿若……仿若一对情人!

  我的心紧张的跳跃两下,然后嘴角苦笑了一下,轻轻地摇晃了一下头,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们两个怎么会是情人呢?我再度摇晃了一下脑袋,想把这个念头捻出脑袋,但是却怎么也不能,只好用别的方法转移注意力。恩,转过头,旁边有一大圈铁丝,还有钳子,噶!有了!看了一眼外面光耀天地的闪电,我嘿嘿笑了起来……

  硕大的闪电不断的在屋子的四周仿佛强烈的炸开,我则嘎嘎的向外面扔铁丝,一团团炽烈的铁丝燃烧的光芒在房屋的四周爆起,也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是某人的挑衅程度彻底超越了天雷的底线,暴躁的天雷不断地劈在房屋的四周,房前房后的闪电也越发的密集起来。

  三个时辰之后,我笑咪咪的走出已经被闪电蹂躏得不成样的小屋子,一边走还一边得意地拍打着身上根本就到处都是的尘土,嘴里叼着烟卷地看着对面坊主和娜浑身上下狼狈的模样,“怎么样,天雷很好玩吧?恩,应该是很爽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们两个人仿佛一对神仙模样的站在一起,心中便忍不住地难受,难道这就是嫉妒么?我的嘴有些苦涩,忍不住的低下头苦笑着摇了摇头。我吃的哪门子醋阿,人家又不是你的什么人!

  娜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坊主则疲惫的看着得意猖狂的我,嘴里轻轻地吐出,“小人得意便猖狂。”然后整理了一下衣服,平时悠然的气息又重新地出现在他的身上。然后便理我也不理我的拉着娜的小手绕过我,去屋子里取衣服。

  “啥?”我愤怒了!我是小人?胡扯!若不是我替他引掉了大部分的闪电,他能够这么简单的逃过那么多的闪电么?看看房屋的四周的那么多的大坑,然后你再看看几乎毁掉的小屋子,他若不是我,他就死定了!他还敢这么样对待恩人说话?

  我恶狠狠的张牙舞爪的冲着坊主扑过去,我要抓住他的衣服领子告诉他什么叫做尊老爱幼!身体刚刚扑过去,对面便传来娜的嘶声的嚎叫,“不要~!!!!!!!!!!”

  偶艰难的转过头,一道耀眼的光芒横贯天地地出现在我的眼睛中,那恶狠狠的模样,分明是要将我化作灰烬,天地间一片大光明!!

  我将眼睛一闭,早就听老人说老天不能逗弄,可是我偏偏逗弄闪电了,看看,人家发毛了不是?报应啊!我将眼睛一闭,只等待那一干脆的一下。

  可是预期的炙烤并没有到来,而是腰间狠狠的的被撞了一下,然后在好不容易的一次飞行中,眼睛只看到了那个肥肥胖胖的背影勇敢的冲了上去,我的眼角一酸,“坊主!”

  “扑通”一声,狠狠的平沙落雁式着地方式让我清晰地看到坊主仿佛一片破布一样被那道闪电仿佛棒球一样恶狠狠的甩开,然后划过一道优美的抛物线,落下,落下……

  娜仿佛闪电一样将坊主接到怀里,痛彻心肺的哭泣声远远的顺着风传来……

  我突然间明白。我或许办了一件错事。

  我如果不扑过来的话,或许坊主就有机会完全的躲过那道闪电。听着那隐隐的带着杀气的痛彻心肺的哭泣声,我突然觉得有些生无可恋了。那该死的应该是我啊!

  远远的,娜抱着坊主飘过来。

  飘过来?我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我看了一下瘫在美女怀里那个木炭一样的生物,对,就是生物!那家伙还有几口气,按照他顽强的生命来看,若是她死了,那一定是老天弄错了。恩?该死的!这个老混蛋!老流氓!他正在冲着我眨眼睛!我恶狠狠的冲着他竖起了中指。心中却忍不住地高兴起来。

  事实证明,乐极生悲。

  正在我弯下腰准备给那个老家伙一个狠狠地教训的时候。眼前却突然出现一道金色的光芒,那金色的光芒几乎扭曲了一切,娜的眼睛里完全是恐惧。在那金色的光芒的映照下,那雪白的皮肤显得苍白无力。

  四周一切都好像静止了一样,唯一例外的就是我。看了一下仿若鬼物一样脸色苍白的坊主,看了一下娜的那悲苦的眼睛,我的心忍不住地一痛,我知道他再也承受不起一道名为天谴的闪电了。

  死就死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手指在坊主惊骇的目光中,轻轻地接下了那道仿佛筷子粗细的金色的闪电,一阵苏麻的感觉立刻从指尖传遍了全身,我咧嘴笑一下,跟平常触电没有什么区别么?

  看着娜那美丽的面孔,看看坊主挣扎着要伸过来的手,我淡然一笑,张开嘴,“要好好照顾我的老娘和……”

  话,我没有说完。我已经不能说了。仿佛时光流逝,天地万物化作劫灰一样,我的身体从指尖开始蔓延,随着那轻轻的风化作小小的几乎不可察的金色的灰尘轻轻的飘散于天地间,只留下我的笑容在那云彩上留下的解脱与寂寞……

  娜凄厉的声音再度响彻了天地之间。

  临走时,我最后一眼却只看到了天地间一道九彩的光柱仿佛带着无限的威能和神力轻轻的降在躺在地上的坊主的身上,在那无尽的威能中,坊主受伤的身体仿佛根本没有受过伤一样闪烁着莹白的光芒……

  眼睛最终化为灰烬,天地间只剩下一片黑白交融。我不屑的撇了撇已经不存在的嘴,那个家伙就算是成了仙,也改不了那肥胖的体型,实在是丢仙人的脸啊!……

  然后剩下的就是一片黑暗了……

  3007年,在X市,天降巨雷。毁坏了一个山上的雷电观测站。同时焚毁的据说还有一个酒吧,但当时酒吧已经无人,所以警方初步确定没有任何的人在那场雷电中受到伤害。

  一周以后。

  一个完全是方晓天模样的男子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到结婚登记所进行了登记。然后举办了简单的婚礼,在席的除了一些方晓天的朋友,还有许许多多的陌生人和世界上举时有名的人物。坐在家长席上的是一个年迈的老太太,老太太的脸上完全洋溢着完全是幸福的光芒,方晓天的朋友说,那是方晓天的老娘。

  婚礼举行的很顺利,一切都过去了。只是除了与新婚娘子的脸上看向老太太的笑容不禁漏出来的悲伤,一切都几乎是完美的。

  于是,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方晓天的老娘最后活到了人类最高年龄的一百六十岁,创了人类历史上一个奇迹。在有人提出要将老太太的尸体解剖,进行医学研究,以便造福人类的时候,那些说话的人无一例外的遭到了种种千奇百怪的打击,失去工作,撞车,走路被高空飞行物砸到,喝水被呛着等等诸如此类。他们的结局,无一例外的都是四个字——英年早逝!!!

  于是,却也再也没有人敢于提出那个造福人类的计划了。

  所有的人却不知道, 在世界一个神秘的地方,两个人悠闲的端着酒杯的看着面前的屏幕上满天巨雷,悠闲的看着屏幕上的人生离死别。

  “嘿嘿,兄弟,怎么样?认输了吧?”一个人指着方晓天渐渐消散的身体高兴地说道。

  “认输!认输!我他妈的怎么鬼迷心窍的在这个小子身上压了赌注?人家渡天劫该他什么事情?我操!这个该死的小家伙,我饶不了他!诺!给你!蟠桃一个!再见!”另外一个人满脸的不高兴扔下一个桃子就离开。

  走出了那个大厦,然后回头看了一眼那高耸入云的大厦,那个输掉蟠桃的男子微微一笑,然后仿佛根本没有存在过一样凭空消失在空气中。

  弯弯曲曲的不知道穿过多少空间,不知道抹去了多少自己的痕迹之后,那个失掉蟠桃的男人突然在空旷的空间仰天大笑,“哈哈哈哈……我终于办到了!我终于办到了!天生九世福体,一生为他人做嫁衣!哈哈哈,光头!大光头!我看你这次怎么办!你不是说十世为善人,今生成佛么?你看看他做了十世好事,到头反而被那些鸟人给用天雷给轰死了,我看你怎么办!哈哈哈!我看你还敢不敢养虎为患!我让你纵容那些鸟人祸害我们中原修士!我让你阻止天界收人!哈哈哈!好爽嘎!哼哼,那小子的灵魂已经进入了那个时代,他可不是什么善良的主儿,在那个时代,你们做的那些事情,恐怕见不得人的居多,若是让这位知道了,我可不信你们会轻而易举的放过这个另类!你们不放过他,他也绝对不是什么受人宰割的货色。看看他在天劫的手段,那可是真真的一个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蛮小子,而且这个蛮小子还绝世聪明!若不是老子摆下了这个大局,恐怕那小子也不会那么轻而易举的上当!奸诈狡猾,无耻卑鄙,鸟人!鸟人!你们的末日来临了!呵呵,真的不知道被那么多的能量改造过的灵魂到底会出现什么样的变态,但是谁说一个身上有着亿万功德的小家伙会很无聊呢?哈哈……”

  同样在那个赌场中。那个青年人上下的抛飞着手里的蟠桃,嘴角却微微的挂上了一丝神秘的微笑,“小家伙,在我面前耍把戏!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整件事么?哈欠……真的很无聊啊!小家伙把末法时代最后一个应该成佛的人摆布得让那些鸟人的神给一个天谴给劈死了。哇哇!真的是一场好戏!呵呵,还把那小家伙逆转时空送到了那个时代,实在是没有创意的举动!那些玄幻小说都写臭了,他还完这个游戏。真的是无聊啊!

  嗯,不过这小家伙也不简单,来,我看看,噢!这么大的知识量!这个……这个……好像真的有点麻烦,大光头,已经好久没有过来送供品了,我帮他们还是不帮?恩,算了,同时华夏一脉,我让他们折腾一下试试,总好过现在的状况,最起码方晓天那小子是个人才,揣着明白当糊涂,心狠手辣,这两种方法居然让他演绎得出神入化,要不是最后他被那个小丫头片子给骗了,恐怕真的收获巨大的就不是那个死胖子了。恩,现在那小家伙的收获也不小,也好!天界是应该找个人过去处理一下了,那些鸟人越来越张狂了……”转过身,感觉手里的东西不大对,冷不丁的看到手上的蟠桃变成了一个大玻璃球,青年人忍不住得惨号,“你们居然拿伪劣商品糊弄我!!!!!!!!!!!”

  西天如来处。如来与太上老君面对面。两人身上都是瑞彩千条,霞光万丈。

  “如何?”

  “操!折腾去!”

  “呃……如来也能说脏话么?”

  “与时共进!”

  “咣当!”老君的脑门与面前的桌子狠狠的接触了一下,然后狼狈逃窜。“佛祖大法。无人能敌!”

  如来依旧笑得如同眼光灿烂,肥厚的中指冲着老君的背影狠狠的竖了起来,“FACKYOU!”远远跑开的老君似乎听到这句话,身影停顿了一下,然后速度陡增百倍。

  回到自己的宫殿,喷出胸口的那股闷血,老君就大怒,“他妈的!是谁上次送的黑社会的碟子给如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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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六章 家中的情况
 
 
  等方晓天再度恢复知觉的时候,周围却是一片慌乱。

  “老爷!老爷!夫人醒了!”四周的女仆高兴大推开门,朝院子里喊着。这一户人家姓方,在这年代也算是大户人家。这位方老爷自从是十年前娶了大夫人,夫人的肚皮就一直争气的一个连一个儿子女儿生下来,这几乎乐坏了方家的大老爷,要知道,方家虽然是名门大户,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方家老爷这一辈,却人丁稀少的几乎可以用一双手数过来,其他的叔叔们都眼巴巴地看着自家女人的肚皮,然后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弟弟的老婆的肚皮。在那里,到现在已经生下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恩,这还不算肚子里面的那一个。

  尽管已经作了六个孩子的母亲,方氏却丝毫没有做母亲的自觉性。孕妇口馋这是正常的现象,但是作为一个怀孕已经六个月的夫人却爬到树上去吃桑椹,不小心失足堕下来,确实怎么也说不过去的。方家老爷郁闷的拎着斧头三下两下的砍倒了那棵桑树,然后恶狠狠的嘟囔了几句,然后要仆人把所有的桑椹都摘下来,等待他老婆醒过来,准备恶狠狠的扔到她面前,看看她怎么办?

  事实上,可怜的方晓天及将要到来的家庭就是这样一个家庭,至于他的三个哥哥三个姐姐,此刻却被人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远远的派遣了出去。他们的老爹对于这一群小鬼实在是无可奈何,这些小鬼精力充沛倒也罢了,偏偏一个个都是武林高手,他们的师傅,哪一个都是叱诧江湖的角色。他妈的,还真的是奇怪了,老子不会武功,儿子女儿们反而是武艺精湛。有一次,方老爷对于调皮的三儿子恨得咬牙切齿,结果抓着棒子追着赶那惹祸的小兔崽子,结果小家伙施展了一种在江湖上叫做轻功的东西,老爷子愣是赶了十一条街也没有逮着,最后只好不了了之。从此方爷子倒也悟出了一个道理,这年头孩子的教育要从小就抓起。

  暂且不说在院子里惊诧的方老爷,我们看看可怜的方晓天,恩,现在他也是方老爷那个未出生的孩子。

  小心翼翼的动了一下手脚,外面顿时传来了一阵鬼哭狼嚎的女人喊疼的声音。事实上,后来为了这些疼痛,可怜的某人后来没少受他老娘的念叨甚至蹂躏。

  在那个陌生的地方,一切都暖暖的。就好像泡在温泉里,恩,这感觉有点像曾经很久以前在上一个世界第一次头头的跑到坊主的神秘的酒窖里,一口气喝下三十杯极品美酒一样令人舒坦,这种感觉十分的美妙。上一世,读过无数的书的某人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的肚子里才能够那么的温暖,那么的舒坦。

  记忆如潮水一样涌过来,他在不知道这个陌生的世界到底有什么变化之前,他还是决定要好好处理一下他以前学习到的知识。在小方同志的认识里,无论走到哪里,知识与智慧总是第一位的。那些他以前学习到的知识,对他来说就是一把锋刃的利剑。

  在原来的世界里,方某人虽然也是一个垃圾人物,但是他却不是不学无术。他的生活虽然说不上丰富多彩,却也是活得有滋有味。他自幼嗜书如命,就算是后来年纪上涨,平时的生活也是无书不欢,天文地理,政治文化,什么也不挑剔,三十多年下来的积攒,他可能过的书已经可以组成那个一个超大的图书馆了。

  不过他真正接触大量的书籍却也是他毕业之后,按照他的父母的意愿,他来到了一个全国号称第十的大图书馆做了图书管理员,正对了他的性子。如鱼得水之下,那么多的书籍就在快乐兼无知的某个人的不经意间学会。为此,他工作勤恳反倒是让图书馆的老馆长常常称赞夸奖,乃至作为小一辈的楷模和典范。

  虽然,他在看到那飞到天空的鸟人就明白他的生活恐怕平静不了了,只是突然变成了小说中的主角人物(在小说中,主角总是心灰意冷的倒霉的本能被天上的闪电给劈到某个异世或者某个女人的肚子里,或者某个将死之人的身体里。),还是不能够让他接受下来,只要借助整理以前的知识来逃避这个话题。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某个人的脑袋就先于身体发育起来。当然人也不可能整天思考,没事情的时候,在某个妇人的肚子里,某个小屁孩竖着刚刚发育的和猴子爪子一样的手指狠狠地问候着老天,他妈的,居然敢折腾他?

  人家都说高手都是从小苦练甚至用种种灵丹妙药种种奇妙机遇才铸就而成的。呆在某个女人的肚子里的某个人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但是有一句话说得好,上天之垂青有准备的人。有备无患阿!

  天下没有绝对的运气,自己身体里流动的那暖洋洋的东西分明是后是传说中的先天真气,这些先天真气在促进身体的增长方面有着无以伦比的优势。而且很显然,这些先天真气是在自动运行的。从那暖暖的感觉中,方某人可以确定在传说中的气功甚至先天真气是存在的,并且是自动化的。这些自动运行的小老鼠给他带来了无数的希望的同时又给他带来了无数的失望——该死的!他居然指挥不动这些小东西!

  其实也不是他指挥不动这些小东西。他只要稍微的用意识指挥这些小东西,这些小东西便开始耍小性子,速度飞快,刚刚发育的身体就好像被小刀刮一样痛苦难受,不过正是这个原因反倒激起了某个人的凶性,一天之内少有五六次是在进行这种痛苦的锻炼。

  其实,婴儿自小体内先天真气充裕,但是经脉却是极其柔弱,虽然经脉已经完全,但是却完全无法经历那些高速的真气通过。但是某个怪胎,在原来的世界里便是怪胎,在喝了无数的那种天才地宝酿制的美酒,身体里的灵魂甚至远远超越了常识中的记载,甚至就算是酒店的坊主也赶不上,要不然当年,就凭他的那伸手怎么能够抓住九天金龙泡酒喝,又怎么能够与那天劫中最强搭档天谴做斗争。不过也正是那一道天谴破坏了他的身体,却更加的让那原本就强大的灵魂发生了根本得变化。在那道天谴里,他替别人承受了原本不该承受的天谴,强大的灵魂也被破坏的几乎不剩。但是那仅仅是几乎不剩,他前世以往所积攒的所有的业力也被那道天谴打击的消失得无影无踪。可以说。现在的他是最适合修炼的。若是让那些老道士知道,恐怕打破了头都会争抢着要收做徒弟。

  那仅仅剩下的一丝的灵魂轮回转世,在这个异时空内不由自主地被一个婴儿吸收到身体里,成为了那个身体的灵魂。但是那能够抵抗天谴的灵魂融入了天谴的能量之后,却也不再是那么简单的灵魂。在母亲的子宫内,婴儿的身体为他的灵魂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能量补充,那原本就强大的灵魂居然开始慢慢的恢复起来,甚至在小方同志没有觉察之间,一天就恢复了百分之一!那强大的灵魂指挥那一点小先天真气,自然是小菜一碟。当然,这就好比一个人用AK47打蚊子一样。

  用他的灵魂来指挥它婴儿体内的先天真气,那就真的好像是一个强壮的大汉用力气挥动一个鸡毛一样可笑。小方同志身体内的经脉无论大小粗细,全部被那快速流动的先天真气贯穿扩大,不过这样一来,伴随着无穷无尽的痛苦,他消耗的能量就加倍增大起来。

  当然,这样消耗大起来,作为母体的母亲的消耗自然而然的消耗大起来了。

  “老爷,我饿!”早晨起来的时候,朦胧之间,某个母亲摇晃着睡在旁边的丈夫。方家大老爷不甘心的抱着枕头嘟囔了一声,又翻过身,却突然被揪住了耳朵,“老娘我饿了!!!!!!”某个女人两只眼睛发着绿光的在他的耳朵边大声的吼叫起来,顿时惊吓得可怜的人扑通一声落地,“有鬼啊!有鬼啊!救命啊!”穿着内衣的方家大老爷坐在地上衣衫不整的大叫。

  然后迎面而来一双晶莹的小脚狠狠的踹在他的嘴巴上,“胡扯!老娘哪里像鬼了?!你个没有良心的!你给我站起来!”家中河东狮吼咆哮着在清晨的美妙的空气中成波纹状传遍了半个小村庄。

  山庄外。村民甲一脸羡慕的听着那清晨的狮东吼,一边不甘心的对着自己的伙伴嘟囔着,“看看!看看!上面山庄的庄助夫人又准时叫庄主起床了。我跟你说啊!当年的老庄主还是一个穷光棍的时候,他娶了现在的庄主夫人。谁能够想到那个皮奇恶劣的女人居然生就了一副天生的旺夫之相,嫁给庄主不几年,庄主就开始发达起来,整个山庄几乎是在一年的时间里建起来,实在是了不起啊!啧啧,当年要是我不前怕狼后怕虎的说定早就把那个女人娶到家,折扇组装还说不定是谁的。嗯,还有,说不定现在我也有三四个儿子了……唉!”

  “你?……”村民乙一脸的不屑,“你若有胆量娶一个胆敢当面拔县老爷胡须的女子回家,那么就算是我真的人错你了,你就算是个真汉子!”

  村民甲这次猛然想起来一段公案。当年方家庄主夫人还没有嫁人的时候,就是远近名扬的女魔头,从小到大稀奇古怪的点子层出不穷,这方圆百里还真没有不认识她的。当年她十六岁,那时候,虽然大家都认识到了这个女孩的刁蛮,但是却没有人深刻的认识她的危害性,在这富裕的年代,女孩有些个性也是应该的。这种状况直到持续到她十六岁的生日的前一个晚上,事实上最后哪一个晚上成为许多人长久不散的噩梦。

  那时一个夏季的晚上,傍晚的时候,天边还有一抹灿烂的红霞。

  那天晚上,天色暗了之后。庄主夫人的老爹老妈正在准备女儿第二天生日的礼物。县长大人带着礼品来到了他们家中,目的却是为了替一个名门大阀的公子提亲。

  不过,可怜的是正是这一场提亲,不但成就了庄主夫人的泼辣的名声,而且让可怜的县长大人一生做梦总摆脱不了这个梦魇。

  据当时居住在附近的老邻居说,当天晚上知府进了他们家大院之后,紧接着传来一声惨叫,然后惨叫声接二连三的不止。

  惨叫声一直持续了一个时辰之久,出了门,可怜的知府大老爷便带着他的东西抱头鼠窜,不过据说从那里以后,知府大老爷看见或者听到某个女人的名字或者声音就会浑身不可遏制的发抖,就好像看见了天敌一样。后来据府内的衙役们说,老爷的胡子全部不见。看着下巴肿胀的模样,估计属于完全靠外力拔取的。想象一下当初被称作是美髯公的知府老爷的模样,再看看现在光秃秃的下巴,所有的人对于某个女孩的手段便忍不住地从心里感觉发冷,把一个人的茂密的胡须全部拔去,那需要多么狠的手段啊!

  当然他们还不知道一些内幕。后来,睚眦必报的知府老爷自从回到府衙内,连敢派人去抓那个伤害他的女子他都不敢。这却是让当初所有希望看好戏的人全部大跌眼镜。不过,也正是如此,越发的成就了某个女人的威名。能让一个小心眼的睚眦必报的人不敢报仇,那需要什么样的手段?

  可怜的方晓天,他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他这一世的母亲有多么的顽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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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七章 高人与狐狸
 
 
  事实上,自从那天早晨错把自家老婆当作鬼之后,可怜的方家老爷就生活在噩梦一样的悲惨生活中。

  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家老婆将第十八大碗米饭倒进嘴里,可怜的庄主麻木的接过来碗,然后顺手又盛了一碗递过去……

  虽然说能吃饭不是什么坏事情。但是太能吃或者吃着吓人,那么对于承受者来说,那么就是一场灾难,一场难以摆脱恶的灾难。

  俗话说,事有反常必为妖。按照帐房里的那个老夫子的嘟囔,怕是这一次他老婆肚子里的孩子要不是就是一个圣人,要不就是一个恶妖孽。但是看着自己老婆的模样,怕是妖孽还是居多一些的。

  每天早早晨看着自己老婆看到饭菜时冒着绿光的眼睛,庄主就越发的肯定这个结论。每天早晨都是如此,让方老庄主多少还是有些压力的。对于老婆肚子里的那个孩子是不是妖孽的猜测,他是不肯告诉自己老婆的。他的老婆可是绝对的护短。

  要不然,当年也不会因为知府大人进门的时候踹了一脚她家门口号叫的小草狗,就一脚将可怜的知府大人放倒,然后扑上去就是一顿胖揍,可怜的知县在一阵“叫你去欺负我家狗狗!”之类的愤恨声中,连聘礼都没有来得及拿出来,一句话也没有来得及说,就是一顿胖揍。当然这样的话语,还有那些连同那些比较类似劝慰的话语,例如“狗狗上去咬他!对!就咬他的中间得那个地方!狠狠地给我咬!不要怕臊,回头,我请你吃鸡肉……”还有那一连串的汪汪的狗叫,这些东西全部被那些老邻居自动忘记。要不这样做,他们也会做噩梦的。

  考虑到这个问题,庄主大人就不得不抓耳挠腮的想办法。在庄主看来,这个孩子最好还是不要,他们只是平常人,平常人只要普普通通的活一辈子就好。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都比不上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不过不管是圣人还是妖孽,恩,咬啮估计比圣人还要好一些,他们的一生都注定了充满了磨难。所以可以预料的是,他老婆肚子里的孩子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么能吃,难道是天吃星下凡不成?若是真的是这位,那倒也不用为他发愁了。传说中这一位最会吃也是最会享受的主儿,若真的是这位,那么倒也不发愁了,某个不良父亲极其没有良心的想到。

  想一想,某个不良父亲最后还是打消了要直接让某个孩子直接胎死腹中的打算。其中原因就是,他实在是怕他老婆生气。

  但是事情不是以他的意志为转移。他不打这个孩子的打算,却是还有别人在打算。

  在离他们不远的一个道观中。

  “师傅你要下山么?”小道童眨着纯净的眼睛,一副好奇的模样,“师傅您不是说您至少有三十多年没有下山了么?怎么您想破誓了?”

  胡须一大把的老道士转过身来,同样眨着这极其纯净的仿佛婴儿一样的眼睛,“嘿嘿,不是我想破誓,实在逼不得已啊!估计也不仅是我一个人破誓,嘿嘿,恐怕那些秃驴们此刻已正准备行装下山。你小子好好给我守着山门,等我回来。嗯,还有,山门背后的大山的那一窝黑熊,不要都打死了,要多留几只母的,以后我们可以再吃。好东西不要一次都吃完,要细水长流……”

  “行了,师傅我知道了!不就吃几个熊掌么?那一次又不是我一个人干的。其他几个道观的师兄也参加了,那一次不能够怪我!婆婆妈妈的,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当上观主地……”小道童嘟嘟囔囔的在老道士离开之后,咣当的一下将那厚重的山门一下关死。然后大摇大摆的转身向后山的黑熊窝走过去。

  转过身来,走下山的老道摸了摸鼻子,然后仿佛跳跃的小松鼠一样,飞快地从树顶掠过,事实上,天星异变,江山改。没有那个人不希望把即将改变的江山的机会把握在在自己的手里,即使远远超越世俗的道门佛门高人也不例外。虽然他们可以不在乎,但是他们还有信徒,他们还有徒子徒孙,他们不能够不为他们想一想。

  所以一场出行势在必行。就算是违背誓约,恐怕道德天尊也是会原谅他的。

  所以,在方晓天还在娘胎的时候就开始被人盯上,然后开始算计起来。

  七天后。

  一幅有道高人模样的道士出现在方家老爷的面前。

  “无量天尊!施主可知道你家将有大难?”道士一幅不怕你不说话的模样。

  “大难?”方老爷子看了一下面前仙风阵阵的高人(道士在心中心满意足,嘿嘿,没有想到招鬼符还可以这么用,嘎嘎嘎,真的是拉风啊!),然后低下头看了一下脚底下爬行的蚂蚁,“你说吧……”最终还是长叹一声。

  “君家风水本是不错,天生聚财聚宝多子多福。只是俗话说,前人作孽后人遭殃。虽然您没有作孽,但是过多的享受这样的生活也会耗尽后辈的福气。据我所知,您家中必然出现怪事,这件怪事扰得您不得安宁。不知道贫道说得可对?”

  方家家主摸了一下脑袋,“嗯,你说的很对,您继续说。”说着还懒懒的打了一个呵欠。

  方家家主摸了一下胡须,“您继续说,嗯,要不,我替你说?恩,我家小七是有些怪,但是却不过是能吃了一点罢了,您难道认为它是妖怪要斩妖除魔?天啊!那那你也要等他生出来,再直接拿刀子杀了他不就是了?我没有意见的。但是只要他还在我老婆的肚子里,你就别想动他一根毫毛!”

  嘎?……道士一头雾水,“喂!你别走啊!不是这么一回事!你听我说!天啊!”道士一跤滑倒。

  恩,咳!咳!某只小狗狗刚刚在他背后埋设的地雷起了点作用。

  看着远远离开的某个员外,道士欲哭无泪的看看自己粘糊糊的双手,他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道士第一次的交涉失败。

  道士的第二次交涉时在第二天的下午,当时他一步跳到方老爷子面前,直截了当的说,“你的儿子是天上的星宿下凡。”

  方老爷子愣了一下,然后作恍然大悟状,“哦,我明白了。谢谢!再见!”

  道士:“啊……你别走啊……我还没有说完呢……”

  道士的第二次交涉失败。

  第三次。道士满脸通红的抱着一块硕大的石头直接的把方家大门口给封了。“只要你们允许我做你的第七个儿子的师傅,我就把这块石头搬走。”

  这个……方家家主沉吟了一下。“就随他去吧!反正孩子再有一个月就生出来了。家里也不缺什么东西,锁住大门,就锁住大门,嘿嘿,我们可以走后门么……”所有的仆人苦笑,他们的这个主人啊,还真说不得他到底是聪明还是糊涂啊……

  山庄大门口,道士气得鼻子歪歪的,“糊涂?他妈妈的,明明是奸诈狡猾的像老狐狸精啊!……我得一世英名啊!我怎么回去见人啊!……”

  恩,也是。让一个武林中的绝顶高手郁闷的作出居然用在人家门口摆石头耍无赖得丢脸的事情,这样看起来,怎么来说,那个姓方的庄主也不是什么糊涂的角色。

  所以,可以初步判定,方晓天未见面的父亲,看起来很老实,怕老婆,甚至性子软弱懦弱,但是却一定是一个大智若愚,扮猪吃老虎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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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八章 第一件惨事
 
 
  在方晓天出生的前一天。这是一个注定要被历史记住的时刻。在这一天,老道士头头的跑到了方晓天的母亲的.房间。

  “小家伙,我知道是你!快说话!否则,我连你母亲一起拍死!”某个神秘的声音在依旧沉迷于劝诱或者逼迫他。

  方晓天懒懒的伸展了一下胳膊腿,引得床上的某个女人也不住呻吟出声音来,把老道士下了一大跳,要不是他早就点了孕妇的黑甜穴,他早就跳起来了。“要我做你的徒弟?”某个小婴儿咂巴咂巴嘴,“有什么好处没有?”

  “咳咳咳……”道士被呛得一阵咳嗽,眼睛滴溜得一阵旋转,“好处?只要你做我的徒弟好处任你挑!”语气大气凛然中又带着一份心痛的感觉,表演得十分好。

  在娘胎的某个婴儿托着下巴,“有武林秘籍么?”

  “有!”道士回答得轻松。

  “有美女么?”

  道士一咬牙,“有的是!”只是都是尼姑。

  “嗯?……有天材地宝么?恩,就是那种一吃,就涨多少多少年内功的东西?”

  道士:“……”你干脆吃了我算了!

  “既然这样,那好吧,你先交给我你最好的武林秘籍就算了。”晓天同志丝毫不客气,狮子大开口的先要最重要的。无论在什么时代,自身的武力都是最重要的。欧阳锋坏吧?但是他就是没有个死,谁也杀不了他。为什么?人家本领高!所以方晓天第一要武林秘籍。

  武林秘籍?道士的脑筋急转。给他什么呢?太上三清罡气?恩,不行!道士摇晃了一下脑袋,太上三清罡气不适合年幼的身体。恩,那天象神功,恩,这个好像还可以吧。就这个!哈哈哈,我是天才!从娘胎里就开始修炼的高手!哈哈哈!!!!

  “乖徒弟,师傅我教给你天象神功!这可是震古烁今的一代高手当年从黄山绝壁上的山洞找到的飞升修真前人心血留下来的,你可要好好修炼,莫要浪费了那秘籍!……”道士殷殷的念叨,最后还是把所谓的天象神功传给了某个小屁孩。

  当年要不是某个混蛋吃了N多的宝贝,最后又吸收了天谴最厉害的一点的能量,灵魂绝对强大,区区些字,他倒是能够记得住。只是……

  “喂!老家伙,这些都是什么意思?”方晓天同志,郁闷的看着那些熟悉的字组成拗口的语句,但是他就是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啊!这文言文中的文言文,怎么解释阿!

  老道士嘿嘿的笑了起来,“没有办法,我只知道这门功夫的前三层,嗯,也就是传说中的混元一气功……”若是方晓天的哥哥姐姐们现在听到这话,恐怕就会立刻给某个大言不惭地道士一个狠狠的巴掌!

  混元一气功,的确是一门传说中很厉害的功夫。传说炼成这门功夫的人,几乎可以白日飞升。但是事实上,从古到今,根本没有听说谁炼成这门功夫!混元一气功是江湖流传最广的功夫,却也是说不上什么珍贵。就算是山村之类的偏僻地方,一些山野村夫也会修炼的。

  所以在于老道士交往的第一个回合,小方身处下风。姜还是老的辣。

  当然,如果,小屁孩如果知道一旦修炼了混元一气功,就永远不能够修炼其他的内功,恐怕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将那些垃圾东西驱除脑海。

  结果,在第二天,也不知道是因为长期的睡觉动了胎气,还是因为老道士的打扰,反正,方晓天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出生了。

  那是一个灿烂的傍晚。天地灵气汇聚,仿佛漩涡一样的云气当天晚上弥漫了整个山庄。

  方晓天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天地灵气汇聚不假,真正出问题的是:老道士交给他了混元一气功,他出生的时候也没有放弃修炼,结果庞大的灵魂引来了巨大的天地灵气灌体。

  方晓天,恩,不,现在应该叫做方腊了,痛苦的嚎叫着,他忍受着千辛万苦打通的经脉此刻全部被某些东西卡住了,那些透明的东西结实的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所谓的混元一气功从一开始便给他带来了无数的大麻烦。

  正是因为一些重要的经脉被卡住,所以一出生,可怜的人非但没有获得强大的身体,反而柔弱的仿佛病秧子一样。只是却没有人知道,这些卡在他经脉的东西却是无数的天地灵气汇聚压缩成的那么一点点的精髓,只要将来方腊同志将这些精髓融入到他的身体里,那么到时候,成仙白日飞升都不是大问题,只是现在……

  当老道士给可怜的方某人把脉之后,就算是作为始作俑者的他也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把方腊身体内的那些阻隔当作是一般人出生后的经脉的变化。

  所以他很失望。

  天才?天才也是需要一个好得身体的。没有好的身体,天才是不可能变成武林绝顶高手的。他先前的一切都是白努力了。

  看着襁褓内愤怒的看着他的小婴儿,老道士郁闷的长叹一声,留下一瓶足够让江湖上所有的人发狂的丹药,飘然而去。

  方腊同志仰天痛嚎!“该死的道士,等我长大,我一定拔光你的胡须,烧掉你的庙!不负责任的牛鼻子……呜呜呜呜……”

  “老公,我们的儿子怎么哭得这么凶啊?要要不要请大夫看看?”母亲方氏有些焦急了,前几个儿子女儿都是十分得乖巧,生下来几乎不大哭闹,怎么这个孩子这么能哭啊?

  多年之后,当方腊同志站在山腰高兴得唱了一嗓子,然后直接声震云霄的让从空中飞过来的诸多飞鸟下雨一样落下来的时候,他对于小时候愤怒的事情,对于某个不负责任的道士的怒火不由得再度升起。

  ……后来方腊给他的徒弟讲解音乐,一曲歌声之后,尽管那些徒弟没有任何的身体损伤,但是精神上的折磨甚至远远的超越了看一曲天魔舞。

  ……后来,方腊到处一般蚊蝇不生,老鼠无处藏匿。当然这一些东西被他的仰慕者称为大神通,大智慧,大本领的圣人的一部分。但是在居住的地方首先唱一首歌,却是方腊同志养成的良好的习惯……

  “哎!小时候被人骗了,生气哭坏了嗓子,五音不全阿!”方某人最终解释……

  呃……,对于这样的人,我不说其他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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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九章哥哥与姐姐
 
 
  

  淮河湖海花船上。

  两个不足十岁的小男孩正对酌饮酒。两个人旁边已经各自放着不下十五六个酒坛。从酒坛边上残留的酒液看来,分明是百年陈酿的女儿红。

  “砰!”一个长得满脸秀气的小男孩咕咚几下喝完酒坛残留的酒液,然后极为好奇的将酒坛子顿在船板上,眼睛却是挑衅的看着对面更是一幅豪爽模样的男孩,

  或许是被秀气的男孩挑衅给惹怒了,带着几分北方豪爽之气的男孩低头看了一下酒坛,然后抓起放在面前的酒坛咕咚咕咚几下,也彻底的消灭了酒坛的酒。抓住酒坛的手却有些轻微的颤抖了,他妈的,这女儿红的后劲怎么这么大?

  坐在对面的秀气男孩低下头轻微的笑了笑,北方的酒虽然列,但是酒的度数却比不上着正宗的酒,更何况还是加料的。

  到现在,他们已经比试两个月,从一见面的风花雪月诗词歌赋,到后来的赌博打架杀人比武,一直到现在的花舫斗酒青楼争女人,他们一直斗了两个月,互有胜负,偏偏两个人心高气傲,谁也不肯认输。恩,你不要问我,他们到青楼争女人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嘿嘿,十岁的小男孩,嘎嘎嘎,想想便有趣啊……

  想一想这两个月的苦难的日子,秀气男孩的心中便充满了苦痛,真的是往事不堪回首明月中啊,抓起酒坛子,咕咚下去,又喝了一半。对面的那位手执颤抖得更加得厉害了。

  喝不喝?豪气的北方男孩犹豫着,手却不争气的将酒坛盖子打开,丢人不丢阵,喝就喝,喝不过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正在他捧起酒坛准备喝酒的时候,画舫外传来一阵鸟雀扇动翅膀的声音,做在对面的秀气的男孩眉头皱了一下,打开画舫的窗户,一只长相极度可爱的小鸟正站在窗棱上,悠闲的理顺着自己的羽毛。看见这漂亮的小鸟,秀气的男孩再度轻微的皱了一下眉头,要不是这两个月的了解,北方的男孩根本觉察不出来他的皱眉,不过正是如此,北方的男孩也将眼睛看向了那只小鸟,手掌中抓住的酒坛子却悄悄的倾斜,酒水顺着坛沿悄无声息的流淌。

  帅气的男孩随手扔掉了手里的酒坛,长叹了一口气,从怀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张腊封的药丸一样东西,小心翼翼的剥开腊衣,眉毛不停地抽动,分明是在心疼,等他抬起头来面对小鸟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笑容,“亲亲无敌天上无双,地上举世,人间玉树临风……的美丽的漂亮的小翠啊……”对面的男孩开始明白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对手为什么皱眉头了,刚才他一口气说下了不下数千字的不加重复的赞美语,其中肉麻程度几乎可以和传说中的情书比美。而且到现在他才明白那只漂亮的小鸟还是有名字的,更重要的是这只小鸟还需要讨好。

  接下来。“把那消息说出来好么?”一幅谄媚样子的秀气的男孩几乎像哄小孩子一样将手上散发着清香的药丸递过去。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感觉,北方男孩却也是肉疼得紧,这药丸那一次受了重伤时候他也用过,药效极好,而且用来增加内功也是人间极品,给……给鸟吃……北方男孩的嘴角有些抽搐了。至于同伴的完全少见的谄媚的态度,他则万全的忽视。

  黑色灵动的眼睛高傲的看了一眼画舫里的两个男孩,然后看了一下男孩手里的药丸,小鸟发出一声近乎人的长叹,然后低下头,粉红的小嘴叼起药丸,然后扬了扬脖子,吞了下去,嘴里却开始一张一合,“也罢,吃人口短,拿人手短,看在你这颗上好的药丸的面子上,我就告诉你,主人让我告诉你,我们的七弟已经出生了,要不要回家,你自己决定。嗯,还有,你到青楼的事情,大姐已经知道,她很生气,你最好做好准备,否则后果很惨。至于画舫的事情,嘿嘿,我口短,我就不告诉主人了,再见!”鸟儿舒展着翅膀腾空而起。

  北方的男孩目瞪口呆的那只漂亮的小鸟飞走,神色开始张皇起来,指着飞走的鸟,对着同伴,“你确定那只是一只鸟?”

  秀气的男孩坐嘴角一撇,一只手牢牢抓住对面豪气北方男孩,“那自然是一只鸟。它并不可怕,我怕的是它的主人,我的三妹,天啊,去青楼的这个主意是你开出来的,虽然我也没有干什么,但是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啊!我不管,你也不要跑了,嘿嘿,随我回家,替我向我大姐解释解释吧!”

  “向你大姐解释?”被抓住手的男孩沉默了一下,“你姓方,能够让你害怕的,姓方的女孩……”突然之间他似乎想起来了什么,“是她?”眼睛死死的盯着对面的朋友。对面的男孩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当然是她,你以为我是个随随便便怕女人的角色?”

  “不!不!我不去!”仿佛突然被蛇咬了一下一样,北方男孩拼命的挣扎起来。要是早就知道姓方的这个小子的姐姐是她,他打死也不跟这个家伙纠缠一分,天啊!冤家路窄!

  其实说起来倒不是方小子的姐姐有多么得厉害,反而方小子的大姐是一个十分温柔善良的人,但是就是因为十分的温柔善良,才是最惹不得的。任何欺负她善良的人全部至今后悔不已的在那里麻烦重重。那个温柔善良的女孩彻底的将红颜祸水发挥得淋漓尽致,任何的招惹那个女孩的不是被女孩的仰慕者打成猪头,就是被女孩的师傅找上门护短。

  说起女孩的师傅和女孩的师傅所在的门派,没有人不头疼的。北方男孩虽然没有在方小子的姐姐手下吃过亏,但是江湖传闻却是有证可查的。

  看着方小子一连你不跟我去我就跟你急的模样,北方男孩沉吟了一会,不得不咬牙切齿的答应了某个人近乎无理的要求。

  “七弟?你妈生了七个孩子?!”北方男孩震惊的看着手上的纸条。

  “哎!这也是无奈啊!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离开家,你还当我真的喜欢在江湖上漂啊!切!要不是那个老家伙认为我们实在调皮,怕我们把同样调皮的老妈弄流产了,我至于流落江湖么……”北方男孩无语,他最起码开始对着一家子感兴趣起来。调皮的母亲居然会调皮到流产,那需要什么样得情景阿?男孩不有的脑海里开始回访自己小时候调皮的经历,比如上树掏鸟窝,下水捉鱼,抓野兔……,只是主角清一色的换成了一个挺着肚子孕妇,想到这里,某个自认为见多识广的男孩不由得汗出如浆。

  远在清溪。

  一个小女孩温婉的坐在床头,面前是一大堆花花草草。旁边一个中年女子,正在仔细的看着女孩从那花花草草中选出合适的草药。

  “师傅,我的弟弟身体很脆弱啊!”捡起来一个常山,女孩若有所思地说道。

  “婴儿刚生出来总是脆弱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中年女子脸上的笑容凝滞了一下,然后装作满不在乎地说道。

  “师傅!您干嘛骗我呢?”女孩转过身来,“我刚才在他身上运转内气,但是却差点杀死他……,他全身的几大经脉几乎全部阻隔,虽然他看起来强壮,但是却如风中残烛,一个不小心,他就……,师傅,你说,这……”女孩展着漂亮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面前的女子。

  中年女子沉吟了一下,“你说你弟弟的经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三阴绝脉,还是三阳,六阳绝脉?这些绝脉也不是不可以治疗,只要找到专门的武功修炼也是可以摆脱着这些病的,你倒是不用太担心的。”

  女孩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师傅,“不!都不是这些”眼角静静地流下泪水,“他的经脉中有一种异物,韧性极强,根本用内力打不通,我尝试过,我弟弟的经脉极其坚韧,但是即便如此,那东西怎么也打不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的弟弟活不过二十岁……”

  “这个……”中年妇女有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末了忍不住长叹一声,“那就没有办法了,你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要不是他的经脉如你所说及其坚韧,他生出来就死了。”

  “是!”女孩低下头,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只是难道真的没有办法解救么?”

  “没有!”中年女子思考了一下,看着外面的风景,斩钉截铁地说道。

  “不!肯定有的!师傅你从来不说那么肯定的话的!”女孩擦干了眼泪死死的看着自己的师傅,不依不饶。

  中年女子沉默了片刻,“你若让他平心静气,修身养性,然后加上天材地宝的养护,他到未尝不能活过三十岁的,只是那个男孩也不过是你一个弟弟,值得么?”中年女子苦口婆心的劝导。

  “值得?”女孩苦笑了一下,“师傅你知道么?我看见那孩子第一眼就知道它注定是我的弟弟,那亲切的血脉,让我们之间好像可以心灵相通一样,我看他的时候,他对我微微的笑,好像在叫我姐姐……”女孩一脸幸福的模样。

  “心灵相通?”中年女子仔细体会着这四个字的含义,眉头渐渐地皱了起来,眼睛看着哭泣的女孩,“你的弟弟恐怕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阿……”

  两个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

  中年女子再度抬起头来,“你若想你的弟弟多活些年,那么就让他多到寺庙道观里多学些佛理道法,佛渡有缘人,道门也是如此,静心养性,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女孩展现了一个苦涩的笑容,“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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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十章这个世界到处是高人阿!
 
 
  方腊同志此刻正怒目而视的盯着自己的父亲,刚才母亲正准备给他喂奶,某个无耻的家伙便将脑袋凑过来了!

  方腊同志挣扎着自己扒开包裹自己的布条,一股童子尿便瞄准了正在自己儿子面前吃自己老婆豆腐的家伙,“瞄准!发射!”方腊小嘴小声地念叨着,然后看那淡黄色的液体划过一道天地间最美的弧线,直直的落到某个人的身上,发出清脆的水声。

  这下轮着某个男子开始怒目而视,转过来,低下头,方家老爷子恶狠狠的看着罪魁祸首笑嘻嘻的直挺挺拿着做案工具对着他。

  方家老爷子看着孩子清澈的仿佛深不见底的深潭一样的眼睛,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责备的话,只是抱起来躺在襁褓的某个家伙,狠狠的用胡子问候了两三下,将刚刚出生的婴儿刺激的咯咯直笑,旁边的两个大人也是高兴起来。

  “你呀,这么小就这么调皮,等长大了怎么办?要不,我给定一门婚事,呀?你挣扎什么?啊!不要抓我的胡子!松手,松手!天啊!小子你不要龇牙咧嘴的笑,我一定给你找一门婚事!哈哈,你没有抓着!哈哈哈,嗯,那女孩一定要凶悍贤淑,我躲!你没有抓着!好了,就这么定了,婚姻大事,父母之命,你小子就算是再怎么反对也是没有用的,哇?你哭什么?给你找个媳妇,你还哭?……”

  某个母亲伸出手指恶狠狠的问候了一下某个做父亲的某块软肉,然后伸出手抱起了婴儿,“孩子不要哭,不就是个媳妇么?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都是正常事,你到时候可要为我增添七八个孙子阿!”

  方腊同志两眼一翻,直接晕过去。

  “就这么定了!我明天就准备给这个小家伙找一门称心如意的媳妇,嘿嘿,敢打扰我和你娘亲热,小子你不仁别怪你老爹我无情无义啊……”某个父亲奸笑着将手里的孩子放下,“老婆你说谁家的孩子比较不错?”

  旁边哭笑不得母亲郁闷得抱着自己被气晕过去的儿子,开玩笑的思考了一下,“我看我们腊儿生就了一副好福相,反倒是不用找什么名门高阀,只要普普通通的百姓人家,知书达礼也就是了,否则这小家伙长大了还不跟你急。”

  “这个……,知书达礼么?嘿嘿,山下倒是有家贫困的秀才,秀才的老婆倒是生了一个女儿,倒也聪慧可爱,只是性子刚烈古怪了一些,照你这么说,反倒是我们家腊儿的良配了?”方家老爷摸着下巴有些沉吟。

  “我可没有这么说,是你自己这么说的。”方氏却也不上当,转身抱着已经睡过去的方腊走进了里屋。

  “你没说?嘿嘿……”某个父亲笑了几声,也拿定了主意,“方管家,你去找几个媒婆到山下李秀才家去提亲,就说给七少爷找一个良配,万望秀才相公能够舍下心头肉,降阶下嫁女儿,我方家倒是高攀了。”

  “这个……李秀才?老爷你确定没有说错人名吧,秀才家……”老管家小心翼翼的讯问。

  “说错?”方家家主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老管家,“哪里会错!小少爷需要人照顾,他的命相发达,那秀才家就算再怎么穷,也连累不到我的儿子身上。”

  “这个……,老奴这就去办。”老管家沉吟了一下,拱手而退,他心里倒是还有一句,小少爷的命虽然好,但是那女子的命格却不是什么好命,命中注定了漂泊穷苦一生,又哪里配得上小少爷,老爷是不是被小少爷弄昏了头?

  但是不管怎么样,事情会很快的办理下来,小少爷会很快的就有了小媳妇,山下的秀才家也就很快不用担心明天没有下锅米,秀才家的娘子也不用担心找不到和米饭掺在一起的野菜而半路哭泣,因为方家的豪华聘礼足够他们不劳动吃一辈子。

  只是可怜了小少爷,这个媳妇注定到不了他的家中的。

  三个月后,方家所有在外面的孩子们全部回到家中,方腊的大哥方兴也带着他的北方哥们回到家,一把鼻子一把泪的在方腊的大姐面前哭诉在外面诉苦。

  这些日子,方腊同志沉睡在半梦半醒之间,身体虽然有力气,却总是提不起精神。不过,老道士掐捏日子送过来的混元一气功倒是还有些门道,多多修炼些日子精神就长一些,但是不修炼就肯定是没有精神的。这也就让聪明的方腊同志不得不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来修炼,但是即使如此此刻的修炼却也不像以往还未出生时真元滚动,修炼仅仅能够在方腊的经脉理有限的流淌,那一点元气全部提供给他一出生就超发育的大脑。至于身体其它的部分,这些元气则是根本不理。方腊出生的时候由于修炼混元一气功,所以一时间引起了天地元气倒灌,厚重的几乎可以让修道人成功白日飞升的天地灵气郁结在他的身体里,只是发挥不出来,要不是他那时候修炼的是简单的混元一气功,换作是高级一点的功法,他早就因为经脉堵塞而死亡,由于混元一气功修炼极其简单,修炼的属性也是浑沌一片,所以方腊的性命才能保存至今,方腊要想保的小命,就只能不间断的修炼者江湖上最普通的混元一气功。利用混元一气功修炼时才能经脉流动的真元滋养身体,保存性命。

  至于他身体内郁结的天地灵气,那就真的说不上是福还是祸了。

  七月,方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个光头和尚来到了方家。

  “这位施主,小僧这厢有礼了!”那天,方家老爷子在外面吃完酒,顺便给自己老婆买了一些胭脂水粉,一路上哼哼着一些小曲儿,冷不丁从暗处窜出来一个大光头和尚冲着他施礼,嘴里也打了招呼。

  方家老爷子镇定了一下,让几乎吓得停止的心脏重新恢复工作,裂开嘴,冲着和尚苦笑了一下,“大师拦住在下不知有何事?”心下里琢磨,这都傍晚了,和尚冷不丁的跳出来拦路,肯定没有好事,不是要打劫,恐怕就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贫僧五台山上清凉寺中修行,三月前,贫僧夜观天象,下访地气,发现天上星宿闪烁,分明有星宿下凡,地气上,君家正处龙头龙额,怕是有天大富贵人物降于尔家。为了防止出错,贫僧一路访来,这三个月前,这方圆百里只有施主一家产子,那天大的富贵怕不是要落在令郎头上的。看在贫僧千里迢迢过来的份上,贫僧有一个不情之请。”和尚刚说到这里,方员外就不大愿意听了,“天大的富贵?他妈的,那些有着天大的富贵的家伙最后有几个善终的!你这不是咒我们方家绝子绝孙么!滚!他妈的不要让我看到你!”

  说完,某个人就甩袖子离开。心里嘀咕,这些该死的和尚道士,都打自己的儿子的主意,狗屁天象!天上的星星能不闪烁么?连吹牛都不会吹还出来骗人!地气?骗鬼呢!当初他选址的时候,不过看着这个山头光秃秃的不长东西,就算建了山庄也不耽误大家的耕作,哪里有什么狗屁富贵之气!

  和尚看着渐渐远去的某个人的头顶,嘴里喃喃不止,“头顶紫气缭绕,身上灵气外溢,错不了!就是他!嘿嘿,傻道士,你以为不能修炼就不能成材么?经脉堵塞不要紧,我佛门法门万千,只要这孩子聪明,顿悟之下,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哈哈哈……这天下虽然是你道门横行,但是从今天起,我法门就要分一杯羹,佛祖在上,我虽然因为半路救人晚了那么多时间,但是错有错招,老天毕竟没有放弃我佛门,只要掌握了那个孩子,嘿嘿……”和尚半路发花痴一样的笑起来,笑得极为畅快。

  但是,他怎么能够想得到酷爱自由的方腊是能够受他摆布的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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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十一章 择师
 
 
  高人之所以为高人,那是因为他们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三教合一的说法在方腊之前其实已经在宋朝文人之间大为流行,比如鼎鼎有名的苏轼,黄庭坚,秦观等人,他们都是极为杰出的代表。所谓三教合一,其实也就是富裕时代,有才能的学子饱读诗书,遍访文籍,与儒,道,佛,三教中找出相符的哲学概念,试图将其融合到一起,形成中原自己独特的文化潮流的一种方式。事实上,后代中国中,三教其实已经划分不开明显的区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取对方的精华,然后发展壮大。其中在明朝发展到一个鼎盛时期,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就衰落下来,等到中华大乱的时候,战火加上人为的破坏,这些民族精髓就渐渐湮没在历史的潮流中,后代文人也因为经济政治原因放弃了古典文学,自此,古典精髓没落。——说三教合一。

  事实上后来,方腊在中原大肆宣扬所谓的三教合一,其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因为某个锲而不舍的大光头。那个据说来自五台山清凉寺的和尚学识渊博,非但对佛门典籍精通,对于道门和儒家的典籍也是精通非常,他为方腊从小的时候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方腊出生所在是北宋时期的中后期,在这段时期内,英雄无数,汉奸卖国贼无数,在这段时期内,北宋人民的生活倒不是如何的困苦,相反,在宋徽宗还没有收缴花石纲之前,北宋的居民生活倒还没有被压迫到官逼民反的地步。相反,正是由于北宋的富足才让南宋能够持续诺大的时间,才会凝聚起巨大的抗争力。

  话说方家老爷在路上遇到了那个光头和尚,方老爷使了一个计,成功脱身,但是却被和尚从背后看出了气脉。所以,和尚就再也不可能离开。虔诚的人是最疯狂的人。强大的精神力让他有着超出常人的毅力,只要看准了目标,路上的一切的磨难都被他视作佛祖给他的考验,这么一来,就算是苦难再大,也被和尚甘之若饴。事实上,要不是和尚的这种精神,在现代社会中懒散惯的方腊也不会辛辛苦苦去为一些虚无飘渺的东西奋斗。要知道,在现代社会方腊也是饱读书籍的博学之士,到了文明落后的年代,只要鳎稍微动动脑筋,发家致富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就算是到朝中也会因为提前知道历史一帆风顺。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就是这个几乎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的和尚教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好徒弟,然后这个好徒弟又教导出来了无数的历史先驱让后人瞻仰。

  第二天,方老家主郁闷的看着坐在门前不停的念经的和尚,“我说和尚,我儿子全身经脉都被锁住,能不能活过二十岁还不知道,他能够做什么?”

  和尚笑一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令郎无论是命里注定还是天道昭示,他都不是一个短命的样子,老纳不相信令郎体会短命,请失主给老纳一个机会,贫僧愿意做令郎的师傅,贫僧保证令郎绝对不会短命,绝对会长命百岁,请施主给我一个机会。”

  老庄主笑了一下,“你有什么本领教授我的儿子?”现在方腊虽然还没有懂事,虽然还没有学习,但是老爷子却可以从孩子那双异于常人的深不可测的眼睛里看到滔天的智慧。所以老爷子丝毫不客气地问着面前极度谦卑的和尚。

  和尚的脸上漾起坚毅的光芒,“失主不信,可以考考贫僧。”那一瞬间眼睛中迸发出的夺目的光彩甚至让老庄主怀疑太阳是不是就在眼前。

  待那光彩渐渐的暗淡下去的时候,老庄主突然觉得这样亵渎一个对自己的孩子万分喜欢的人是件很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情。不耐烦的父亲搔了搔头,“既然你这么坚持,那么我家小七就让你做老师了,嗯,不过,到时候他自己不愿意,我就没有办法了,你最好自己去跟他说,我想他还是通情达理的。”

  这次开始轮到和尚翻白眼,跟他儿子交涉?自己的有名无实的小徒弟现在还没有三个月啊!怎么交涉?唉!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走进门。“儿子!快来看看,老爸给你找了一个师傅回来!”某个父亲进了门就好像从外面买了一个奇巧的玩具一样冲着大堂上海在满地乱爬的某个小家伙炫耀的得意洋洋的喊道。和尚心里不住的嘀咕,还像是我找上门的,不是你找得吧?恩,这不要紧,要紧的是我怎么感觉还像成了玩具?阿弥陀佛,忍住,忍住!

  正在地上爬着玩的方腊小同学听到某个熟悉的声音,身体一僵,然后怒火填胸!某个不负责任的老爸又回来了!这是他的第一个感受,然后……“什么!师傅!阿,不对!老家伙!我跟你没完!”某个三个月的小婴儿胸中的怒火更加旺盛,这老家伙一个人折磨他还不够,还专门到外面找一个人来折磨他,他跟他没有完!

  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的几个孩子看着年幼的弟弟将眉头皱到一起,圆乎乎的小手紧紧地捏到一起,一脸的愤慨的模样,肚子里顿时全部觉得好笑起来,在这三个月里,某个在孩子们眼里一贯是严肃认真的家伙也不知道为什么改了性子,偏偏喜欢斗着他们刚刚出生的七弟,而且似乎还乐此不疲,而他们刚刚出生的七弟也好像一些美貌的女子面对那闻香而来的蜜蜂一样,无可奈何中带着百分之百的幽怨。

  不过好像正是那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幽怨的神情出现在一个三个月不到的婴儿脸上越发得让人发笑,他们的父亲也就越发的喜欢逗弄着个小家伙。刚才他们还看和他们的小弟弟在地上乱爬着高兴,哪想到一听感到父亲的声音,小家伙的身体一僵,然后小家伙握着拳头,脸上充满了愤慨,看也不看别人,转过头来,摇摇晃晃的居然半站起来,只是一只胖乎乎的手指却伴随着那咬牙切齿模样的神色带着无比的愤怒指向他们的父亲。小家伙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其中意思却十分明了。这下连坐在旁边满不在乎的喝着雪莲汤的母亲也忍不住的笑起来,这小家伙实在是太逗了,他们爷俩就好像前辈子就扯不清一样,现在又纠缠到一块了。

  “好了,不要惹我们家小七发火了,对身体不好的。嗯,小气,不要跟你爸爸一番见识。”某个慈爱的母亲忍着笑,抱起了坐在地上的孩子,也不知道为什么,方腊一出生之后,原本调皮的母亲居然立刻就稳重起来,身上的那种大家气魄居然越发的浓重起来,相反,他们已向稳重的父亲反倒是看着有些轻浮起来。

  “师傅?”方腊半坐在母亲怀里,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看着某个大光头,这个大光头就要做自己的师傅?看看自己奸诈狡猾的老爹,小方腊心中有些迷糊,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为之,他倒也见识了不少这个时代的风化绝地的人物,但是这些人物中却以她家老爷子最为狡猾最为奸诈,平常人,就算是那些高来高去的武林高人在他老爷子眼睛里也不过是一个江湖人物,那些为官的官家他虽然见面笑嘻嘻的,但是私下里根据小家伙的判断,老爹对那些家伙不过就像看见一只在街上乱咬得狗。

  对于自己,老爹虽然是经常惹自己上火,但是对于自己地看中却是丝毫不下与其他的哥哥姐姐,要知道自己的哥哥姐姐的师傅哪一个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顶尖高手。事实上每一个哥哥姐姐的师傅最后都要经过与父亲的长谈之后才能确定。按理说自己的老爹在教育孩子方面绝对不会有丝毫的马虎,可是面前的和尚……也太普通了吧!

  和尚光着头,五官倒也端正,没有什么明显特征,越看越普通,越看越不明显,要不是眼前还有此人,你几乎会把他忘记。参考着自己财不漏白,真人不露相的原则,这个家伙倒是有几分绝世高人的影子,再考虑一下自己的父亲的老奸巨滑,小方腊同志开始越发的对于面前的和尚注意,挣脱了母亲的怀抱,小家伙飞快的在地上爬着,低着头脸上平静无波的和尚也不禁惊讶了一下,小家伙行动好快!

  仔细得爬到老和尚的面前,小方腊扬着头仔细地看着老和尚的眼睛,一个人的眼睛最能透漏信息,前一世一贯见多识广的方腊也最知道什么人什么样的眼睛是他的需要。

  眼睛么?最好要像娜,恩,就算不像她也要像坊主一样,那些深藏不漏的家伙才是他应该找的师傅,眼睛清澈不含半点杂质,恩,这一项满足了。恩,清澈不见底,这一项也满足了,嗯,其内盈盈神光流动,这一项也满足了。

  抓起和尚的衣服角,轻轻地摇晃三下,然后冲着和尚摆出最迷人的笑容,两只小手张开,“抱抱……”

  和尚呆立 ,然后欣喜若狂的抱起仅仅三个月大的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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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十二章一怒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

  花开花放,只道是寂寞相思曲。

  自从方腊开始接受静明和尚提供的专门教育开始,他的生活就开始陷入水深火热当中——那该死的和尚根本没有把他当作一个小孩子!当时流行的四书五经,各个儒学大家的专门经著作,还有三教的经典,各种武功的优缺点,医道,茶道,甚至还有军阵兵法乃至先天八卦周易占卜星相,只要是他会的,他就一古脑的教给方腊,就算是他不会的,他也会找来书籍让方腊学习了再说。

  好在受苦的也不只是方腊自己,山下方腊的小媳妇也就是山下李秀才家的小姑娘李寞萍,方腊的三哥方雪见,方腊的小妹方小花。在这些人中,方腊学习的是最全面的也是最聪明的,李寞萍主要学习的是老和尚教给的四书五经儒学大家的经典以及为官治理国家之道,方小花主要学习的是天下武功的优缺点和兵法战阵,方雪见学习的则是武功和三教经典。

  也不知道为什么,方腊的性子从小便极其温和。谁也没有想像的到的温和。无论什么时候方腊从不对别人发火也不说粗话,甚至比和尚见过的大家族的公子还要温文尔雅。

  唯一的例外就是方腊的父亲,只有在见到自己的父亲过分的挑衅,方腊才会稍微有些怒容,至于其它的时候,方腊性子甚至比那温顺的绵羊还要温顺。其它的孩子以及其他的人无数怎么挑逗,甚至把方腊极其喜欢的东西砸碎,他们都没有见到方腊的怒容,甚至他们百般的刁难,方腊也不过是淡然一笑随他们百般捉弄。

  甚至在李寞萍十岁方腊七岁的时候,有一天李寞萍傍晚跑回家扑在她的母亲的怀里,扬起那已经略显美人胚子的面孔问她的母亲“娘,我可以以后长大不嫁给方腊么?”李氏抚摸着自己女儿的头发温和的问为什么。李寞萍却仰起头来,“方腊的性格不像男人,我们怎么都逗他他都不发火,我才不要那么没有安全感的男人做我的丈夫。”

  李氏淡然微笑,“那么你想找什么样的人做你的丈夫呢?”李寞萍低下头思索了一下,“我要一个肯为我放弃一切的男人,我要他肯为我千军万马中杀人无数,我要他肯为我千家万户知晓,我要他为我考上状元来娶我……”李氏闻言淡然一笑,她完全把这当作了小女孩的梦想,她年轻的时候也有过梦想,但是现在她还不是乖乖的嫁给一个穷秀才做妻子,女孩的梦想有时候做不得数的。方家的小七虽然性格温柔,但是这不正是女孩一生的良好托付么?一个不会对自己妻子发火的丈夫,那将是多么举案齐眉的一对啊……

  方家却不是这样。方家的人除了方腊的母亲和那些不懂事的孩子们,方家上上下下的仆人对于这个七少爷总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带着七分敬畏和三分的怜惜,即是方腊从小到大屡屡惹他发怒的方家老爷子,随着方腊的年纪一年一年的长大,那喜欢挑战自己儿子的忍耐极限的性子也收敛了许多,平时对着这个从小到大就稀奇古怪的儿子也是好像对着同龄人一样,这倒是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孩子们发现这一点只是觉得好笑,但是一向慧眼如炬的精明和尚发现这一点之后,却仿若理解一样的淡然一笑,仿佛这是天经地义一样。虽然关于这个社会的黑暗的层面他没有少交给方腊,但是只有他才明白自己的徒弟到底有多么的了不起,到底有多么的深不可测。

  因为方某人黑起心肠来,足以让任何的人后悔为什么要生在这个世界上。他的手段常常隐得很深很深,若不是见到了那孩子救过的人,他怎么也不会像想得到,一个孩子有那么精深的手段。一个很小就知道从外面捡拾有用的人才的孩子,怎么说都是不可思议的,尤其是那些拣拾回来的那些人才都忠心耿耿,这才是真正令和尚琢磨不透的,那么小的年纪,到底用什么样的手段让那些虽然落魄却奸猾似鬼的家伙们服服帖帖的?

  平常,那孩子虽然没有把那深不可测的智慧表现出来,但是那隐隐透漏出来的气质和威严却自然而然的让那些大人明白那高贵的性子。

  只是没有想到他的威严增长的那么快罢了。尽管他同样对于方腊不发火感觉到很不可思议,但是此刻的他却还没有明白那代表着什么。

  事实上学习那些东西都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即使大德的精明和尚再怎么将那些东西进连通管变得有趣,那些东西对于年幼的方腊都不亚于一种心灵上的折磨和束缚。好在前市的方腊便是随遇而安的性子而且十分的喜欢读书,再加上重生之后聪明了很多,有了前生的庞大的知识作为铺垫,方腊看问题常常是一针见血,有些问题即使精明和尚也没有他看得清楚,这让和尚既喜且忧,喜的是,有这么样的徒弟,无论是哪个师傅都会在睡梦中笑出来。忧愁的是,他不知道这种一针见血的尖刻和残酷会不会影响方腊的性格,会不会影响他的性子,他怕年幼的方腊慢慢的变得心和手辣冷血无情。

  每每看到那些孩子强横的挑逗方腊,方腊却总是一副浑然不在乎的模样,和尚便眼前飘过那淡淡的一笑,云淡风轻一切仿若虚幻的美丽的笑容,那个孩子的胸怀绝对不是常人可以想像的宽阔。他心中所蕴含的天地宽广到即使和尚也自叹不如。方腊的性子越来越纯粹,爱便是爱,恨便是恨,但是那些孩子的捉弄显然没有放在他的心里,那东西在那孩子的心里根本不值得他去计较。只是和尚根本不知道到底什么样的事情能够放在他的心上。

  和尚却可以肯定方腊也不是没有火气,要不然某个孩子小时候也不至于对于自己的父亲怒目而视却无可奈何的放声大哭了。不过通常性子越温和的人对底线越看重的很,你不曾超越他的底线到也罢了,一旦你超越他的底线,那面临的将是火山爆发一样的怒火。那怒火将是翻天覆地,极是可怕。和尚知道这一类人的底线很低,也很好满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一点,自己的唯一的女徒弟就看不清。真的是十分的可惜了,她终究不属于方腊,她也配不上方腊,这就是命啊!

  和尚很难想象如果有谁触动了方腊的那根底线到底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那翻天覆地不择手段的报复将是那些招惹他的人的一生的噩梦。一旦想起这样的情景,老和尚便忍不住地打着寒战的宣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佛音潺潺,仿若洪钟大吕……

  方家老爷子笑眯眯的瞥了一眼光头和尚,相比于和尚的谨慎,他倒是很期待的希望看到自己你的儿子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就这样,在整个方圆百里的人都知道方家七少爷生就了一副菩萨般柔软的心肠的时候,两个大智大慧的人却抱着不同的心思警惕且惊惧的看着那年幼的孩子一年又一年的长大。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的惊惧不是没有道理的,只是那已经是方腊七岁的时候。

  那一年,方腊七岁,当地的县志记载,天旱,山中多虎豹出没。

  方腊很喜欢当地出产的一宗野果,吃起来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一股特别的清香,吃起来格外的爽口。方腊喜欢,自小便崇拜他的妹妹方小花也喜欢。

  那果子产于夏末时期,山麓中多是蛇虫。不过,山中人经常走,倒也知道什么样的地方有蛇虫出没。方家虽然将山庄建在一个贫瘠的山地上,但是山庄背后起依靠着一个完整的原始山林,林中颇多野味,倒让方家的老爷十分的喜欢,随着后来方腊的哥哥姐姐们长大学武,这片山林便成为这些飞来飞去的小家伙们的野游场所,一有空,孩子们便成群结队的到山林中捉些野鸡,打些兔子之类的,顺便还锻炼孩子们的反应和武技。

  就在这片林子深处生长着方腊喜欢的那种野果,孩子们出去的时候总会为了他们的弟弟带来这些野果子。等到后来,方腊便自己去摘,独自一个人进山林,人反倒是没有什么人说不妥。不知道为什么,方小花一出生就十分的缠着方腊,无论方腊干什么她总要跟着去,就算是进山林,她也是要跟着去,一来二去,等到方小花五岁的时候,小丫头倒也天不怕地不怕闯过几次山林,最后都平平安安的回来。这一年方腊正好七岁。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着后的下午,太阳的温度渐渐的减去了那一份刺人的炽热,方腊坐在书房满身大汗的看书,小丫头看了一会书,便转身一个人跑了出去,一头扎进山林里去。

  方腊正拿着孙子兵法看得昏昏昏欲睡的时候,耳朵边突然传来一声虎啸,方腊正拿在手里的书“啪嗒”一声落地,然后方腊飞快地跑进练武场,飞快地抓起两把陌刀,转身一声不吭的飞快地钻进山林。正在练武场的方腊的大哥方确一愣,连忙大声地招呼静明和尚和他的父亲方家老爷子,“七弟拿着陌刀进了山林!”

  “什么!”两个大人彼此看了一眼,“他说了什么吗?”

  “没有!他什么也没有说。”方确也抓起两把刀,“父亲,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去!怎么不去!”和尚一甩袍袖转身向练武场外走去,然后飞快的赶向方家后山的山林中,三人刚踏入林子的边缘,林子深处便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虎吼声。“不好!”和尚心中直叫,抓起方确提起轻功飞快地蹿上树顶,踩着树枝神速的朝着那声虎吼的地方奔跑过去。

  在那处虎吼之地,他们只看到了被一刀劈成两半的一只母虎,半之软趴趴的堆在地上,另半只鲜血淋漓的挂在五丈开外的一个树杈上,爪子尖端深深地插在树干上。四周的树木催折,树叶满地,仿佛台风过境一样。尸体还汩汩的流淌着鲜血。方小花趴在一个高高的粗壮的树上满脸惊骇的看着那老虎的半截尸体。方腊却不见踪影。

  “他到哪里去了?”方老爷子文站在旁边不住的宣者佛号的和尚。和尚继续宣者佛号,没有理他。方老爷子立马换了语气,“大师……”

  和尚无奈的翻了一个白眼,他实在拿某个无赖没有办法,没后起的看了他一眼,“那小子一定是去斩草除根了。”

  方家老爷子:“……”斩草除根?

  瀑布一样的汗水从脑门上流淌下来。。。。。。。。。

  某个和尚立马开溜。

  背后传来某个狂暴的雄性雄浑的怒吼声,“该死的大光头!你到底教了我儿子什么!你不要跑!浑蛋!你给我回来!”。。。。。。。。

  和尚头也不回。不跑的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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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十三章暴走的杀气
 
 
  事实上,后续的发展,完全在净明和尚的意料之中。

  老虎的存在总是一对连着一对,更何况此时正是母虎产子之时,公虎虽然不喜欢别的生物到他的领地,但是总是和母虎靠得很近。所以在这方圆百里内,肯定还有一只公虎。

  所以,暴走之后的方腊肯定去杀公虎了。翻了翻已经死掉的母虎的尸体,整齐干净利落的刀口清晰的显示出来某个小孩子从小就坚持锻炼外功的效果——一刀两断,丝毫不拖泥带水!

  所以此时,和尚根本不担心某个孩子的安全,他只是关心现在的方腊的状态。首先方腊一怒之下拔刀而起的行为,和尚很不赞同。

  这只是四肢发达之辈的手段。尤其是,他,太不冷静了,所谓何事,居然不跟家里大人说一声,就单人独闯虎穴。

  不过后来看到那母虎的尸体,再加上对方腊的行踪的推断,某个和尚欣喜地判断,方腊虽然报复心理很强,但是至少还没有失去冷静。江湖铁律证明,任何时候失去冷静都是一件找死的行为。

  当然和尚不知道,此时扬刀冲向公虎的方腊,脑海里一片清明,长刀划过一道又一道玄妙的轨迹,三刀将扑上来的猛虎直接肢解开来,刀光过后,整整齐齐的白骨堆于一旁,另一边顺着肌肉的纹理切下来的虎肉分类的堆于一遍,一张虎皮悠悠的从天空上落下,鲜血淋漓中,方腊看了看浑身上下淋漓虎血淡漠得摇了摇头,“庖丁解牛刀法果然难练啊!”怕是死去的老虎知道了某人的想法真地会死不瞑目啊。

  树林那边传来一些人声嘈杂,在纷乱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个女孩惊恐的哭泣声,方腊知道,家里的人来了,小妹至少已经完全安全了。

  剩下的,就是真正的斩草除根了。

  方腊掉头冲向虎穴。人有人路,虎有虎道,找到虎穴,也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方腊快速行动的声音还是惊动了匆匆赶来的大哥方确。不过他赶到的时候,方腊的刀已经仿若一道流光一样在三只小虎的脖子上掠过,如水掠波,风吹有痕,风过无影……

  和尚站在远处的一棵树上,脸色欣慰地看着那惊艳的仿佛流星一样灿烂的刀光和那擎刀之人那一霎那透漏出来的无比威严和汹涌澎湃的杀气。

  方家老子匆匆赶来,看见地上的三个小虎尸体和方腊手里的刀,忍不住哀号,“你个败家子!杀老虎就杀呗,干嘛要分成两截!你不知道老虎皮有多么的珍贵!还有,你不知道活着的小老虎要比死的还要值钱么?天啊,你至少一下浪费了十两银子啊!十两银子啊,你老爹我年轻的时候要种多少地才能种出十两银子啊!小败家子……”某个胆大妄为的家伙抓住小方腊的耳朵便开始滔滔不绝的数落起来这十两银子的价钱。

  和尚看了看浑身浴血依恋不耐烦的方腊,再看看某个口水四溅拼命的教育孩子要珍惜钱财的老爸,忍不住地摇了摇头,“好胆量!这个时候也敢招惹这个小祖宗,难道他不怕他一怒之下,直接把他给劈了么?。。。。。。。。。。”

  方腊的脸上神色渐渐平静下来,神色认真地听了半天,方腊的姐姐们才终于赶过来,将可怜的湮没于口水中得方腊给挽救出来。

  方确目瞪口呆的看着方腊挥刀斩下三只小虎的头。作为已闻名江湖的少年高手,他清楚的知道,那一道刀光到底有多么的绚丽和冷酷无情。

  方腊身上的那浓重的仿佛透骨的杀气让他大为疑惑。那种杀气的程度绝对不是没有杀过人的人身上所能够有的。浓郁的杀气和冷静的不见任何的波动的面孔只有那种杀过无数的人,砍掉敌人的头颅当酒杯用的沙场悍将身上才会有。可是什么时候方腊杀过人?要知道方腊的所有的时间除了一些用来锻炼外功之外,大部分都用来看书学习知识了。难道看书也能看出杀气来?真是一个耐人询问的问题啊。。。。。。。。。。。

  他哪里知道在后世,有人专门发明了一些以杀人为乐趣的网络游戏,即是真的捕杀人,也能培养出一身的杀气来。。。。。。。。。。

  方腊身上浓厚的杀气渐渐的淡薄,直至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个挥刀冷酷无情的人也开始恢复了往日的温和如玉的模样,那鲜血满身,面无表情让人一看就害怕的形象就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这让方确有些怀疑那都是一场梦,奇特的梦。

  “哥”方腊轻轻抓住了方确的衣服,“我们回家好么,我想洗澡。”

  方确低下头看着仿佛瓷娃娃可爱的弟弟,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抓住方腊的手,紧紧地握住,仿佛怕他飞了一样,转过身,看也没有看四周摧折得书目于满地的鲜血。

  弟弟再怎么厉害,那也是他的亲弟弟。血脉里流着相同的血,血浓于水,毕竟不是假的!就像他的弟弟肯为妹妹一怒拔刀起一样,什么时候弟弟有难,他也会这样做的,甚至可能比弟弟更加的疯狂!

  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手挽手的离开,和尚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方腊父亲的背后,“小家伙刺激到了他,恭喜你个老狐狸,方家又会出现一个惊天动地的大人物。”

  方家老太爷缓缓的转过身,脸上一脸的肃穆,“我宁可他普普通通的,要知道许多轰轰烈烈的人物到最后的下场都很惨的。”

  “那是他们。确儿和小腊不同,你不会明白的,天道何其悠远,何其神秘,只可惜不能一探究竟啊!现在所有的期望都落在小腊的身上,若是小腊出了问题,恐怕天下不仅仅会大乱那么简单的。原本小腊是背负着天命而出生的,但是随着他的年纪的增大,我越发现他的命运居然有跳出天道的迹象。。。。。。。。。”

  “天命?”方家老太爷子发出一声冷笑,“我的小腊的命运岂是区区的天命能够担待的了得?”

  “这个……也是!”方腊是不能用常理来推测的。这孩子给人的意外太多了!经历了猛虎事件之后,和尚知道,某个孩子绝对有反抗天命的意志和能力。

  只是未来,谁说得明白呢?

  其实方家老爷的心里并不想他说的那样冷静,一闭上眼睛,他的眼前就开始回荡之前迈入森林时所感受到的杀气。方家老爷子能够创下如此的基业,有很大的部分来源于他的直觉,趋吉避凶是成功的不二法宝。若不是直觉,他早就丧命在山贼的手下了。可是当他刚踏入森林的时候,一股急促的危险的感觉在心头闪电般弥漫开来,而走在他面前的静明和尚在那一霎那也静静的顿立在那里,远远的看着方腊所去的地方,一脸的凝重与思索。

  尽管已经料到答案,但是多少还是多少抱着一丝的希望,干笑着询问和尚,“难道是方确动了杀机?这个树林里除了大事,便属他的武功最高了。”

  和尚苦笑的双掌合十,“阿弥陀佛,施主,你觉得您的大儿子能有这么大的杀机么?”方老爷子脸上的假笑顿时凝滞在脸上,“那么你是说……这杀气是小腊的?”他的声音轻轻的颤抖着,仿佛受了什么惊吓。

  和尚满脸的苦笑和无奈,“小腊一出生,便天生带着煞气,但是那股煞气却很奇怪的被他控制在体内,仅仅是不经意流露出来的一点也足以让人为之害怕。这七年这杀机除了老衲偶尔见到从他身上泄漏的一丝一点,其余时间一直被他温养着,嗯,当然,也许是他不经意间造成的,这七年,煞气居然完全转化为杀气,一股只要爆发出来,便惊天动地的杀气。所以这杀气除了方腊,在这树林里无人能发得出来的。嘿嘿……我的这个徒弟呀,还真的每每给人以惊喜呀……”

  和尚说得没错,方晓天前是带着天谴而生,而天谴是上天对于修行者最大的惩罚。其中的煞气可以轻而易举的摧毁任何一个修行者的一切,即使他已经修练到天神的境界也不例外。所以其中的煞气的利害,绝对是难以想象的。方腊代人受过天谴,虽然其灵魂的特殊性让他躲过一劫,但是他的灵魂不免的沾染到了天谴的煞气,即使方腊本身是天命之子,这些煞气也不免的影响到了方腊本身。所以年幼的方腊便拼命的学习各种修心养性的知识,最终以命运之力和他的智慧将这些煞气全数转换为更加内敛的杀气,如此一来,方腊也就变成了一个极度危险的人形凶器。有许多次和尚都以方腊迈不过去的坎儿,他却都轻轻松松的迈过去了,这不得不让和尚感叹方腊的智慧深不可测。

  看着那渐渐淡去的杀气,和尚不由得长叹一声,他知道,方腊体内的杀气经过了释放,排除了里面的暴厉之气,又归于平淡,开始了新一轮的温养与内敛,等待着下一次的爆发。

  事实上那些老虎也的确死得可怜,方腊散发出来的杀气,就是一般武林高手也不容易承受,何况一个畜牲呢!方腊的刀法固然美妙神奇,但是他的杀气却是导致可怜的老虎死亡的根本原因,毕竟老虎比人类更加熟悉森林,打不过,它总还是可以逃,可惜的是,方腊的杀气直接吓得他们不敢动弹!

  经过发泄的方腊,事实比原来更加要恐怖,如果说方腊之前是一柄外面套着木头的神光内敛的神兵的话,那么此时的方腊就是被世上最豪华的珠宝装饰剑鞘的宝剑——一般情况下只有那些徒有虚名的兵器才肯要那虚浮的壳子。所以在这个兵器出鞘以前,没有任何的高人会看出来兵器的不平凡,相比于木鞘的杀机盎然和那看似简朴的外形,这种华丽的包装足以让任何的高人走眼。那些珠光宝气的耀人眼目反而消散了杀气的引人注目。只是这一来,方腊免不了要改掉现在的性子。或许几年后的方腊便不是现在这样一个默不作声,一切心事自己默默承担的方腊了。

  是福,还是祸,又有谁说得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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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十四章 繁简
 
 
  那件事情之后,方腊的大哥方确就开始明白方腊的一些举动的真正的含义,也开始对于方腊得天纵之才有了一番深刻的认识。

  方腊由于经脉的原因,内力不得通行,不能习练武功,这是方家曾经的一大遗憾,方家所有的人都为这感到可惜。尽管方腊不停的锻炼外功,但是家里的人却都没有当一回事。在他们的印象里,外功除了能长几分蛮力之外,在江湖上也是地位最低的一类功夫。即使武林泰斗少林颇有几门神奇的外功称霸江湖,那也改变不了外功在他们心中的印象。

  在武林中,只有高深的内功才是所有的人崇仰的目标,至于外功,众人一致的印象就是那种四肢发达只有几分傻力气的傻大个。

  即使这样得傻大个也是江湖上外功得顶尖高手。这里面的原因说起来很简单,受苦!外功所受的苦绝对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只要是聪明的人,一般是不愿吃苦的,即使吃一点苦,也是尽力避免的。只有那些傻大个才会傻愣愣的按部就班的锻炼外功。天长日久,付出总有回报,自然外功增长,甚至超出常人。但是外功与内功拼斗起来往往吃亏。

  这样一来,当让江湖中人形成了一种错觉外功不如内功,甚至很低贱。至少大部分江湖中的人就是这么的认为。所以当他们看到方腊拼命的锻炼外功的时候,他们只是觉得上天不公,心中颇多酸楚和怜悯。好在这个小弟学识和智慧上十分的令人满意,不能学武,可以学文么!在这个时代,学武固然可以保家人平安,但是却远远不如学文来的风光。在朝廷上一个大将的地位恐怕还不如一个新科状元的地位。

  所以家中的人的打算,如果方腊愿意,就让他参加科举算了。至于防身的技能,大概这位小弟不去上任就不错了,她大姐曾经说小七的医术绝对不在她之下,尤其是毒术。更是千奇百怪,出神入化,神秘莫测,天知道他到底从哪里学来的那些东西!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区区外功能够有那么的犀利!那惊艳的一刀,那暴起的肌肉一直在方确的眼前浮现:或许外功也有外功的道理。方确在心中仔细地思索着,眼前不时地闪过那闪电一般的惊艳的一刀。

  很久很久以前,在他刚刚学功夫的时候,他的师傅就告诉他内功为主,外功为辅,真正的武林高手一定是那种内力高超的人。想象一下,你外功再厉害,被人家一拳打到身上,震伤了内脏,就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了。更何况外功修炼要坚持日复一日,受苦不说,单是如果不修炼就会渐渐退功这一样就足以让所有的人烦恼了。

  所以外功被忽视也是正常的事情。但是所有的人都忽视了外功得作用,经方腊一事的提醒,方确开始考虑外功的修炼,后来方确在武学的成就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今日的启迪。

  刚开始他只是试探着询问方腊一些外功的修炼方法,但是那想得到方腊在武术上超人的天赋让他明白了许多的道理。

  在方腊的嘴里,天下武学的招式不外乎两种,由简入繁,由繁入简。修炼到极致,哪一种都是天地至理。江湖上一般的人学习的东西都是由简入繁,先习练简单基础的招式,然后综合这些基础的招式,以一些天地间的哲学道理为根基,从合组成一套神秘的新剑法。

  同时不断的习练新的招式,体悟天地间的道理,一旦精神境界达到元转流通,体悟了更多的天地道理,就可从而达到由简入繁的宗师境界。这一种是江湖上最简单最普通也是最流行的方法。毕竟人们学武总是从幼时开始,那时脑子发育不成熟,自然记不住更多的招式,所以一般情况也只能由简入繁。当然这里的繁,并不仅仅是意味着招式的增加,招式每增加一式,相应的其威力便随之增加,杀伤力也随之直线增加。

  不过这种方式也自然会导致了一种后果,那就是越老人生阅历越多,见识越广,懂得道理越多,那么对于招式的体悟就越熟悉,那么也就越厉害。真正厉害的高手在江湖上也就都变成了一些老头子。这让人很不爽,尤其是那些少年侠少。当然这里也包括方确。在江湖上之所以对于一些前辈恭敬,事实上也有很大的一部分源自那些前辈们每一个都有惊人的技业。在江湖上没有实力的,谁还鸟你?

  另外一种修炼方法则是由繁入简。这是一种最复杂也是最简单的方法,这种方法要求也很高,对于选择这种方法的人,首先要求心胸宽阔,见识广搏,就算见识不广播,也要尽可能的广搏,这样就要求要有一个势力庞大的师门,有可能第一次就接触到极品武学贸易前人留下的极品武学为基,阅尽千招万式,加上自己的天资与智慧,勤奋练习方能从根本上一步跨到繁的境界,然后以此为基,将招式凝聚升华,招式越凝练,杀伤力越大。从千招万式归拢到一招一式,那简直像神话一样不可思议,所有能达到这样境界的人,早已经不是武林宗师那么简单,甚至远远超越了由简入繁的境界,甚至到了最后,谁也不知道最终能发展到什么样的境界,无可估量,这才是招式的最终的大道。

  方腊有最好的老师,而且也不知道这位神秘的老师到底是哪个门派出身,一肚子的武学知识,所以按理说,方腊应该选择最接近大道的由繁入简,但是他偏偏选择了一种最让人难以理解的由简入繁的方式,也是最难达到极致的方式。但是却无人知道这正是方腊最聪明的地方,世界上永远不会那么的简单明知有真正的付出才会有最终的回报。方腊修炼最简单的招式,将基础打得极其牢固,反正对他来说由简入繁是迟早的事情,以他的才智完全可以再由繁入简,达致大道,成就也就超出凡人所想。

  天下无论什么样的招式都不过是几个甚至几十个几百个最简单的招式的组合,同等级高手,谁的基础最扎实,谁的思想最活跃,谁的身体更舒展,那么谁的功夫就最厉害。

  方腊很聪明。但是练武的人最怕聪明绝顶。因为聪明的人最喜欢自以为是,喜欢动脑筋超过喜欢动手,对于练武来说,那是一个大忌。聪明人很少有人达到武道的巅峰,反倒是那些资质有些平庸,踏踏实实学习的人更加得容易达到武道的巅峰。方腊也正是知道这个通病,才逼迫自己走上这个不能回头的艰难的道路,他以后的路还很长,所以他必须让自己保持一种百折不挠的毅力。这对他很重要!

  执着是成功的最基础!

  精明和尚对于方腊的选择很惊讶,他实在不明白方腊到底追求着什么,什么样的结果才是他最终的目标?

  但是这个问题及时方腊自己也不明白,更何况是他?

  人生的理想啊……

  对于年幼的方腊来说,还是太遥远了。

  他所能做的就是现在打下良好的基础,做好一切的准备。

  因为未来对于年轻的方腊来说还是一片未知与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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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十五章胆量
 
 
  时间推到三年后。在这三年里,一切又都恢复了风平浪静。谁也不再提起那件惊人的事情,方家的老爷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要求所有参加那件事情的人全部保持沉默。但是尽管如此,聪明的人还是能够从那蛛丝马迹感觉到一些什么。但是没有人说什么。

  不过十岁的方腊现在已经很老成,许多事情也可以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发财方面尤其是令人刮目相看,短短数语,就可以让方家决定进军商业,南北调换货物之类的事情,如此一来,最近两年,方家的钱财又有很大的增长,甚至超过了方老爷子积攒一辈子的钱财的一半,实在是一个令人惊讶的数目。

  他们却不知对此方腊几乎是不屑一顾,真正住挣钱的营生,方某人还一句没有跟他们说呢,区区百万家财算得上什么?

  不过这样的唯一的好处就是,方腊每个月的零花钱又长了几倍。方腊某方面稀奇古怪的研究又可以多花销一些了。

  不过关于方腊的性子现在越来越老辣成熟,方家老爷子或许不知道,但是作为方腊的师傅静明和尚却一清二楚,在许多的事情上方腊都表现出来超人一等的老辣和精明。世上再没有人比静明和尚还要了解方腊的了。

  其实方腊研究的经费并不是方家的那么点点的零花钱可以支付得起的,许多的千奇百怪的药材从方腊手里流动,那都是要花费无数的金钱的。方腊事实上很早就开始有自己的庄园的,经历了五六年的发展,那些庄园无一不是令人惊讶的聚财的机器。若不是知道那是自己弟子的庄子,和尚到庄子里去抢一把,劫富济贫的心思都有了,那叫格肥阿!

  不过,他那弟子也不是吃素的。三岁就知道在外面“捡”人的家伙能傻到哪里去?六七年里,那小子居然也收拢了不少武林好手,一般情况下,即使和尚自己不小心也是要吃大亏的,那地方丝毫不亚于传说中的龙潭虎穴,那小子实在太厉害了!

  有的时候正让人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弄得?

  方老爷子只知道一点,方腊的性格肯定变了!以前见到自己总是怒目而视的小方腊现在一看到自己就笑,可是偏偏他一笑,老爷子的头皮就发麻,那个小兔崽子的手段花样百出,随便一种便可以让可怜的老爷子躺在床上昏天黑地的遭罪一整天!他妈的!小兔崽子!

  好在久病成良医,三年之后,老爷子已经可以拍着胸脯说自己现在是百毒不侵了。她妈妈的,小方腊那家伙居然误打误撞研究出来什么百毒不侵的药方,该死的,第一个实验的居然是他!我靠!老爷子很郁闷,但是再郁闷碰到某某个笑得和狐狸一样的小家伙,老爷子也忍不住的头皮发麻。他已经屡次警告过可怜的和尚,但是效果皆无。恩?为什么说是可怜的和尚?为什么他屡次找和尚的时候,和尚都是在在床上躺着哼哼唧唧的?

  哦!天哦,可怜的和尚,小方腊最近正在积极的怂恿教唆家里的漂亮的女仆人趁着和尚不能动弹的时候对和尚进行一次强奸,天啊,可怜的和尚……

  什么,让自己去管管?不要命了!那小东西调皮的要命,虽然不杀人,但是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然后被某个人灌下据说滋阴壮阳的大补汤,那效果……一言难尽阿!

  现在他对那个曾经给他带来几百两银子的老虎同学实在是很得咬牙切齿,你说你吃谁不好,偏偏想吃一个小姑娘,小姑娘细皮嫩肉也是你能吃的么?我靠!就算你吃,也就罢了,干嘛要吃小花啊?恩,要吃小花也可以,你他妈的为什要让那个臭小子知道?天啊!还让不让人活了!臭老虎,我诅咒你!我诅咒你死后投胎再度遇到小方腊!……

  他屡次找和尚让他为方腊安排一些“实习”,但是无一例外的遭到了和尚以及家中的所有的人的反对,他们认为如果把这小子派出去,江湖还不是一片腥风血雨?尽管死道友不死贫道,但是若是道友死多了,那么贫道也会很麻烦的。只有傻子与疯子才会把现在的方腊放出去,他们都不是傻子,所以一定要坚持忍受某个调皮的小家伙,直到他长大,否则他们会有天大的麻烦,足以让他们焦头乱额。

  不过总的说起来,方腊对于其父还是没有多大的好感的,这个某个做父亲还是理解的,毕竟从小到大,方父就从来没有放弃过挑起方腊怒火的计划和行动,只是随着某个孩子的成长,这样的行动的成功率越来越低了。

  同样由于那年杀虎事件之后,大哥方确来方腊这里讨教的次数越来越多,夜间结成了某人的试验品,方确不郁闷,一旦郁闷了,他立刻跑到山下找那些为富不仁的地主老财劫富济贫去。事实上,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只要有酒菜大吃一顿,立刻就可以解决心中的郁闷,还真的是怪胎阿!为了这一点,方腊不知道羡慕方确多少次了,真的是一个解决烦恼的好方法阿!可惜他怎么也学不会,真的属于个人独门绝技……

  不过也时常讨教的缘故,方确这三年里武功和和相关的武功见识飞速增长,与三年前简直是天地之别,可是越是如此,他心中对于自己的弟弟越是心中敬畏,因为不是任何的人都会有那么宽广伟大的见识的,他甚至断言,不管方腊什么时候可以修炼内功,那么将来第一个破碎虚空达到天道,打破唐之后无人突破天道的神话。

  他却不知道,从方腊一出生,隐居在世界的各个洞天福地的神仙之流便已经知道,只是他们一些一直静观其变,一些便尽量顺天命,将被方腊打乱的历史一一归复原状,方腊的命运,他们根本不敢动,也不能动,否则,天下大乱已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天道关系的东西错综复杂,任何的修真者也不敢承受天地之怒,因为那后果不是所有的修炼者能够承受的住的。修炼者虽然说是逆天而行,但是那也是老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结果,修炼者只要不过分,那么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说是可以为所欲为,但是若真的扰乱天纲,别说一个修炼者,就是一个有大神通的仙人也逃不脱天地的惩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阿!

  最近他一直在锻炼胆量。这不是他的原因,实在是他再不锻炼胆量就被自家的兄弟姐妹给吓死了,自从听某个小七同志说越是有毒的东西越是美味之后,自家饭桌上就每天会多增加一些看起来普普通通,实际上吓死人的东西。比如那很鲜美的原以为是黄鳝段的菜肴,一问确是有名的七步倒银环蛇!

  至于胆量,他倒是挺佩服自家的老爷子的胆量,自家的小七那么恐怖,可就是没少见老爷子屡次去挑战那孩子的忍耐极限,真的是胆大包天,太岁头上动土也不过如此阿!所以老爷子的胆量就是自己的目标和榜样,对于这种令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生物,方确一项是敬仰有加,高人阿!真的是高人那!毕竟知道拉胡痴人,还敢摸老虎屁股的人毕竟不多啊!

  方确的生活最近有些简单,每天起来锻炼锻炼吃吃饭,练习一下刀法,然后打理一下山庄内的产业,然后睡午觉一直睡到天黑,再起来开吃晚饭,吃完晚饭,再去看看自己的弟弟妹妹,与兄弟姐妹们碰碰头交流一下,然后继续回去修练,睡觉。

  日子过得舒坦平静,仿佛流水一样。这让他很早就打算的江湖之行一拖再拖。

  但是事实证明,快乐的幸福是不会长久的。

  三月七日,一只雪白的鸽子在第三次将自己的排泄物倾泻到他的脑门上之后,方确就知道,麻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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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十六章开始
 
 
  伸过手将正准备在自己脑门上进行第四次大小便的鸽子一把抓过来,“小白,为什么你叫我总是用这种方法,我姐的小花好像就不是这么干的,我对你多好啊,你怎么能够这样对我?”某个人怨声载道,但是某个鸽子却将脑袋一歪胸脯一挺,一副我不认识你的模样。方确苦笑,“不就是一次喝酒喝醉了干错了事情么?我有没有真的将你下酒,至于这么小气么?”某个鸽子一听到这里,浑身的羽毛斗篷起来,“咕咕咕!”急剧的叫起来,分外一副生气的模样。方确摇摇头,“我不是醉了么,我也不是有意将你的全身的羽毛都拔干净的,我冤枉啊,你应该去找明如云那小子,是他说鸽子下酒最好的,我冤枉啊,呃……”某人抱着鸽子正准备将诉苦进行到底,冷不丁鸽子屁股一努,“哧”满手的的鸽子屎,方某人的脸皮再厚也得讪讪的放手找来东西擦手,然后取过绑在鸽子腿上的纸条细细的看起来。

  “兄:弟今日所见魔道猖狂。三月前铁枪赵家满门死于魔道寂寞神功之下,手段残忍令人惨不忍睹,我有幼妹自小嫁于赵家,死时饱受凌辱,见之,催人心肝!近,有密探回报,魔教内部发生纷乱,正是痛打落水狗伸张武林正义之时,望兄见信,速到。知名不具”

  方确拿着短短的纸条,心中却仿佛石头一样沉重。魔教可不像说说的那样简单,别人或许不知道魔教的历史,但是方确却是知道的疫情而出。也不知道叫到自己七弟的老和尚到底是哪个门派,那老和尚居然将那魔门的底细说得一清二楚。

  那魔门的历史最远甚至可以追溯到远古封神时代,那封神之战可以说截教门徒吃了大亏,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在商周之战的决定性之战牧野之战前期,截教的领头人物便极其英明的隐藏了大部分力量来继承道统。要不然即使周武王再天命所归,要想打下殷商也是件不下于红军十万五千里长征的艰巨的任务。当时任谁都以为截教一败涂地,但是又有哪个知道截教的教主的高瞻远瞩,时值几千年之后,道教虽然依旧兴旺,但是混于尘俗,道教经典精髓已几乎丢失殆尽,道教中人才凋落,相比于魔门的兴旺发达,绝对不是同日而语,一时的兴衰算得上什么,真正胜利的人总是笑在最后的。

  于是,后来经历了春秋战国百家争鸣,魔教门下的一些小门派很是出现了不少的天纵英才,许多叱诧风云的角色都出自魔门,甚至于后来秦始皇统一天下所用的文臣武将就有很大的部分来自魔教,当时魔教风光一时无俩。

  所以几乎可以说,到了秦时,魔门一度统一天下,要不是最后隐藏在人间的几个老怪物亲自出手杀了秦始皇和扶苏,天知道秦朝会持续多久?

  到了汉时,独尊儒术罢去百家,随着诸子百家的湮灭,莫教的一些门派很是损伤了一些筋骨,但是在那些正道得意洋洋的认为打败了魔教的时候,却没有人知道魔教的收获远远大于损伤的,许许多多的天纵之才和奇妙的理论和想法都被逼到魔教怀抱之中。诸子百家争鸣,无论是在哲学思想上还是在奇妙异能上都让一直注意并主导参与其中的魔教获益匪浅,在之前的始皇焚书恰巧给魔教收拢百家精髓提供了良好的机会,正是因为如此,许许多多的甚至对正道来说都是无比珍贵的典籍纷纷落到魔教手中,这些典籍让魔教不断地完善自己,从而让魔教更加地发展起来,汉时的独尊儒术更是让魔门获得了无以伦比的飞速的发展。此后,历次朝代发展更替都隐隐的有魔教的影子在其中,即使本朝也不例外。

  这几千年来魔教可以说上天入地无所不在,其势力庞大的绝对不是江湖中人看到的那一点点。说不定你今天去找魔门的麻烦,第二天皇帝就下圣旨说你是奸细,将你满门抄斩。其势力就是如此庞大。所以,挑战魔门?那纯粹是开玩笑!

  可是朋友一场,人家都飞鸽传书了,自己能不去么?

  方确很踌躇,到底要不要去?如果不去的话就对不起朋友一场,去的话,绝对是九死一生,恩,不对,是绝对有死无生!他妈的,到底要怎么办?

  方家老爷子劈手夺过大儿子手里的纸条看了一下纸条的内容,然后随手递给旁边的方腊,“什么?做出这种事情?该死的家伙,敢惹我们,杀死他们!”方确苦笑,杀死他们?那还不如说是自己自投罗网的好。

  “儿子,一定要去!你忘了老爹我怎么教给你的?忠孝节义,左右不过是个死字,怕他个鸟儿,男子汉大丈夫,做人要顶天立地,你可不要辜负我的期望……啊!谁打我的头!”他背后窜出手里拎着结实的红木椅子的方腊,砰的一声将椅子坐地上,方腊冷笑的大量着面上有些惊惧的老爹,“要不是上一次你和端木打赌,他输给了你一千辆纹银,你怕他死了还不上钱,你会让我老哥去?我还记得你说过男子汉大丈夫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呢!”

  “呃……这个……”方老爷子有些慌张的话还没说完焦急的看向方确。却发现自己的大儿子苦大仇深的死死的看着自己,尽管现在有些害怕导致脑子不灵活,但是方老爷子的智慧依旧发挥到了极致,极其聪明的摆头,“这不是真的,老大,你听我说,不是这样的,小青到现在还欠你的七弟三万贯呢……”

  “呃……”方确无语了。怪不得自家的结义兄长遇到了这么大的事情来请自己,原来还以为这家伙是看得起自己,没有想到是因为如果他死了,就不能还钱,为了那些钱,自家的老爷子一定会让自己去的。可恶的家伙!

  “该死的!”方确一甩头,“我去了!”

  方腊皱了一下眉头,“你确定?”要知道之前,他已经强迫她的是抚慰他们将是勒魔门的源头和发展。他的哥哥好像不是那种傻得送死的人啊,怎么会这样?

  方确舔了舔略微有些发干的嘴唇,眼睛里却透出了强烈而激动地星星点点地心状桃花色模样地图案,“听说魔门内的美女艳绝天下,昔日的唐皇武则天修炼的就是魔门的天魔媚,嘿嘿,可是听说她还不过是修炼到了第五层,可是在魔门内据说天魔媚的修炼者便有数千人,而且境界甚至有的达到第九层,据说还有比天魔媚更加厉害百倍的天仙媚和天佛笑,嘿嘿,连佛都开眼笑得美丽……哇!我的最爱,我的销魂……”

  方腊:“……”

  方确当天晚上便收拾东西,但是他却不得不第三天走,因为方腊的大姐也要随着过去。江湖纷乱,总要多准备些预备的东西。方腊冷冷的看着家人在身边忙碌,这次他不想阻拦。有的时候,人就是那个命,如果这一次,魔教真的杀死大哥,他会用整个魔教为他大哥来陪葬,也不枉他们兄弟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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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十七章 离开
 
 
  方腊的大哥是第三天走的,走的时候坐着马车,是方家专有的大货箱四轮马车。当然,如果不坐车,方却也就没有办法去了,那么多的包裹,那么多的箱子,简直像搬家一样。他如果背着过去的话,恐怕两三年他是到达不了目的地的。

  可怜的家伙,方腊看着远去的马车双手合十忍不住地念叨了一句,“可怜的家伙,愿大力金刚菩萨保佑你。”这么多的箱子,如果没法坐马车会怎么样?方腊的眼前立刻浮现可怜的人背着小山一样的包裹一步一步地挪动的模样。可怜的人,愿老天保佑他。

  不过,好像他大哥的功夫应该不怕压的。方确修炼的是江湖中传说中的滔海决,全身内力流动如海水滔滔起起伏伏涨涨落落,确实是武林中的一门极其高明精深的功夫。相传这么神奇的功夫是一个居住在天山的异人因为有要事赶赴东海履约,但是却被人困在传说的天地大阴阳绝杀阵中,在那里日月交替,寒热交加,异人所在只能看到遥远的大海中海水滔滔不绝,潮涨潮落无穷无尽。

  他冥思苦想了一个月,创出了这门威力巨大的滔海决。他凭借着新悟出来的武功一举破阵而出。愿本着应该接下来也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可是天下事总是奇奇怪怪的,那个得意忘形的异人急着赶到东海的一个岛上,但是他却发现,这附近的所有的船只全部被人们买走破坏掉了。

  某个脑袋里只有一根筋的高手便施展一苇渡江的轻功强行渡海,但是人力有时尽,在离到达目的地岸边还有十丈远的时候,可怜的高手内力用尽跌下海去,一口水呛到肺里,直接呛炸了肺部,挣扎了几下,被人救上岸后一命呜呼。可怜一个绝世高手居然被一口水给活生生呛死了!死得那叫个冤枉啊!

  他死后,他留在身上用油布包裹的滔海决落到海里被一条大鱼吞入腹中,然后被一个打鱼的年轻渔民打上来发现了。这个渔民借助于这本书上的图谱,利用了十年时间,从一个普普通通的渔民变成了横行四海的一霸,所到之处,即使官府也要买他几分面子。只是他死后他组成的四海联盟四散而去,那本滔海决也消失不见,这本传奇的功夫也自然被列为江湖上失传的功夫之一,只是不知道方确当年是怎么找到这本书的。这点即使方腊也不知道。

  此时的方确的心中一点也不好受。这并不是因为马车里坐的那位小姑奶奶。真的原因还是来自方腊,就在他走出家门跟老爹告别的时候,某个小屁孩嚣张的数起三个指头,“三天一次飞鸽传书,否则我去找你!”方确与家中的其他的人大骇!让方腊进入江湖,那还不知要闯多大的祸呢!

  所以现在他很发愁,真的很发愁!他不敢作假,否则那可怕的七弟会让自己直接阳萎到结婚。那种情况太可怕了,所以不予考虑。排除!

  至于其他的方法,没有阿!他至今还能想到自家的老爷子狠狠的拍着自己的肩膀,“如果你三天没有回信传过来的话,我可没有办法和理由阻止他出去了,到时你可不要后悔啊!”方确连哭的心都有了。臭老爷子,他什么时候阻止过?他恐怕是巴不得自己三天没有传消息,然后他就可以把七弟放出去,他自己在家里逍遥!后悔?他现在就后悔!若真的七弟出去了热和,他能不后悔么?老混蛋!

  至于考虑到七弟能不能吃亏的问题,这就不在方确的考虑范围内,能够将自家的老爷子耍得团团转的小毛孩总比自己这样被老爷子耍得团团转要厉害得多了。自己都没有吃亏,他一小孩子吃什么亏?他不招惹别人已经是天之大幸了!

  临走的时候,可爱的方腊(方确:先声明,这是在他二姐面前的时候才如此)把一个皱皱巴巴的荷包挂在他二姐的脖子上,据说那里面有七十三种武林中根本没有的毒药,有八十种武林中顶尖的毒药,另外还有十三种特殊的解药,据说这是他与大姐最新的发明已经找人做过试验了,效果不错。

  靠!江湖上鼎鼎大名的牵机散鹤顶红砸他嘴里也不过是垃圾一样的毒药,能被他称作效果不错的毒药威力能有多大?方确想不出来。而且那毒药据说还是挥发性的,不要问我什么是挥发性!嗯,还有,好像他们最近抓了一个江湖上轻功号称排名第三的一个小采花贼,恩该不是用他做试验吧?前些日子,他好像看到了那个可怜的人从院子飞快地跑,还没跑出十米便摔倒在地的。方腊当初笑眯眯的话依旧浮荡在可怜的方确的耳朵边,“只要百米之内轻功比不上小菜的,一律扑倒!嘿嘿……”嗯,忘记说了,小菜就是那个江湖上轻功排名第三的可怜家伙。

  方确心中大叫,却不敢在他弟弟面前支一声,三年前的事情的余威依旧在他脑海里回荡,这种被他弟弟称作是后遗症的东西实在是让他提不起胆子。

  这年头做人难啊!

  回头看了一眼坐在马车上的女孩无聊的摆弄着一个奇怪的桶状器具,方确的好奇心被勾引起来了,“老妹,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

  “刚才你叫我什么呀?”车里的女孩温柔的捋了一下额际的发丝,一脸笑容的问。“嗯,老……妹!啊!妹妹不要打!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说你老啊……不要打啊!啊……你怎么打我的脸?呜呜呜……我怎么出去见人啊?”某个女孩毫不留情的扯过某个大哥一顿蹂躏。

  方确欲哭无泪,不敢反抗阿!这艰苦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魔教的大爷们,你们倒是快来啊,你们来了,就算我被抓住了也好过这样不是?

  三天一个飞鸽传书,“我在XXx,我们很好。”

  家中,方腊拿着仅仅九个字的回信咬牙切齿,“丫的,但愿你每三天都写,如果不写,哼哼……”

  江湖中,一片风起云涌。天下将乱,江湖必乱!

  也是天下将乱,必出妖孽的先兆。

  端坐在禅房的静明和尚静静地看着面前的八个铜钱,文王六十四卦。卦象一显,和尚便将其收起。额头上的皱纹渐渐浓密起来,“该来的还是躲不过啊……”和尚静静的长叹一口气,然后长身而起,也该去准备一下一些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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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死生于宋 第十八章 无险
 
 
  三个月后。

  “小腊腊,你在干嘛?”某位父亲一脸慈祥模样的看着自己十岁的儿子忙来忙去。

  方腊头也没有抬,“收拾东西。”

  “收拾东西?那让下人来就好了。”某位父亲的眼睛叽里咕噜的转,一幅理所当然的模样。

  “下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方腊依旧忙碌着,却是看也没有看他一眼。

  “那会不会累着你啊?累坏了我的儿子怎么办?”某父亲的语气更加的慈祥。

  “嗯,我若不亲自动手,下人们敢碰这东西?”方腊停下手上的东西,指着一个黑黝黝的铁筒问老爷子。老爷子仔细的看了一下那东西,然后看到那筒内黑得发亮的箭头,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寒颤,笑容顿时僵在脸上,然后汗水顺着老爷子的脸上便流淌下来,“这个……这个……他们……绝对不敢!”

  方腊又拿起一个瓶子,笑眯眯的看着老爷子,“那这个呢?”

  老爷子仔细地看清了瓶子上的标签,脸上的汗水再也止不住地仿佛瀑布一样流淌不止,“啊……不……不敢……”抹了一把汗,随即老爷子突然醒悟过来,“呀,你收拾这些东西干什么?你难道要离家出走?现在虽然流行这个,但是你总要说一声啊!”

  方腊满脑袋黑线,说一声那还叫离家出走么?更何况,“我什么时候要离家出走了!”

  “那你收拾这些东西干嘛?你想出去祸害谁?”要爷子尽管有些心惊胆颤,但是依然咬着牙义正词严的把话给问了出去。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总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方腊飞快地将手头的东西收拾好,转头来意味深长的盯着老爷子,“我大哥已经出去三个月了,我估计他也该出事了,我提前收拾收拾,准备一下,省得到时候手忙脚乱。另外我也想到江湖上混一下,怎么说我师傅也教了我那么多,偶尔到那里面闹一下也是不错的,你觉得呢?恩,还有一天,我大哥再不回信,我就出去了,这理由可是光明正大的。”

  老爷子:“……”差点抓狂。

  也许某人真的是乌鸦嘴。(厄,当然,平时他只允许别人叫他铁嘴神算,嘎嘎嘎)第三天直到凌晨也没有见到方确的平安信。

  “我就说嘛!他肯定出事了!啊,我要走了,嗯,顺便问一句,杀人不犯法吧?”方某人得意洋洋的摆着脑袋看着自家的老爷子。

  方老爷子皱着眉头,“多用点化尸粉。”也没有说同意不同意,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老爷子允许方腊开杀戒。

  方腊走着离开方家,开始他的第一次江湖之旅。

  方家的人对现在的情形很无奈。方腊的母亲摸着眼睛,“小腊这么小的年纪出去,会受人欺负的,你们怎么都忍心啊!那么善良的一个孩子,若是遇上强盗怎么办啊?”

  方老爷子低下头装作看自己的鞋子,小声的嘟囔,“他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别人哪敢欺负他啊?强盗?强盗遇上他那才叫个可怜呢……”

  那边方腊的大姐也有些哽咽了,“小腊没有内功在身,身子弱,别在外面生病了怎么办?”坐在他旁边的的方腊的二哥撇嘴了,他们七弟壮的比那山里的老虎还要厉害,哪里是什么身子骨弱。说起来内力,方腊虽然不能修炼,但是这小家伙发起疯来,就算不凭借那些歪门邪道的东西,也要比江湖上一流的高手厉害几分。加上他身带着的那些东西,别说区区一个江湖,就是大宋朝的皇宫禁卫,那小子也能杀个七进七出。

  方家老爷子皱着眉头地想了一下,“对了,小七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啊……这个……大概他玩够了,就会自己回来的……”方腊的三哥明显底气不足的说道,方腊的性情最不好捉摸的。

  “啊……那小腊能够将小确带回来么?”方氏突然又想起另外的两个子女的下落不明,开始担心另外两个子女的安慰,天下父母心,莫过于是。

  方家大老爷此刻历史展现出了他的高瞻远瞩的智慧,“若是小腊也带不回来小却他们,那么我们方家绝对没有任何的人有能力将他们带回来,即使找人,恐怕也找不到的。”

  “那么魔教会不会杀了大哥他们啊?”方腊的三哥皱着眉头问。

  “不会!”方老爷子沉着稳定的回答。

  “为什么?”所有的其他的人问道。

  “因为他们不会反抗的落到那些魔教中人的手里,他们当中出了内奸,小却还不知道。所以他不会死。而且他们身上还带着足以打动魔教中人的东西,所以他们会很安全,而且他们如果被困,小确会第一个放下兵器举手投降的,这是小腊吩咐的。”

  “什么?……小腊……他……”屋子里面的其他的人慌乱起来。

  “小腊在他们身上放了一个荷包,那个荷包就是